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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史研究常常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阐释者与被阐释者之间的思想界限不明,难以区分。事实上,在思想史的研究中,这个问题或多或少都存在,想完全将其消解是不可能的。因为,思想史家不可能完全理解他所阐释的思想家,他只能按自己的思想来编织思想史的系谱。思想史家自己的思想,正是他用以认识思想家、编织思想史系谱的标准。借用科学哲学家库恩的概念,这套标准叫做“范式”(Paradigm)。作为范式的思想与作为对象的思想在思想史研究中交缠在一起,无法将两者完全区分开。特别有这样一种情况:作为范式的思想和作为对象的思想在价值立场上并非完全一致。在此情况下,思想史家会根据范式来剪裁、分析、引申某些思想,必然会出现一定的偏差、扭曲、错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思想史家全然失败。相反,他提供了理解思想家的框架,对推进思想史研究大有裨益。在作为范式的思想与作为对象的思想发生价值冲突的思想史案例中,伯林对卢梭的解读堪称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