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认为,1931年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曾制定了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正确的私营经济政策,但由于共产国际和王明“左”倾中央的错误指导,这一政策很快被“左”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所取代。“左”的《劳动法》的实施及其危害,遭到毛泽东、张闻天等领导人及各级苏维埃政府的批评和抵制,从而产生了新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对过左的私营经济政策有所纠正。至瓦窑堡会议,最终确立了正确的私营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