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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深夜,南门里,地下通道。
嗖嗖的冷风低吟着贯穿而过。
一边是古玩街,另一边的出口则通往这个城市最大的酒吧街——德福巷。
一个娇小的女孩正经过地下通道往德福巷方向走去。
女孩十六七岁模样,咖啡色的毛线帽把头和耳朵紧紧包住,帽带上两个绒线球顺着两鬂垂到胸前,一荡一荡,衬出精致的五官,像一个干净的瓷娃娃。淡紫色夹棉短夹克,短裙,长筒靴,靴子有些脏,像是走了很长的路似的。一把大吉他倒背在她身后,走路时在腿上磕磕绊绊。
通道里昏黄的灯光把女孩的影子拉得很长很寂寞,脚步匆匆,寂寥的脚步声在通道冰冷的墙壁上撞来撞去,久久不绝,空洞而遥远。
一阵吵闹声打破了夜的沉寂,三个衣着邋遢的青年打着口哨跑进通道,嘴里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女孩偷瞧了一眼,紧贴着墙壁加快了脚步,希望尽快穿过这僻静的通道。
三个青年突然停下,甚至都没有互相看一眼,便彼此心照不宣地站成一排,挡在女孩必经的路上。女孩使劲低着头,想绕开,但试了几次都被三个青年拦住去路。
“哎!妹纸,有木有搞错咧,不要挡我们路欸!”其中一个青年伸出胳膊撑在墙上,故作委屈地说道。他的手背上有被烟头烫过的伤疤,通红而丑陋。
另外两个青年则嘻嘻地笑出声来。
女孩转身往回走,但没两步,就被另外两个青年追上堵在墙角。
四周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别看了,不会有人的!嘿嘿!”手背有烟疤的青年点着了一根烟,深深吸一口,然后把烟吐在女孩子的脸上。
劣质香烟和口臭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像是积年未通的下水道里散发出来的味道,令人作呕。
女孩厌恶地躲闪着,恨不得把自己缩到墙缝里,她本想大叫:“走开!”可是声音到了嗓子眼儿里却变成了一种呻吟,小到连自己也听不清。
“神马?”烟疤青年夸张地侧着耳朵大声说。
女孩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看着面前这三个比她大不了几岁的青年。
夜深,街上几乎看不到行人,地下通道像是一张通向地狱的大口,阴森可怖,令人生寒。
突然,通道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叫声,中间还隐隐约约夹杂着一阵吉他声,熟悉Beyond乐队的人能听出那是《我是愤怒》中的一段SOLO——
“只想吞千吨的怒火,未去想失声呼叫……”
琴声仿佛是从异空间传来,缥缈而空灵,若有若无。
街角有一辆巡逻警车,巡警捅了捅身边的同事,两人同时竖起耳朵,但什么声音也没有。就在两人以为是错觉的时候,一阵毛骨悚然的尖叫声又从通道口传出来,响彻夜空。
两名巡警迅速冲下警车奔过去,与此同时,一个满身是血的青年从地下通道里蹿了出来,慌不择路,一头撞在路灯杆上立时昏了过去。
接着,又有两个青年疯了一样冲出来,一个蹿到马路上,被一辆刹车不及的汽车撞出几米远后摔在地上,可他又马上爬起来,尖叫着跛着脚连滚带爬地逃过马路消失在小巷里。
最后一个人往警车这边跑来,脸上因恐惧而变得扭曲,嗓子里发出呜呜的含混不清的叫声,奔跑过程中,他的衣服猛地绽开一道口子,仿佛空气中有一把无形的利刃,在他身上劈了一刀一样。紧接着一道两道三道……那把无形的快刀将他身上的衣服割成布片,满天飞舞。男孩赤裸的身上转眼间便出现了数十道血痕,他踉跄几步摔在两个巡警脚下。
巡警被眼前诡异的场面惊呆了,男孩身上的伤口并不深,像是被细鞭狠狠地抽打出来的一样。
一切归于沉寂,暴风急雨般的吉他声戛然而止,通道的另一个出口,一个背着吉他的女孩悄然溜进夜色中。
一
我是噩梦,天天都可骚扰你,
与你遇着在路途,你莫退避。
——Beyond《我是愤怒》
德福巷是这个城市中我经常去的几个所在之一。
德福巷是条步行街,南北走向,并不很长,从北口步行到南口用不了十分钟。
街两边林立着各种酒吧,白天巷子里冷冷清清,一到晚上,酒吧里溢出的灯光及漾出的音乐使整个巷子迷醉在粉红色的氛围里,更不用说浮光掠影中的俊男靓女,酒不醉人人自醉。
德福巷,酒吧街,因此而闻名。
酒吧里有着这样一个群体——歌手,他们凭着一把吉他和一副歌喉取悦听众,以换取生存的资本。
在外人看来,这群人无一例外的外貌颓废,生活绝望又糜烂,其中还不乏吸毒者。实际上,他们对音乐都有着一种近乎宗教式的执着,玩世不恭的外表下保留着一颗对音乐圣洁的心,为音乐而生,为理想而活,倔强地行走在城市边缘。
那天,和平时一样,我坐在“绿野仙踪”酒吧里打发时间。就在我百无聊赖,准备起身离去的时候,突然一阵美妙的吉他声触动了我,那琴音干净悦耳,每一个音符都像是清冽的山泉,没有任何杂质,而且一下子就渗透进灵魂的最深处,是那种浮华的酒吧音乐难以企及的。
不仅仅是我,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音乐触动,齐刷刷地将头转向小舞台。
舞台上伫立着一个大个子青年,相貌平庸,表情因紧张而过分的严肃,挎着一把黑漆漆的吉他,纤长的手指在琴板上灵活地舞蹈,干净的音符如流水一样从琴弦上流淌了出来。
但是,亮点不在于此,当人们看到吉他手的时候,立刻就被他吸引住了,他穿着褪色的仔裤,蓝格子衬衫,褪色的帆布高腰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但是他仍然让所有人都震惊,甚至有人鼓起掌来,紧接着所有人都报以更热烈的掌声,还夹杂着兴奋的呼哨。
掌声不仅仅是为了他的音乐,人们更关注的是他的发型——他是一个秃子。
如果仅仅是秃子也并不足以令人大惊小怪,常常有些乐手为了引人注目搞些怪异的发型,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了。不同的是,眼前这个光头上赫然点着六颗香疤,人们的掌声不是给他的光头,而是给他的身份——他是一个和尚。 玩音乐的和尚,摇滚和尚,朋克和尚——这几点足以挑起人们麻木的神经了。
和尚弹过一段舒缓的小调后,又以风暴般的速度飙过一阵SOLO,琴声戛然而止。
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正在这时,一个头上包着头巾的白胖子匆匆走上前,跟和尚悄悄地耳语了几句,又向观众解释道:“对不起,因为某些原因,这位先生不能为大家演唱了,请原谅,下面请三挂车乐队给大家助兴。”说完,他拉着和尚就下了台。
白胖子是这间酒吧的老板,我注意到下来后他跟和尚说了些什么,还一脸歉意地将一张钞票塞给和尚,和尚很气愤的样子,没有接受,背起吉他转身离开了。
我觉得蹊跷,起身来到门口,老板正隔着门缝望着和尚的背影。
“怎么回事?”我问。
“哦!没事,”我是这里的常客,老板看是我,摇摇头,叹口气,“是个好吉他手,可惜得罪人了。”
“新人?”我问。
老板点点头,说:“每条道上都有规矩,不接受就没法混。”
德福巷的酒吧歌手看似散沙一片,但实际上背后是有人操控的,谁能留在德福巷唱歌,谁不能在这片混,有人说了算。
我从“绿野仙踪”出来,刚好看到和尚也正从对面酒吧出来,脸色不大好看,没猜错的话肯定也是碰了钉子。
和尚背着吉他,在街上停了一会儿,倔强地推开下一家酒吧的门。
这时候,不远处有几个小流氓一直注意着和尚。我猜,这几个人可能就是和尚今天找不到酒吧唱歌的根源。
和尚没进去多久,便沮丧地走出来,这时几个小流氓不怀好意地围了上去。
“和尚,化缘啊?”一个家伙阴阳怪气地问。
和尚迎着他们戏谑的目光,眼中丝毫不见怯意,令这伙流氓感到心慌。
“臭和尚,牛什么牛?”有些人和动物,越是害怕就越会虚张声势地叫,其中一个家伙仗着人多,开始出言不逊。
和尚恶狠狠瞪着那人,那家伙闪烁的眼神暴露了他的心虚。
“早点回去睡吧,今天没有酒吧敢留你,别瞎耽误工夫了。”另外一个人还算和气,对和尚道。
