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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已成为中国养老产业常态。民非养老机构具有非营利性、资产捐赠性、清算公益性三个法律特征。目前的民非法律体系制约了对民非养老机构的并购。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间接股权并购和租赁权转移两种方式可以实现民非养老机构的控制。未来随着法律体系完善,对民非养老机构的并购将走向规范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