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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3月上旬赴福建省厦门市及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三明市明溪县开展调研,总体感到,福建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起步早,初见成效,但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实化,在这一进程中,农业部门应进一步主动站位、积极配合,特别是在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方面进一步发力,有新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