和尚哼了一声,转身走出几步,突然又停下来,道:“回去告诉黑鸦,别把事做绝。”
“我靠,还臭硬?”很嚣张的那个小流氓骂道,作势欲扑,见没人响应,自己也没敢动。
和尚没有理会他,径直走了。
尽管很落魄,但是他眼神中藏着倔强和高傲,看样子根本没有把那几个小流氓放在眼里。可就在某个瞬间,他眼中闪过一丝惶恐,他身后的吉他弦发出难以察觉的震动,嗡嗡有声。
和尚停下来,轻拂琴弦,与没有生命的琴无声地交流着,他眉头紧锁,像是收到一个不好的讯息。
接着他缓缓抱起漆黑的吉他,左手手指即刻扣在琴上,右手扫过琴弦,一阵暴烈的音符从琴弦上迸发出来。
“只想吞千吨的怒火,未去想失声呼叫……”
刹时间,愤怒如潮水一样淹没了整个德福巷,我隐隐感觉到一股超自然的力量在周围波动起来。
我心中一动,莫非他是……
也正是在同一时间,南门里,德福巷口地下通道中,女孩子背后的吉他自己响起来,声音并不大,却隐隐传递着一股莫名的愤怒,又化作一股诡异的力量。三个不良青年,被阵阵“无形风刀”割得遍体鳞伤,而莫名的恐惧对其内心造成的伤害更是终身无法愈合,那三个青年后来患上了幽闭恐惧症,终生不敢再进任何地下通道或类似的地方,并且那个可怕的通道还时常出现在他们的噩梦中。
“我是噩梦,天天都可骚扰你,与你遇着在路途,你莫退避……”
二
冷雨夜我在你身边,盼望你会知。
可知道我的心,比当初已改变,只牵强的相处。
——Beyond《冷雨夜》
北方就是这样,中秋节刚过,气温便骤降,令人猝不及防。凋零的树叶在风中舞出心碎的姿态。时近午夜,街上基本空了,这时,天空又飘起了碎雨。
秋雨微寒,冻得我浑身发抖。
这些天我一直在德福巷打听和尚的消息,但一无所获。酒吧的人只知道他是个流浪歌手,半年前来到德福巷,仅此而已,而其他酒吧歌手都不愿意多说。
除了我,另一个人也在找和尚,她叫樱落。
樱落应该不是真名,她看上去像个学生,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长相很是乖巧可爱。她在德福巷酒吧里逢人便问是否见过一个弹吉他的和尚。
有人见樱落也背一把吉他,便问她是否会弹,樱落也会摘下吉他弹唱上一段,歌声甜美,但从不要钱。
我在寻找和尚无果之后,便开始将视线集中到樱落身上,除了与和尚有关外,最近连续发生的几起怪异事件中,似乎都有她的影子。
首先是有三个青年在地下通道被伤害,全身布满了像是被鞭挞过的伤痕,而且三个人精神都有些恍惚,根本说不清当时发生了什么,但是都反复提到一个背着吉他的女孩子。
第二件怪异事件发生在南马道,也是深夜,一个下夜班青年被击昏在城墙根儿,身上没有伤痕,也没丢什么,在警察的追问下,才支支吾吾说,路上看到一个女孩独自走夜路,好像还在哭泣,便想帮助她,然后就被人打昏了。但是附近的居民说,那天晚上曾听到有个女孩子尖叫,还有奇怪的琴声。
第三件事也是发生在德福巷附近,同样是午夜时分,七个少年在网吧花光了钱,想趁半夜偷点东西,结果碰到一个背吉他的女孩子,便想打劫一把,结果被人用鞭子一顿猛抽,但是并没看到打他们的人,几个孩子以为是撞鬼了,把这当成灵异事件到处传说。
这三件事都发生在德福巷附近,并且都与一个背吉他的漂亮女孩子有关。
樱落,女孩子,背着吉他,很漂亮,晚上经常出现在德福巷——很符合怪异事件中的女主角。
今天樱落照旧到每个酒吧都转了一圈,仍然没有找到和尚,天空开始下雨了,她穿得有点单薄,从德福巷出来,顿了一下,往南大街方向走去,没走多远又转回来,向竹笆市方向走下去。昏黄的路灯下,女孩孤零零的身影走在细雨中,像是走在一幕老电影中。 此时已是深夜,又下着冷雨,街上已没有行人,她明显是在漫无目标地游荡,到底想干什么?
雨不大,但是很粘人,又细又密,一点也没有停的意思,不一会儿衣服就湿透了。
我不远不近地跟着,不知道她要去哪里。在她快要走到街道尽头的时候,又突然转身折回身,迎面朝我走来,这令我猝不及防。我紧紧了领口,假装匆匆赶路,又忍不住偷偷看她一眼。
有时候人越是显示出胆怯,反而越会激发别人的犯罪欲望,更何况在这夜静更深、凄风冷雨的午夜时分,“叫破喉咙也没人听见”的情形下,人性会挣脱法律的约束而回归到最原始的状态,面对一个柔弱如羔羊乳兔般的女孩子,邪恶会膨胀许多倍。
突然我明白,其实在许多情形下,犯罪是可以被诱惑的。
她不仅漂亮,还很可爱,身上的衣服被冷雨淋湿了,贴在身上,几缕零乱的头发粘在脸颊上,瓷器般的脸蛋上挂着泪珠一样的雨珠,楚楚可怜。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害怕,她瑟瑟抖着,给人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斯时斯景,人们的想法不外乎两种,一是去保护她,二是去欺负她,或是以保护的名义去欺负她。
许多的念头一闪即逝,我立刻假装若无其事,快步从她身边绕过去。
我没有对她做什么,似乎令她很失望,突然哭起来。
我忍不住停下来,说:“喂!我可没动你啊!”
她更加委屈,嘴巴扁了几下,眼泪真的流下来与脸上的雨水汇在一起。
“你没事吧?”我见不得女孩子哭。
她没说话,反而转身又走进雨里,义无反顾的背影把这个城市显得那么孤独而冷酷。
……
在雨中漫步
蓝色街灯渐露
相对望
无声紧拥抱着
为了找往日
寻温馨的往日
消失了……
任雨湿我面
难分水点泪痕
心更乱
愁丝绕千百段
骤变了态度
无心伤她说话
收不了……
女孩摘下吉他肆无忌惮地唱起来,这是一首老歌。
秋风、冷雨、午夜、街灯、女孩……织成了一个凄凉的画面。
一个美丽的外表下往往藏着危险的心,我静静地看着,想看她接下来还会做些什么。
没想到,唱着唱着,女孩子居然泣不成声,最后女孩子佝偻着身体,跪在雨里,吃力地大哭起来,由于用力,两只小拳头攥到痉挛,十分痛苦的样子。
“你个浑蛋……你给我出来……出来……哇……出来……呜……”
女孩哭了一会儿,最后没了力气,蹲在地上,无力地抽泣着。
我不能再无动于衷了,正想走过去,突然街口驶来一辆吉普车,一阵尖锐的刹车声,吉普车身转了一百八十度在女孩子身边停下,泥水溅了她一身。
“找死啊!”车窗摇下来,车里的人骂道。
车子里下来三个气势汹汹的青年,女孩子吓得脸色煞白。
“咦,好像是找和尚的那个女孩子。”其中一个青年道。
几个青年突然交换了一下眼色,又瞪了我一眼,觉得我和女孩不像是一伙的,便道:“小妹妹,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说完又不怀好意地看了看我。
女孩子看着这几个人,突然脸上显出奇怪的表情,手下意识地摸着琴弦。
“是她?打听和尚的那个?”有人认出了女孩儿。
“你是不是想找一个弹吉他的和尚?”一个黑色衣服的青年走到女孩子面前,问道。
女孩一愕,点了点头。
“我认识和尚,跟我走吧!”
女孩儿退缩了一下,突然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一昂头,道:“好啊!”
“爽快!上车!”青年笑着,打开车门。
女孩向周围扫了一圈,像是在找谁,最后目光扫过我这个旁观者,钻进吉普车。
“樱……”
一个高大的身影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雨水淋在他光秃秃的头上。
“樱,别去……”我看清这人是和尚,他边向这边跑着边喊道。
女孩子的脸出现在车窗里,泪水忽地流下来,眼睛里写满了怨恨:“你肯出来见我了?”
“樱,别闹……”
女孩不理和尚,吉普车轰鸣着马达,载着樱落冲进雨雾里。
和尚徒劳地追了几步,突然一头栽倒在雨里。
三
前面是哪方,谁伴我闯荡,期望暴雨飘去,
便会冲破命运捆锁。
——Beyond《谁伴我闯荡》
我回到家时天都快亮了,冲了个热水澡,又煮了碗面吃,身上才有了点热气,脑袋才沾到枕头上,闹钟就响了,天已大亮。爬起身感觉天旋地转,肯定是昨晚被雨淋的。
起床简单收拾了下,然后直奔医院。一路上直担心那个弹吉他的和尚可别跑了。
昨晚他昏迷在雨里,我不能见死不救,好不容易拦了辆车把他送到医院,折腾了大半夜,医药费都是我垫付的。
和尚睡得正香,这家伙是个大个子,几乎把病床塞满了,脸还很年轻,光溜溜的头上六个戒疤说明他的确是受过戒的。我对护士千叮万嘱一定要看住和尚,然后才去交款!
