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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一些第三产业发达国家的考察,我们发现,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国家的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社会化程度很高.对比我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现状,不难发现二者之间差距很大,不但表现在量上,即水平差异,而且表现在质上,即规则差异.这种差异正是国办发[1998]147号文件关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意见要求达到的目标,要求解决的问题,可见二者有可比性,而且有参考、借鉴和互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