交款回来,和尚还没醒,我守在和尚床边把票据数了一遍又一遍。老天保佑,和尚可不能死,否则我没地方要钱去了,不过看和尚的那把吉他倒也不错,黑漆漆的琴身,阴刻着古怪的纹饰,不知是什么木料制成的,沉甸甸的。
是一把好琴,应该值些钱。
我不禁拨了下琴弦,陡地一麻,手像是被电击了一样,但琴音干净悦耳。
和尚被我吵醒,眼珠在病房里巡视一周,最后又落在我的脸上。
“是把好琴!”我把琴放在他床边,笑了笑。
“我没钱还你药费。”和尚一开口,便掷地有声,砸得我心很痛。 “人和人之间除了钱就不能有别的吗?”眼看手里的收据变成了废纸,我沉下脸佯装怒斥和尚,“你安心养好身体,不要再提钱的事啦。”
和尚没说话,翻身下了床,拿过吉他,像战士擦拭宝剑一样动情地拂了两下,背在身上,虽然光头上顶着受戒的香疤,但怎么看也不像个和尚。
“你这是要……”我心里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的病自己知道,住下去也是白花钱。”和尚平静地说道。
“那我送你回去吧,你住哪里?”跑了和尚跑不了庙,问清楚了方便以后讨债。
和尚没反对,我按着他说的地址直接把和尚送回去。
这是一个城中村,违章加盖的小楼摇摇欲坠,狭窄的过道只能容得一个人通过,而且终日见不到阳光。
还没进门,我们就被一个穿着睡衣头发蓬乱的女人拦住,她对和尚说:“你的房铺位租给别人了,这是退给你的钱。”
“为什么?”和尚问。
“我不敢留你了,再留你,他们就要放火烧了这儿,拜托,你走吧!”能看出老板娘也并非是瞎说,做生意的当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和尚僵着脸,没说话。
“你惹着谁了?”老板娘斜着俏皮的眼睛关切地看着年轻的和尚。
和尚想了想,也没多说什么,“哦”了一声,转身就走。
女房东道:“哎,钱,多退你一个月的房钱。”和尚也不理,继续往外走,他也没什么行李,来去倒是干净。
我忙替和尚接过钱,没走出几步,听到老板娘还喊了一声:“喂,你小心点!”我回头看老板娘还在看和尚的背影。
也不知这和尚是怎么混的,这下连住的地方都没了,我正替他发愁,忽见三个小伙子追上来。
“唐哥,正找你呢!”几个人喊和尚。
“哦,小关,什么事?”和尚停下来,面无表情。
“大伙商量了一下,想请你替大家出头,看在大家都是玩音乐的份儿上,你就帮帮大家吧。”
“我真的帮不了你们。”和尚道。
“唐哥,现在就差一个领头儿的,也只有你敢跟黑鸦碰。”
“这个我帮不了你们。”和尚冷冷道。
那几个吉他手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道:“哦,那算了,我回去转告兄弟们,你多保重身体。”
和尚点点头,跟几个人告辞,刚走出几步,说话的小伙子突然想起什么,道:“对了,唐哥,最近有个女孩一直在找你。”
和尚听到这话,突然停住,良久才道:“知道了。”
事到如今,我只好把和尚领回自己家了,他仿佛什么都无所谓似的,也没反对,就跟着我回来了。随遇而安?这一点倒像个真和尚。
我把书房收拾了一下给他住,我收拾屋子的时候和尚就坐在客厅里发呆,跟木头一样杵着,一点眼色也没有。
“大师怎么称呼?”我收拾好房间后,在客厅里坐下来。
“我还俗了,我姓唐,他们都叫我唐和尚。”他见我问,认真地回答道,脸色温和了许多。
这时我才仔细瞧这和尚,他长相不算英俊,但是却有一股气势,很有担当,年纪不超过二十岁,眼神却很空,不是目中无人的那种空,而是那种“泰山压顶算个屁关我鸟事”的那种空。
他的身上一定有着传奇般的经历,我的神经亢奋起来,像打足了鸡血一样,肾上腺分泌加速。
“不是本地人吧?”我没话找话试探着问他。
“我老家在东北。”怪不得说话跟放炮一样直,我心想。
本来我还想继续多问问,可是唐和尚脸上露出倦色,我借口有事出去,让他先休息一下。
我出门时,他仍呆呆地坐着,看着他的身影,我突然涌起一种苍凉的感觉。他这种人身上总有一些相同的特质,沉默寡言,其实感情极为敏感,外表冷漠是为掩饰不甚成熟的内心,其实他们脆弱极了,像个孩子似的。
我又回到那个城中村,没费什么劲便找到了小关,小关也认出我是刚刚和唐和尚一起走的人。
小关也是一个歌手,我从他口中了解到,德福巷的酒吧歌手都控制在一个叫黑鸦的人手里。黑鸦本身也是一个优秀的吉他手,周围聚拢着一群人,垄断了本地酒吧的场子,想去酒吧唱歌的歌手都要经过黑鸦这一关,每个歌手都要被他抽利,才能继续在这儿唱下去。
和尚脾气很倔,不愿交钱,黑鸦找过和尚麻烦,但是据说没讨到便宜,就暗中捣鬼。
大多歌手敢怒不敢言,想让和尚出头把黑鸦扳倒。
至于和尚有什么本事,黑鸦也拿他没办法,这些人却不知道,只是听说黑鸦在和尚那没讨到便宜。
关于樱落的事,小关一无所知。
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一进门便听到唐和尚屋里传出来吉他声,我没有打扰他,而是悄悄在客厅里听他练琴。
琴音如流水一样流淌出来,像是他信手随便在弹,琴声中有风掀起衣袂的声音,有细雨洒在秋叶的声音,有列车在铁轨上流浪发出的吼叫,有孤雁在长空徘徊唱出的悲鸣……都是寂寞的流浪的音符,接下来琴声变成一种吼叫,变成浪荡在草原上的狼嚎!
陡地,我有一不祥的预感,直觉向我发出了一个危险的信号,这种直觉是与生俱来的。
我集中精神力,念力延伸到屋子的每个角落,随着琴声的激烈,茶几发出轻微的震动,起初我还以为是地震,继而茶几上一只玻璃杯咔地裂成两半,紧接着茶几也齐刷刷地裂开了,像是被一把无形的快刀劈开一样,我猛地从沙发上跳起,就在那一刹那,沙发也一分为二,塌了下去。
仿佛整个客厅都笼罩在纵横交错的剑气之中,突然“砰”的一声,琴弦崩断,琴声戛然而止。
唐和尚出现在卧室的门口,喃喃道:“樱落出事了……”
四
满带理想的我曾经多冲动,?与她相爱难有自由,愿你此刻可会知,是我衷心的说声,
喜欢你!
——Beyond《喜欢你》 唐和尚,东北人,中学时在公园看到一个吉他手弹吉他,便跟着那人回了家,连续三天蹲在那人家门口要学弹琴。后来他又省吃俭用参加各种吉他班,每天练琴十个小时以上,十指磨出血泡又结成厚厚的老茧,高中时跟朋友组了自己的第一支乐队。
也是在那时认识了一起学琴的小师妹,樱落。两个人互相欣赏,渐生情愫,但是小师妹的父母不同意他们交往。
“后来你怎么当了和尚?”我对这一点非常感兴趣。
“我有病,是遗传的。”唐和尚道。
“什么病,严重吗?”我问。
“糖尿病。”
“这不算什么吧?得这种病的人很多。”我以为是什么疑难杂症。
“呵呵,你要知道这种病目前还没办法根治,”唐和尚冷笑了一下,“而且我的病情很严重,每天都要靠打胰岛素维持,并且视力严重下降。”
我突然醒悟,为什么他的眼神总是那么空。
“所以你就离开了小师妹?”
“我想当了和尚,她就死心了,会听她父母的安排去国外上学。没想到……”
“她还是放不下你,所以你就……”
唐和尚点点头。
“你的吉他是怎么回事?”我早就发现了吉他的古怪。
“你以为一个半瞎又每天靠胰岛素维持的人能活多久,要不是遇到它……”唐和尚摸了摸身边那把漆黑的吉他。
“它有魔力?”我笑着试问。
唐和尚没有否认。
这时我的电话响了,小关打来电话,说刚得到消息,黑鸦晚上要办一场地下演出,据说本地最好的乐队都会参加,还有一个女孩子。
我还是头一次看到地下摇滚乐队的演出。
演出设在一个废弃工厂的院子里,地处这座城市的边缘,离地铁终点站还要步行几十分钟。
我和唐和尚开车到这里时天已经黑透了,锈迹斑斑的铁门锁着,隔着门可以看见不大的厂区里灯火通明,灯光中央是一个临时搭起来的舞台,台上一支乐队正演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台下挤满了年轻男女,狂呼乱叫着,足有数百人。
看门的是个瘦高的小伙子,看样子与唐和尚认识,点了一下头便打开门让我们进去。唐和尚从他身边走过去时,我听到他低声对唐和尚说:“今晚好像是冲你来的,小心点。”
我们来之前也得到一些消息,黑鸦此次的演出好像是想显示一下他在这个摇滚圈子里的地位与能量。
但就目前的情形看,黑鸦兴师动众地搞这场演出像是专门对付唐和尚的,黑鸦如此忌惮和尚,一定是吃过和尚的苦头。
我正想悄悄问唐和尚怎么得罪了黑鸦,就见有三个染了头发的小混混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挡在我们面前,看眼神,来者不善。
“你还没滚出这个城市?”一个手晃着锁链的家伙像是踩了电门上一样,身体一刻不停地抖来抖去,斜着眼对唐和尚道。
唐和尚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看得那家伙退了一步。那家伙突然恼羞成怒,威胁道:“等会儿有你好看。”
正在这时,台上的音乐突然停止了,一束追光照过来,把我和唐和尚照亮,麦克风里传出一个声音:“让他过来。”
那个小混混听到后,唾了一口,闪开了路,我和唐和尚在灯光的照射下走向舞台,人群如潮水一样散开,让出一条路来。
这时台上乐手下去了,黑鸦一身黑色皮衣,头发很长,有点英俊,典型的摇滚青年,可此时他手上并没有乐器,手拿着麦克风,另一只臂弯里搂着一个女孩子,正是樱落。
“樱落!”唐和尚视力很差,但是他的其他感官似乎更加敏锐,一下就认出台上的人。和尚来到台下,丝毫不理会那个黑衣青年,冲着那个女孩儿道,声音不大,但足以让台上的人听清。
台上的女孩儿瞪着唐和尚,瞪了一会儿才道:“你终于肯出来见我了?”
“樱落,跟我回去!”唐和尚向台上伸出手。
“凭什么?”樱落小脸儿一扭,嘟起好看的嘴巴。
唐和尚无言以对,向那个黑衣的青年道:“黑鸦,你让她走!”
“哈哈……”黑鸦爆发出一阵大笑,突然收住,俯下身瞪着台下的唐和尚,“你是在命令我吗?”
黑鸦的声音盖住了台下数百人的声音,前面的人静了下来,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人往前拥着。几乎把我和和尚挤到了黑鸦的脚下,黑鸦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
“让她走,我做什么都行。”唐和尚道。
“你不是跟我死抗吗?现在怎么了?”黑鸦用皮靴尖捅了一下唐和尚的光头,光头上立刻留下了一个鞋印。
“就你整那破玩艺儿也叫摇滚?告诉你,你以后别想在我的地盘跑场子。”
“你让她走,我马上离开这座城市。”光头上印着鞋印,和尚与黑鸦相比显得有些狼狈。
“还真是一对痴男怨女,不过我告诉你,是她主动来找我的,她不想走,我有什么办法?”说着,黑鸦搂了一下臂弯里的樱落,“我说得没错吧,妹子。”
樱落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但倔强地向唐和尚笑了一下。谁都能看出来,她是在和唐和尚赌气。
“樱落!别闹了,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会害了你的。”和尚道。
“谁稀罕你!”樱落大喊,声音里带着哭腔。
和尚突然用手一撑,跃上舞台,黑鸦没想到唐和尚身手这么敏捷,吓得向后退了一步。二十几个小混混呼啦一下冲上台,站在黑鸦身后。和尚站在那里,不动声色,只是静静地对着这群人,一比一群,数量相差悬殊,但和尚气势却不输。我被他的气势感染,骨子里的英雄主义思想蠢蠢欲动,跟旁边一个戴着眼镜的小男生商量帮我搭一把手,他们七手八脚地几乎是把我扔到了台上。我往和尚身边一站,立刻感到来自对方的压力,开始后悔自己何必头脑一热逞这个英雄,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改成站在和尚身后。
和尚拎着吉他,像拎着武器,我知道那把琴的重量,而且木质很硬,如果抡开了,比棒球棍力量大得多。 黑鸦可能也瞧出来了,又往后挪了一点,退到吉他所能及的距离之外,嘿嘿一笑道:“如果你求我,我倒是可以帮你劝劝她。”
“我求你!”唐和尚道。
“一点诚意都没有,”黑鸦向身后使个眼色,立刻有人拿来一打红酒和一只特大号的酒杯,那一杯能够装一瓶酒。
黑鸦道:“你把这喝了,算是给我面子,咱俩尽释前嫌,我就让她跟你走。”
唐和尚犹豫了一下,但只是一瞬,道:“好!”
我心中暗骂黑鸦狠毒,他可能知道和尚有病,而这种含糖高的酒喝进和尚的身体,无异于毒药。表面是敬酒,实则是想整死和尚,又挑不出毛病,这招够毒辣。
我小声叫道:“喂,你不能喝甜酒啊!”
可是唐和尚根本不理我。
黑鸦挑衅地看着和尚,和尚连犹豫都没有,操起杯,仰头灌了下去。
“好样的,怎么也要三杯。”黑鸦又打开一瓶,全部倒进大号的杯子里。
我冲樱落道:“喂,他不能喝的,会死人的。”
樱落愣了一下,看了和尚一眼,有些紧张,和尚脸色变得煞白,樱落道:“喂,你别逞强啊!”但立刻被黑鸦推到身后,两个小混混一边一个将樱落控制住。
黑鸦讪笑着,唐和尚看着黑鸦道:“你说话要算数!”
黑鸦晃着脑袋,道:“当然。”
唐和尚仰头喝下第三杯,黑鸦也不禁有点儿傻了,和尚分明在拿自己的命在拼。
突然,唐和尚身体猛地震动了一下,紧接着一口鲜血从他的嘴里喷出来,他晃了两晃身体向后一仰。我眼疾手快,将他扶住,但他身体的确太重,我只能扶着他坐在地上。
我忍不住,道:“他有糖尿病,这样会害死他的。”
“唐……”樱落拼命甩开控制她的两个小混混,扑过来,脸色惨白,“你怎么这么傻啊!”
唐和尚笑了一下,这是我破天荒第一次看见他笑,对樱落说:“回家去吧!听话!”
“不,我出来就是找你的,我知道你一直在我附近,可是你为什么不肯出来见我?”樱落边哭着边数落着唐和尚。
“傻瓜,你也看到了,我这样随时都会死掉……”真没想到和尚也会说这么似水柔情的话。
“不……”樱落用两只小拳头娇嗔地捶着和尚,和尚嘴里又涌出两口血来。
我示意樱落:“轻点,你别把他捶死了。”
樱落没理会我,摸着和尚有几分英俊此时挂着血丝的脸,道:“你不会死的,你答应过我,一辈子都给我唱歌。”
这时黑鸦走过来,一把拉起樱落,樱落反手一掌去打黑鸦,却也被他抓住了,任樱落挣也挣脱不掉。我实在看不下去,挺身道:“喂,你还有没有点人性,没看人家正生离死别吗?”
黑鸦看看我,笑了,走到唐和尚跟前,“你死了不关我事哈,是你自己喝死的。”
“让她走!”和尚冷冷道。
“我说过让她走吗?哦?说过吗?有谁听到?”黑鸦当众耍起了无赖。
和尚脸色更加白了,胸口起伏,像是忍受着巨大的痛苦,突然做出一个奇怪的举动,他一口鲜血喷在那把黑色的吉他上,嘴里喃喃说着什么。因为我离得很近,隐约听他说道:“今日,我与你正式签下契约,终生无悔。”
我看到,血染在吉他上,像是渗进木质里,隐隐泛起红光,被映红的还有和尚的眼睛。
五
一起高呼Rock n’ Roll……
——Beyond《再见理想》
唐和尚摇晃着站起来,而当他立起身的时候,那种虚弱的病态完全消失了。
唐和尚推开我,身体摇晃了几下,然后稳稳地站定了,抱起吉他的和尚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来到麦克风前,用很低的声音道:“大家好……”
声音通过音响传到夜空,整个场子里几百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顿时安静下来。
“我来到这个城市半年了,我只是想在这里弹琴唱歌,然后死去……相信站在这里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音乐理想,我也有。我,一个身患绝症的人,当过和尚,流浪过,体验过生与死,我一无所有,甚至不敢去爱自己所爱的人……”和尚深情地看了一眼樱落,继续告白,“……我唯一剩下的就只有音乐了,可是因为在摇滚音乐上有分歧,有人不让我在这里唱歌,我伤心过,我愤怒过,我憎恨过,但是我终于明白了,愤怒不是摇滚……”
台下一片寂静,人群中有人点头,和尚的手指扫过琴弦,一阵激昂的琴声响彻全场,下面的人又安静下来,和尚接着道:“摇滚是什么?是伸向阳光的绿色枝蔓,是一次次扑碎在礁石上的浪花,是热烈燃烧的爱情,也是母亲生满老茧的手,是向上的力量,而这力量并不是源于愤怒,而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这力量唤醒了我灵魂最深处的激情……”
突然台下有人开始鼓掌,一个瘦高个子跳上台来,我认出他是刚才那个看大门的家伙,他抱着一把贝斯,冲唐和尚一笑,他道:“说得太好了!”
紧接着扔我上台来的那个戴眼镜的男生和另外一个板寸头的姑娘也一起走上来,眼镜男生背着一个几乎和他一样高的键盘,姑娘变魔术一般从背后的皮套子里抻出两根通体油黑的鼓棒,鼓棒在她的指间一刻不停地转动着,她的手像魔术师一样灵活。
我注意到,他们手里的“家伙”都是通体黑色的,隐约可见阴刻着的古怪的图案,和唐和尚手中的吉他分明是“一路的”。
玩鼓棒的姑娘,把两根鼓棒碰了两下,发出清脆的声音,道:“吉他手,欢迎归队!”
高个子贝斯手也奏出低沉的琴音,像冲击波一样漫过整个场地。
戴眼镜的键盘手像挎吉他一样把电子琴斜挎在身前,手指在黑白键上快速跳过,一段华丽的音乐飘过全场。
唐和尚愣了一下,但很快他便进入状态,看来他们是第一次见面,但却有着心灵上的共通,不需交流,一切尽在音乐之中。
唐和尚顿时精神大振,手指如行云流水一般在琴弦上舞蹈,指间流淌出一段昂扬的琴声。 “今天,我要让你们知道什么是摇滚……”
唐和尚突然迸发出难以想象的激情,一段持续三分钟的SOLO在他的琴弦上流出,高音干净而锐利,像一道闪电刺破夜空,又像是射上天空的一颗烟花,升到极致的时候突地又爆发出美丽的华彩。
虽然只是音乐,但是仿佛眼前闪现着五彩缤纷的色彩,人们屏住了呼吸……
我注意到,尖锐的琴声如锋利的利刃刺破空气的时候,黑鸦连同二十几个小混混,突然捂住了耳朵,同时他们身上的衣服绽成无数的碎片,每一道琴音都仿佛化成了无数道无形的利刃,织成一蓬巨大的刀网,将他们罩住,但是没人注意到他们,他们的惨叫声被琴声盖住了……
那一晚的演唱,是我听过的最美妙的摇滚乐,那首歌是Beyong乐队的《再见理想》。
在此之前,我以为摇滚纯粹是一种发泄,一种愤怒,然而唐和尚用他的吉他告诉我,真正的摇滚是一种向上的力量,是一种大爱。
那次演出接近尾声时,唐和尚与另外三个乐手突然消失在舞台上。他的生命只属于音乐,或许是魔力的声音,或许源于人的意志,他的生命已与那把古怪的吉他融为一体。
我的搜神报告
那天之后,樱落在我家暂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便回到东北去了。她临走时说还会回来。
爱情这东西不是我能搞得明白的!
但樱落走后,午夜琴声的灵异事件再没有发生过。
对于唐和尚和他那把魔琴的来源,我会继续追查下去,还有另外那三个乐手——键盘手、贝斯手和鼓手,他们手中那黑色的刻有古怪纹饰的乐器。他们一定还在这个城市的某处,找到他们是我的职责。
我是一个搜神师,确切地说,还是一个见习的搜神师。我的工作就是寻找隐藏在人类社会中的神秘力量,包括妖、精、鬼、魅及其他非人物种……然后报告给上级部门,由另一个部门管理这些神秘力量,以维持正常的空间秩序。
这是一个古老而不为人知的职业,在我们这行中不是最出色但却最出名的是一个叫干宝的人,他将他的搜神报告整理成册,叫作《搜神记》。
关于唐和尚“搜神报告”——
姓名:唐(绰号唐和尚)
性别:男性
年龄:21岁。
种别:人类,身患绝症。
职业:吉他手
能力:与一把吉他签订血契,演奏时,吉他可以赋予他非人的能力。
创作谈
有一种人叫人妖,有一种妖叫妖人,但他们共同的特点都是真假莫辨,藏得很深。与他们相似的,还有一类人,外表冷漠,内心狂热,在黑夜与白天的交替间,踽踽独行在世界的边缘,他们的灵魂与世界唯一的沟通方式是音乐。
深夜,南门里,地下通道。
嗖嗖的冷风低吟着贯穿而过。
一边是古玩街,另一边的出口则通往这个城市最大的酒吧街——德福巷。
一个娇小的女孩正经过地下通道往德福巷方向走去。
女孩十六七岁模样,咖啡色的毛线帽把头和耳朵紧紧包住,帽带上两个绒线球顺着两鬂垂到胸前,一荡一荡,衬出精致的五官,像一个干净的瓷娃娃。淡紫色夹棉短夹克,短裙,长筒靴,靴子有些脏,像是走了很长的路似的。一把大吉他倒背在她身后,走路时在腿上磕磕绊绊。
通道里昏黄的灯光把女孩的影子拉得很长很寂寞,脚步匆匆,寂寥的脚步声在通道冰冷的墙壁上撞来撞去,久久不绝,空洞而遥远。
一阵吵闹声打破了夜的沉寂,三个衣着邋遢的青年打着口哨跑进通道,嘴里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女孩偷瞧了一眼,紧贴着墙壁加快了脚步,希望尽快穿过这僻静的通道。
三个青年突然停下,甚至都没有互相看一眼,便彼此心照不宣地站成一排,挡在女孩必经的路上。女孩使劲低着头,想绕开,但试了几次都被三个青年拦住去路。
“哎!妹纸,有木有搞错咧,不要挡我们路欸!”其中一个青年伸出胳膊撑在墙上,故作委屈地说道。他的手背上有被烟头烫过的伤疤,通红而丑陋。
另外两个青年则嘻嘻地笑出声来。
女孩转身往回走,但没两步,就被另外两个青年追上堵在墙角。
四周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别看了,不会有人的!嘿嘿!”手背有烟疤的青年点着了一根烟,深深吸一口,然后把烟吐在女孩子的脸上。
劣质香烟和口臭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像是积年未通的下水道里散发出来的味道,令人作呕。
女孩厌恶地躲闪着,恨不得把自己缩到墙缝里,她本想大叫:“走开!”可是声音到了嗓子眼儿里却变成了一种呻吟,小到连自己也听不清。
“神马?”烟疤青年夸张地侧着耳朵大声说。
女孩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看着面前这三个比她大不了几岁的青年。
夜深,街上几乎看不到行人,地下通道像是一张通向地狱的大口,阴森可怖,令人生寒。
突然,通道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叫声,中间还隐隐约约夹杂着一阵吉他声,熟悉Beyond乐队的人能听出那是《我是愤怒》中的一段SOLO——
“只想吞千吨的怒火,未去想失声呼叫……”
琴声仿佛是从异空间传来,缥缈而空灵,若有若无。
街角有一辆巡逻警车,巡警捅了捅身边的同事,两人同时竖起耳朵,但什么声音也没有。就在两人以为是错觉的时候,一阵毛骨悚然的尖叫声又从通道口传出来,响彻夜空。
两名巡警迅速冲下警车奔过去,与此同时,一个满身是血的青年从地下通道里蹿了出来,慌不择路,一头撞在路灯杆上立时昏了过去。
接着,又有两个青年疯了一样冲出来,一个蹿到马路上,被一辆刹车不及的汽车撞出几米远后摔在地上,可他又马上爬起来,尖叫着跛着脚连滚带爬地逃过马路消失在小巷里。
最后一个人往警车这边跑来,脸上因恐惧而变得扭曲,嗓子里发出呜呜的含混不清的叫声,奔跑过程中,他的衣服猛地绽开一道口子,仿佛空气中有一把无形的利刃,在他身上劈了一刀一样。紧接着一道两道三道……那把无形的快刀将他身上的衣服割成布片,满天飞舞。男孩赤裸的身上转眼间便出现了数十道血痕,他踉跄几步摔在两个巡警脚下。
巡警被眼前诡异的场面惊呆了,男孩身上的伤口并不深,像是被细鞭狠狠地抽打出来的一样。
一切归于沉寂,暴风急雨般的吉他声戛然而止,通道的另一个出口,一个背着吉他的女孩悄然溜进夜色中。
一
我是噩梦,天天都可骚扰你,
与你遇着在路途,你莫退避。
——Beyond《我是愤怒》
德福巷是这个城市中我经常去的几个所在之一。
德福巷是条步行街,南北走向,并不很长,从北口步行到南口用不了十分钟。
街两边林立着各种酒吧,白天巷子里冷冷清清,一到晚上,酒吧里溢出的灯光及漾出的音乐使整个巷子迷醉在粉红色的氛围里,更不用说浮光掠影中的俊男靓女,酒不醉人人自醉。
德福巷,酒吧街,因此而闻名。
酒吧里有着这样一个群体——歌手,他们凭着一把吉他和一副歌喉取悦听众,以换取生存的资本。
在外人看来,这群人无一例外的外貌颓废,生活绝望又糜烂,其中还不乏吸毒者。实际上,他们对音乐都有着一种近乎宗教式的执着,玩世不恭的外表下保留着一颗对音乐圣洁的心,为音乐而生,为理想而活,倔强地行走在城市边缘。
那天,和平时一样,我坐在“绿野仙踪”酒吧里打发时间。就在我百无聊赖,准备起身离去的时候,突然一阵美妙的吉他声触动了我,那琴音干净悦耳,每一个音符都像是清冽的山泉,没有任何杂质,而且一下子就渗透进灵魂的最深处,是那种浮华的酒吧音乐难以企及的。
不仅仅是我,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音乐触动,齐刷刷地将头转向小舞台。
舞台上伫立着一个大个子青年,相貌平庸,表情因紧张而过分的严肃,挎着一把黑漆漆的吉他,纤长的手指在琴板上灵活地舞蹈,干净的音符如流水一样从琴弦上流淌了出来。
但是,亮点不在于此,当人们看到吉他手的时候,立刻就被他吸引住了,他穿着褪色的仔裤,蓝格子衬衫,褪色的帆布高腰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但是他仍然让所有人都震惊,甚至有人鼓起掌来,紧接着所有人都报以更热烈的掌声,还夹杂着兴奋的呼哨。
掌声不仅仅是为了他的音乐,人们更关注的是他的发型——他是一个秃子。
如果仅仅是秃子也并不足以令人大惊小怪,常常有些乐手为了引人注目搞些怪异的发型,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了。不同的是,眼前这个光头上赫然点着六颗香疤,人们的掌声不是给他的光头,而是给他的身份——他是一个和尚。 玩音乐的和尚,摇滚和尚,朋克和尚——这几点足以挑起人们麻木的神经了。
和尚弹过一段舒缓的小调后,又以风暴般的速度飙过一阵SOLO,琴声戛然而止。
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正在这时,一个头上包着头巾的白胖子匆匆走上前,跟和尚悄悄地耳语了几句,又向观众解释道:“对不起,因为某些原因,这位先生不能为大家演唱了,请原谅,下面请三挂车乐队给大家助兴。”说完,他拉着和尚就下了台。
白胖子是这间酒吧的老板,我注意到下来后他跟和尚说了些什么,还一脸歉意地将一张钞票塞给和尚,和尚很气愤的样子,没有接受,背起吉他转身离开了。
我觉得蹊跷,起身来到门口,老板正隔着门缝望着和尚的背影。
“怎么回事?”我问。
“哦!没事,”我是这里的常客,老板看是我,摇摇头,叹口气,“是个好吉他手,可惜得罪人了。”
“新人?”我问。
老板点点头,说:“每条道上都有规矩,不接受就没法混。”
德福巷的酒吧歌手看似散沙一片,但实际上背后是有人操控的,谁能留在德福巷唱歌,谁不能在这片混,有人说了算。
我从“绿野仙踪”出来,刚好看到和尚也正从对面酒吧出来,脸色不大好看,没猜错的话肯定也是碰了钉子。
和尚背着吉他,在街上停了一会儿,倔强地推开下一家酒吧的门。
这时候,不远处有几个小流氓一直注意着和尚。我猜,这几个人可能就是和尚今天找不到酒吧唱歌的根源。
和尚没进去多久,便沮丧地走出来,这时几个小流氓不怀好意地围了上去。
“和尚,化缘啊?”一个家伙阴阳怪气地问。
和尚迎着他们戏谑的目光,眼中丝毫不见怯意,令这伙流氓感到心慌。
“臭和尚,牛什么牛?”有些人和动物,越是害怕就越会虚张声势地叫,其中一个家伙仗着人多,开始出言不逊。
和尚恶狠狠瞪着那人,那家伙闪烁的眼神暴露了他的心虚。
“早点回去睡吧,今天没有酒吧敢留你,别瞎耽误工夫了。”另外一个人还算和气,对和尚道。
和尚哼了一声,转身走出几步,突然又停下来,道:“回去告诉黑鸦,别把事做绝。”
“我靠,还臭硬?”很嚣张的那个小流氓骂道,作势欲扑,见没人响应,自己也没敢动。
和尚没有理会他,径直走了。
尽管很落魄,但是他眼神中藏着倔强和高傲,看样子根本没有把那几个小流氓放在眼里。可就在某个瞬间,他眼中闪过一丝惶恐,他身后的吉他弦发出难以察觉的震动,嗡嗡有声。
和尚停下来,轻拂琴弦,与没有生命的琴无声地交流着,他眉头紧锁,像是收到一个不好的讯息。
接着他缓缓抱起漆黑的吉他,左手手指即刻扣在琴上,右手扫过琴弦,一阵暴烈的音符从琴弦上迸发出来。
“只想吞千吨的怒火,未去想失声呼叫……”
刹时间,愤怒如潮水一样淹没了整个德福巷,我隐隐感觉到一股超自然的力量在周围波动起来。
我心中一动,莫非他是……
也正是在同一时间,南门里,德福巷口地下通道中,女孩子背后的吉他自己响起来,声音并不大,却隐隐传递着一股莫名的愤怒,又化作一股诡异的力量。三个不良青年,被阵阵“无形风刀”割得遍体鳞伤,而莫名的恐惧对其内心造成的伤害更是终身无法愈合,那三个青年后来患上了幽闭恐惧症,终生不敢再进任何地下通道或类似的地方,并且那个可怕的通道还时常出现在他们的噩梦中。
“我是噩梦,天天都可骚扰你,与你遇着在路途,你莫退避……”
二
冷雨夜我在你身边,盼望你会知。
可知道我的心,比当初已改变,只牵强的相处。
——Beyond《冷雨夜》
北方就是这样,中秋节刚过,气温便骤降,令人猝不及防。凋零的树叶在风中舞出心碎的姿态。时近午夜,街上基本空了,这时,天空又飘起了碎雨。
秋雨微寒,冻得我浑身发抖。
这些天我一直在德福巷打听和尚的消息,但一无所获。酒吧的人只知道他是个流浪歌手,半年前来到德福巷,仅此而已,而其他酒吧歌手都不愿意多说。
除了我,另一个人也在找和尚,她叫樱落。
樱落应该不是真名,她看上去像个学生,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长相很是乖巧可爱。她在德福巷酒吧里逢人便问是否见过一个弹吉他的和尚。
有人见樱落也背一把吉他,便问她是否会弹,樱落也会摘下吉他弹唱上一段,歌声甜美,但从不要钱。
我在寻找和尚无果之后,便开始将视线集中到樱落身上,除了与和尚有关外,最近连续发生的几起怪异事件中,似乎都有她的影子。
首先是有三个青年在地下通道被伤害,全身布满了像是被鞭挞过的伤痕,而且三个人精神都有些恍惚,根本说不清当时发生了什么,但是都反复提到一个背着吉他的女孩子。
第二件怪异事件发生在南马道,也是深夜,一个下夜班青年被击昏在城墙根儿,身上没有伤痕,也没丢什么,在警察的追问下,才支支吾吾说,路上看到一个女孩独自走夜路,好像还在哭泣,便想帮助她,然后就被人打昏了。但是附近的居民说,那天晚上曾听到有个女孩子尖叫,还有奇怪的琴声。
第三件事也是发生在德福巷附近,同样是午夜时分,七个少年在网吧花光了钱,想趁半夜偷点东西,结果碰到一个背吉他的女孩子,便想打劫一把,结果被人用鞭子一顿猛抽,但是并没看到打他们的人,几个孩子以为是撞鬼了,把这当成灵异事件到处传说。
这三件事都发生在德福巷附近,并且都与一个背吉他的漂亮女孩子有关。
樱落,女孩子,背着吉他,很漂亮,晚上经常出现在德福巷——很符合怪异事件中的女主角。
今天樱落照旧到每个酒吧都转了一圈,仍然没有找到和尚,天空开始下雨了,她穿得有点单薄,从德福巷出来,顿了一下,往南大街方向走去,没走多远又转回来,向竹笆市方向走下去。昏黄的路灯下,女孩孤零零的身影走在细雨中,像是走在一幕老电影中。 此时已是深夜,又下着冷雨,街上已没有行人,她明显是在漫无目标地游荡,到底想干什么?
雨不大,但是很粘人,又细又密,一点也没有停的意思,不一会儿衣服就湿透了。
我不远不近地跟着,不知道她要去哪里。在她快要走到街道尽头的时候,又突然转身折回身,迎面朝我走来,这令我猝不及防。我紧紧了领口,假装匆匆赶路,又忍不住偷偷看她一眼。
有时候人越是显示出胆怯,反而越会激发别人的犯罪欲望,更何况在这夜静更深、凄风冷雨的午夜时分,“叫破喉咙也没人听见”的情形下,人性会挣脱法律的约束而回归到最原始的状态,面对一个柔弱如羔羊乳兔般的女孩子,邪恶会膨胀许多倍。
突然我明白,其实在许多情形下,犯罪是可以被诱惑的。
她不仅漂亮,还很可爱,身上的衣服被冷雨淋湿了,贴在身上,几缕零乱的头发粘在脸颊上,瓷器般的脸蛋上挂着泪珠一样的雨珠,楚楚可怜。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害怕,她瑟瑟抖着,给人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斯时斯景,人们的想法不外乎两种,一是去保护她,二是去欺负她,或是以保护的名义去欺负她。
许多的念头一闪即逝,我立刻假装若无其事,快步从她身边绕过去。
我没有对她做什么,似乎令她很失望,突然哭起来。
我忍不住停下来,说:“喂!我可没动你啊!”
她更加委屈,嘴巴扁了几下,眼泪真的流下来与脸上的雨水汇在一起。
“你没事吧?”我见不得女孩子哭。
她没说话,反而转身又走进雨里,义无反顾的背影把这个城市显得那么孤独而冷酷。
……
在雨中漫步
蓝色街灯渐露
相对望
无声紧拥抱着
为了找往日
寻温馨的往日
消失了……
任雨湿我面
难分水点泪痕
心更乱
愁丝绕千百段
骤变了态度
无心伤她说话
收不了……
女孩摘下吉他肆无忌惮地唱起来,这是一首老歌。
秋风、冷雨、午夜、街灯、女孩……织成了一个凄凉的画面。
一个美丽的外表下往往藏着危险的心,我静静地看着,想看她接下来还会做些什么。
没想到,唱着唱着,女孩子居然泣不成声,最后女孩子佝偻着身体,跪在雨里,吃力地大哭起来,由于用力,两只小拳头攥到痉挛,十分痛苦的样子。
“你个浑蛋……你给我出来……出来……哇……出来……呜……”
女孩哭了一会儿,最后没了力气,蹲在地上,无力地抽泣着。
我不能再无动于衷了,正想走过去,突然街口驶来一辆吉普车,一阵尖锐的刹车声,吉普车身转了一百八十度在女孩子身边停下,泥水溅了她一身。
“找死啊!”车窗摇下来,车里的人骂道。
车子里下来三个气势汹汹的青年,女孩子吓得脸色煞白。
“咦,好像是找和尚的那个女孩子。”其中一个青年道。
几个青年突然交换了一下眼色,又瞪了我一眼,觉得我和女孩不像是一伙的,便道:“小妹妹,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说完又不怀好意地看了看我。
女孩子看着这几个人,突然脸上显出奇怪的表情,手下意识地摸着琴弦。
“是她?打听和尚的那个?”有人认出了女孩儿。
“你是不是想找一个弹吉他的和尚?”一个黑色衣服的青年走到女孩子面前,问道。
女孩一愕,点了点头。
“我认识和尚,跟我走吧!”
女孩儿退缩了一下,突然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一昂头,道:“好啊!”
“爽快!上车!”青年笑着,打开车门。
女孩向周围扫了一圈,像是在找谁,最后目光扫过我这个旁观者,钻进吉普车。
“樱……”
一个高大的身影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雨水淋在他光秃秃的头上。
“樱,别去……”我看清这人是和尚,他边向这边跑着边喊道。
女孩子的脸出现在车窗里,泪水忽地流下来,眼睛里写满了怨恨:“你肯出来见我了?”
“樱,别闹……”
女孩不理和尚,吉普车轰鸣着马达,载着樱落冲进雨雾里。
和尚徒劳地追了几步,突然一头栽倒在雨里。
三
前面是哪方,谁伴我闯荡,期望暴雨飘去,
便会冲破命运捆锁。
——Beyond《谁伴我闯荡》
我回到家时天都快亮了,冲了个热水澡,又煮了碗面吃,身上才有了点热气,脑袋才沾到枕头上,闹钟就响了,天已大亮。爬起身感觉天旋地转,肯定是昨晚被雨淋的。
起床简单收拾了下,然后直奔医院。一路上直担心那个弹吉他的和尚可别跑了。
昨晚他昏迷在雨里,我不能见死不救,好不容易拦了辆车把他送到医院,折腾了大半夜,医药费都是我垫付的。
和尚睡得正香,这家伙是个大个子,几乎把病床塞满了,脸还很年轻,光溜溜的头上六个戒疤说明他的确是受过戒的。我对护士千叮万嘱一定要看住和尚,然后才去交款!
交款回来,和尚还没醒,我守在和尚床边把票据数了一遍又一遍。老天保佑,和尚可不能死,否则我没地方要钱去了,不过看和尚的那把吉他倒也不错,黑漆漆的琴身,阴刻着古怪的纹饰,不知是什么木料制成的,沉甸甸的。
是一把好琴,应该值些钱。
我不禁拨了下琴弦,陡地一麻,手像是被电击了一样,但琴音干净悦耳。
和尚被我吵醒,眼珠在病房里巡视一周,最后又落在我的脸上。
“是把好琴!”我把琴放在他床边,笑了笑。
“我没钱还你药费。”和尚一开口,便掷地有声,砸得我心很痛。 “人和人之间除了钱就不能有别的吗?”眼看手里的收据变成了废纸,我沉下脸佯装怒斥和尚,“你安心养好身体,不要再提钱的事啦。”
和尚没说话,翻身下了床,拿过吉他,像战士擦拭宝剑一样动情地拂了两下,背在身上,虽然光头上顶着受戒的香疤,但怎么看也不像个和尚。
“你这是要……”我心里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的病自己知道,住下去也是白花钱。”和尚平静地说道。
“那我送你回去吧,你住哪里?”跑了和尚跑不了庙,问清楚了方便以后讨债。
和尚没反对,我按着他说的地址直接把和尚送回去。
这是一个城中村,违章加盖的小楼摇摇欲坠,狭窄的过道只能容得一个人通过,而且终日见不到阳光。
还没进门,我们就被一个穿着睡衣头发蓬乱的女人拦住,她对和尚说:“你的房铺位租给别人了,这是退给你的钱。”
“为什么?”和尚问。
“我不敢留你了,再留你,他们就要放火烧了这儿,拜托,你走吧!”能看出老板娘也并非是瞎说,做生意的当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和尚僵着脸,没说话。
“你惹着谁了?”老板娘斜着俏皮的眼睛关切地看着年轻的和尚。
和尚想了想,也没多说什么,“哦”了一声,转身就走。
女房东道:“哎,钱,多退你一个月的房钱。”和尚也不理,继续往外走,他也没什么行李,来去倒是干净。
我忙替和尚接过钱,没走出几步,听到老板娘还喊了一声:“喂,你小心点!”我回头看老板娘还在看和尚的背影。
也不知这和尚是怎么混的,这下连住的地方都没了,我正替他发愁,忽见三个小伙子追上来。
“唐哥,正找你呢!”几个人喊和尚。
“哦,小关,什么事?”和尚停下来,面无表情。
“大伙商量了一下,想请你替大家出头,看在大家都是玩音乐的份儿上,你就帮帮大家吧。”
“我真的帮不了你们。”和尚道。
“唐哥,现在就差一个领头儿的,也只有你敢跟黑鸦碰。”
“这个我帮不了你们。”和尚冷冷道。
那几个吉他手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道:“哦,那算了,我回去转告兄弟们,你多保重身体。”
和尚点点头,跟几个人告辞,刚走出几步,说话的小伙子突然想起什么,道:“对了,唐哥,最近有个女孩一直在找你。”
和尚听到这话,突然停住,良久才道:“知道了。”
事到如今,我只好把和尚领回自己家了,他仿佛什么都无所谓似的,也没反对,就跟着我回来了。随遇而安?这一点倒像个真和尚。
我把书房收拾了一下给他住,我收拾屋子的时候和尚就坐在客厅里发呆,跟木头一样杵着,一点眼色也没有。
“大师怎么称呼?”我收拾好房间后,在客厅里坐下来。
“我还俗了,我姓唐,他们都叫我唐和尚。”他见我问,认真地回答道,脸色温和了许多。
这时我才仔细瞧这和尚,他长相不算英俊,但是却有一股气势,很有担当,年纪不超过二十岁,眼神却很空,不是目中无人的那种空,而是那种“泰山压顶算个屁关我鸟事”的那种空。
他的身上一定有着传奇般的经历,我的神经亢奋起来,像打足了鸡血一样,肾上腺分泌加速。
“不是本地人吧?”我没话找话试探着问他。
“我老家在东北。”怪不得说话跟放炮一样直,我心想。
本来我还想继续多问问,可是唐和尚脸上露出倦色,我借口有事出去,让他先休息一下。
我出门时,他仍呆呆地坐着,看着他的身影,我突然涌起一种苍凉的感觉。他这种人身上总有一些相同的特质,沉默寡言,其实感情极为敏感,外表冷漠是为掩饰不甚成熟的内心,其实他们脆弱极了,像个孩子似的。
我又回到那个城中村,没费什么劲便找到了小关,小关也认出我是刚刚和唐和尚一起走的人。
小关也是一个歌手,我从他口中了解到,德福巷的酒吧歌手都控制在一个叫黑鸦的人手里。黑鸦本身也是一个优秀的吉他手,周围聚拢着一群人,垄断了本地酒吧的场子,想去酒吧唱歌的歌手都要经过黑鸦这一关,每个歌手都要被他抽利,才能继续在这儿唱下去。
和尚脾气很倔,不愿交钱,黑鸦找过和尚麻烦,但是据说没讨到便宜,就暗中捣鬼。
大多歌手敢怒不敢言,想让和尚出头把黑鸦扳倒。
至于和尚有什么本事,黑鸦也拿他没办法,这些人却不知道,只是听说黑鸦在和尚那没讨到便宜。
关于樱落的事,小关一无所知。
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一进门便听到唐和尚屋里传出来吉他声,我没有打扰他,而是悄悄在客厅里听他练琴。
琴音如流水一样流淌出来,像是他信手随便在弹,琴声中有风掀起衣袂的声音,有细雨洒在秋叶的声音,有列车在铁轨上流浪发出的吼叫,有孤雁在长空徘徊唱出的悲鸣……都是寂寞的流浪的音符,接下来琴声变成一种吼叫,变成浪荡在草原上的狼嚎!
陡地,我有一不祥的预感,直觉向我发出了一个危险的信号,这种直觉是与生俱来的。
我集中精神力,念力延伸到屋子的每个角落,随着琴声的激烈,茶几发出轻微的震动,起初我还以为是地震,继而茶几上一只玻璃杯咔地裂成两半,紧接着茶几也齐刷刷地裂开了,像是被一把无形的快刀劈开一样,我猛地从沙发上跳起,就在那一刹那,沙发也一分为二,塌了下去。
仿佛整个客厅都笼罩在纵横交错的剑气之中,突然“砰”的一声,琴弦崩断,琴声戛然而止。
唐和尚出现在卧室的门口,喃喃道:“樱落出事了……”
四
满带理想的我曾经多冲动,?与她相爱难有自由,愿你此刻可会知,是我衷心的说声,
喜欢你!
——Beyond《喜欢你》 唐和尚,东北人,中学时在公园看到一个吉他手弹吉他,便跟着那人回了家,连续三天蹲在那人家门口要学弹琴。后来他又省吃俭用参加各种吉他班,每天练琴十个小时以上,十指磨出血泡又结成厚厚的老茧,高中时跟朋友组了自己的第一支乐队。
也是在那时认识了一起学琴的小师妹,樱落。两个人互相欣赏,渐生情愫,但是小师妹的父母不同意他们交往。
“后来你怎么当了和尚?”我对这一点非常感兴趣。
“我有病,是遗传的。”唐和尚道。
“什么病,严重吗?”我问。
“糖尿病。”
“这不算什么吧?得这种病的人很多。”我以为是什么疑难杂症。
“呵呵,你要知道这种病目前还没办法根治,”唐和尚冷笑了一下,“而且我的病情很严重,每天都要靠打胰岛素维持,并且视力严重下降。”
我突然醒悟,为什么他的眼神总是那么空。
“所以你就离开了小师妹?”
“我想当了和尚,她就死心了,会听她父母的安排去国外上学。没想到……”
“她还是放不下你,所以你就……”
唐和尚点点头。
“你的吉他是怎么回事?”我早就发现了吉他的古怪。
“你以为一个半瞎又每天靠胰岛素维持的人能活多久,要不是遇到它……”唐和尚摸了摸身边那把漆黑的吉他。
“它有魔力?”我笑着试问。
唐和尚没有否认。
这时我的电话响了,小关打来电话,说刚得到消息,黑鸦晚上要办一场地下演出,据说本地最好的乐队都会参加,还有一个女孩子。
我还是头一次看到地下摇滚乐队的演出。
演出设在一个废弃工厂的院子里,地处这座城市的边缘,离地铁终点站还要步行几十分钟。
我和唐和尚开车到这里时天已经黑透了,锈迹斑斑的铁门锁着,隔着门可以看见不大的厂区里灯火通明,灯光中央是一个临时搭起来的舞台,台上一支乐队正演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台下挤满了年轻男女,狂呼乱叫着,足有数百人。
看门的是个瘦高的小伙子,看样子与唐和尚认识,点了一下头便打开门让我们进去。唐和尚从他身边走过去时,我听到他低声对唐和尚说:“今晚好像是冲你来的,小心点。”
我们来之前也得到一些消息,黑鸦此次的演出好像是想显示一下他在这个摇滚圈子里的地位与能量。
但就目前的情形看,黑鸦兴师动众地搞这场演出像是专门对付唐和尚的,黑鸦如此忌惮和尚,一定是吃过和尚的苦头。
我正想悄悄问唐和尚怎么得罪了黑鸦,就见有三个染了头发的小混混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挡在我们面前,看眼神,来者不善。
“你还没滚出这个城市?”一个手晃着锁链的家伙像是踩了电门上一样,身体一刻不停地抖来抖去,斜着眼对唐和尚道。
唐和尚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看得那家伙退了一步。那家伙突然恼羞成怒,威胁道:“等会儿有你好看。”
正在这时,台上的音乐突然停止了,一束追光照过来,把我和唐和尚照亮,麦克风里传出一个声音:“让他过来。”
那个小混混听到后,唾了一口,闪开了路,我和唐和尚在灯光的照射下走向舞台,人群如潮水一样散开,让出一条路来。
这时台上乐手下去了,黑鸦一身黑色皮衣,头发很长,有点英俊,典型的摇滚青年,可此时他手上并没有乐器,手拿着麦克风,另一只臂弯里搂着一个女孩子,正是樱落。
“樱落!”唐和尚视力很差,但是他的其他感官似乎更加敏锐,一下就认出台上的人。和尚来到台下,丝毫不理会那个黑衣青年,冲着那个女孩儿道,声音不大,但足以让台上的人听清。
台上的女孩儿瞪着唐和尚,瞪了一会儿才道:“你终于肯出来见我了?”
“樱落,跟我回去!”唐和尚向台上伸出手。
“凭什么?”樱落小脸儿一扭,嘟起好看的嘴巴。
唐和尚无言以对,向那个黑衣的青年道:“黑鸦,你让她走!”
“哈哈……”黑鸦爆发出一阵大笑,突然收住,俯下身瞪着台下的唐和尚,“你是在命令我吗?”
黑鸦的声音盖住了台下数百人的声音,前面的人静了下来,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人往前拥着。几乎把我和和尚挤到了黑鸦的脚下,黑鸦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
“让她走,我做什么都行。”唐和尚道。
“你不是跟我死抗吗?现在怎么了?”黑鸦用皮靴尖捅了一下唐和尚的光头,光头上立刻留下了一个鞋印。
“就你整那破玩艺儿也叫摇滚?告诉你,你以后别想在我的地盘跑场子。”
“你让她走,我马上离开这座城市。”光头上印着鞋印,和尚与黑鸦相比显得有些狼狈。
“还真是一对痴男怨女,不过我告诉你,是她主动来找我的,她不想走,我有什么办法?”说着,黑鸦搂了一下臂弯里的樱落,“我说得没错吧,妹子。”
樱落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但倔强地向唐和尚笑了一下。谁都能看出来,她是在和唐和尚赌气。
“樱落!别闹了,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会害了你的。”和尚道。
“谁稀罕你!”樱落大喊,声音里带着哭腔。
和尚突然用手一撑,跃上舞台,黑鸦没想到唐和尚身手这么敏捷,吓得向后退了一步。二十几个小混混呼啦一下冲上台,站在黑鸦身后。和尚站在那里,不动声色,只是静静地对着这群人,一比一群,数量相差悬殊,但和尚气势却不输。我被他的气势感染,骨子里的英雄主义思想蠢蠢欲动,跟旁边一个戴着眼镜的小男生商量帮我搭一把手,他们七手八脚地几乎是把我扔到了台上。我往和尚身边一站,立刻感到来自对方的压力,开始后悔自己何必头脑一热逞这个英雄,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改成站在和尚身后。
和尚拎着吉他,像拎着武器,我知道那把琴的重量,而且木质很硬,如果抡开了,比棒球棍力量大得多。 黑鸦可能也瞧出来了,又往后挪了一点,退到吉他所能及的距离之外,嘿嘿一笑道:“如果你求我,我倒是可以帮你劝劝她。”
“我求你!”唐和尚道。
“一点诚意都没有,”黑鸦向身后使个眼色,立刻有人拿来一打红酒和一只特大号的酒杯,那一杯能够装一瓶酒。
黑鸦道:“你把这喝了,算是给我面子,咱俩尽释前嫌,我就让她跟你走。”
唐和尚犹豫了一下,但只是一瞬,道:“好!”
我心中暗骂黑鸦狠毒,他可能知道和尚有病,而这种含糖高的酒喝进和尚的身体,无异于毒药。表面是敬酒,实则是想整死和尚,又挑不出毛病,这招够毒辣。
我小声叫道:“喂,你不能喝甜酒啊!”
可是唐和尚根本不理我。
黑鸦挑衅地看着和尚,和尚连犹豫都没有,操起杯,仰头灌了下去。
“好样的,怎么也要三杯。”黑鸦又打开一瓶,全部倒进大号的杯子里。
我冲樱落道:“喂,他不能喝的,会死人的。”
樱落愣了一下,看了和尚一眼,有些紧张,和尚脸色变得煞白,樱落道:“喂,你别逞强啊!”但立刻被黑鸦推到身后,两个小混混一边一个将樱落控制住。
黑鸦讪笑着,唐和尚看着黑鸦道:“你说话要算数!”
黑鸦晃着脑袋,道:“当然。”
唐和尚仰头喝下第三杯,黑鸦也不禁有点儿傻了,和尚分明在拿自己的命在拼。
突然,唐和尚身体猛地震动了一下,紧接着一口鲜血从他的嘴里喷出来,他晃了两晃身体向后一仰。我眼疾手快,将他扶住,但他身体的确太重,我只能扶着他坐在地上。
我忍不住,道:“他有糖尿病,这样会害死他的。”
“唐……”樱落拼命甩开控制她的两个小混混,扑过来,脸色惨白,“你怎么这么傻啊!”
唐和尚笑了一下,这是我破天荒第一次看见他笑,对樱落说:“回家去吧!听话!”
“不,我出来就是找你的,我知道你一直在我附近,可是你为什么不肯出来见我?”樱落边哭着边数落着唐和尚。
“傻瓜,你也看到了,我这样随时都会死掉……”真没想到和尚也会说这么似水柔情的话。
“不……”樱落用两只小拳头娇嗔地捶着和尚,和尚嘴里又涌出两口血来。
我示意樱落:“轻点,你别把他捶死了。”
樱落没理会我,摸着和尚有几分英俊此时挂着血丝的脸,道:“你不会死的,你答应过我,一辈子都给我唱歌。”
这时黑鸦走过来,一把拉起樱落,樱落反手一掌去打黑鸦,却也被他抓住了,任樱落挣也挣脱不掉。我实在看不下去,挺身道:“喂,你还有没有点人性,没看人家正生离死别吗?”
黑鸦看看我,笑了,走到唐和尚跟前,“你死了不关我事哈,是你自己喝死的。”
“让她走!”和尚冷冷道。
“我说过让她走吗?哦?说过吗?有谁听到?”黑鸦当众耍起了无赖。
和尚脸色更加白了,胸口起伏,像是忍受着巨大的痛苦,突然做出一个奇怪的举动,他一口鲜血喷在那把黑色的吉他上,嘴里喃喃说着什么。因为我离得很近,隐约听他说道:“今日,我与你正式签下契约,终生无悔。”
我看到,血染在吉他上,像是渗进木质里,隐隐泛起红光,被映红的还有和尚的眼睛。
五
一起高呼Rock n’ Roll……
——Beyond《再见理想》
唐和尚摇晃着站起来,而当他立起身的时候,那种虚弱的病态完全消失了。
唐和尚推开我,身体摇晃了几下,然后稳稳地站定了,抱起吉他的和尚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来到麦克风前,用很低的声音道:“大家好……”
声音通过音响传到夜空,整个场子里几百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顿时安静下来。
“我来到这个城市半年了,我只是想在这里弹琴唱歌,然后死去……相信站在这里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音乐理想,我也有。我,一个身患绝症的人,当过和尚,流浪过,体验过生与死,我一无所有,甚至不敢去爱自己所爱的人……”和尚深情地看了一眼樱落,继续告白,“……我唯一剩下的就只有音乐了,可是因为在摇滚音乐上有分歧,有人不让我在这里唱歌,我伤心过,我愤怒过,我憎恨过,但是我终于明白了,愤怒不是摇滚……”
台下一片寂静,人群中有人点头,和尚的手指扫过琴弦,一阵激昂的琴声响彻全场,下面的人又安静下来,和尚接着道:“摇滚是什么?是伸向阳光的绿色枝蔓,是一次次扑碎在礁石上的浪花,是热烈燃烧的爱情,也是母亲生满老茧的手,是向上的力量,而这力量并不是源于愤怒,而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这力量唤醒了我灵魂最深处的激情……”
突然台下有人开始鼓掌,一个瘦高个子跳上台来,我认出他是刚才那个看大门的家伙,他抱着一把贝斯,冲唐和尚一笑,他道:“说得太好了!”
紧接着扔我上台来的那个戴眼镜的男生和另外一个板寸头的姑娘也一起走上来,眼镜男生背着一个几乎和他一样高的键盘,姑娘变魔术一般从背后的皮套子里抻出两根通体油黑的鼓棒,鼓棒在她的指间一刻不停地转动着,她的手像魔术师一样灵活。
我注意到,他们手里的“家伙”都是通体黑色的,隐约可见阴刻着的古怪的图案,和唐和尚手中的吉他分明是“一路的”。
玩鼓棒的姑娘,把两根鼓棒碰了两下,发出清脆的声音,道:“吉他手,欢迎归队!”
高个子贝斯手也奏出低沉的琴音,像冲击波一样漫过整个场地。
戴眼镜的键盘手像挎吉他一样把电子琴斜挎在身前,手指在黑白键上快速跳过,一段华丽的音乐飘过全场。
唐和尚愣了一下,但很快他便进入状态,看来他们是第一次见面,但却有着心灵上的共通,不需交流,一切尽在音乐之中。
唐和尚顿时精神大振,手指如行云流水一般在琴弦上舞蹈,指间流淌出一段昂扬的琴声。 “今天,我要让你们知道什么是摇滚……”
唐和尚突然迸发出难以想象的激情,一段持续三分钟的SOLO在他的琴弦上流出,高音干净而锐利,像一道闪电刺破夜空,又像是射上天空的一颗烟花,升到极致的时候突地又爆发出美丽的华彩。
虽然只是音乐,但是仿佛眼前闪现着五彩缤纷的色彩,人们屏住了呼吸……
我注意到,尖锐的琴声如锋利的利刃刺破空气的时候,黑鸦连同二十几个小混混,突然捂住了耳朵,同时他们身上的衣服绽成无数的碎片,每一道琴音都仿佛化成了无数道无形的利刃,织成一蓬巨大的刀网,将他们罩住,但是没人注意到他们,他们的惨叫声被琴声盖住了……
那一晚的演唱,是我听过的最美妙的摇滚乐,那首歌是Beyong乐队的《再见理想》。
在此之前,我以为摇滚纯粹是一种发泄,一种愤怒,然而唐和尚用他的吉他告诉我,真正的摇滚是一种向上的力量,是一种大爱。
那次演出接近尾声时,唐和尚与另外三个乐手突然消失在舞台上。他的生命只属于音乐,或许是魔力的声音,或许源于人的意志,他的生命已与那把古怪的吉他融为一体。
我的搜神报告
那天之后,樱落在我家暂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便回到东北去了。她临走时说还会回来。
爱情这东西不是我能搞得明白的!
但樱落走后,午夜琴声的灵异事件再没有发生过。
对于唐和尚和他那把魔琴的来源,我会继续追查下去,还有另外那三个乐手——键盘手、贝斯手和鼓手,他们手中那黑色的刻有古怪纹饰的乐器。他们一定还在这个城市的某处,找到他们是我的职责。
我是一个搜神师,确切地说,还是一个见习的搜神师。我的工作就是寻找隐藏在人类社会中的神秘力量,包括妖、精、鬼、魅及其他非人物种……然后报告给上级部门,由另一个部门管理这些神秘力量,以维持正常的空间秩序。
这是一个古老而不为人知的职业,在我们这行中不是最出色但却最出名的是一个叫干宝的人,他将他的搜神报告整理成册,叫作《搜神记》。
关于唐和尚“搜神报告”——
姓名:唐(绰号唐和尚)
性别:男性
年龄:21岁。
种别:人类,身患绝症。
职业:吉他手
能力:与一把吉他签订血契,演奏时,吉他可以赋予他非人的能力。
创作谈
有一种人叫人妖,有一种妖叫妖人,但他们共同的特点都是真假莫辨,藏得很深。与他们相似的,还有一类人,外表冷漠,内心狂热,在黑夜与白天的交替间,踽踽独行在世界的边缘,他们的灵魂与世界唯一的沟通方式是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