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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的重大决策总是以新规的推出吹响号角,2009年6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标志着IPO重启进入倒计时。6月1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新股询价工作的通知》。6月19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这些文件的发布,被业内称为IPO新政,引起强烈反响。
旧规饱受诟病
作为新股上市融资的关键环节,股票的发行定价以及投资者申购中签g饱受诟病。长期以来,无论什么股票,不管市盈率多高,市场都认为第一天上市应该大涨。投资者都争相参与一级市场申购,然后在第一天挂牌上市交易时卖掉获利退场。尤其是新股重新恢复发行以后,这种游戏就演变成申购——第一天卖出——再申购的一种简单循环,使巨额资金集聚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交易急剧萎缩,市场呈现不正常的疲软调整。
弊端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询价环节流于形式。新股定价无法充分反映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为上市当日的爆炒、暴涨种下了隐患。二是发行有违公平原则。股票配售以资金量为主要依据,机构投资者拥有大量的资金,而且能够双重身份参与网下配售、网上申购,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三是导致资金无序流动。机构投资者市场定价、询价能力差,投资目标上普遍存在着短视选择;中小投资者数量大,而且不成熟,风险意识淡薄,普遍抱着投机心理参与。
新规亮点
新规主要是针对A股市场在IPO发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融资方式的定价、发售、承销和信息披露环节进行调整和规范,呈现出4大亮点。
一是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使新股发行定价能够反映市场价格。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与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
二是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何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三是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1‰。
四是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避免市场大起大落。
向个人投资者倾斜
IPO新规的核心内容是市场定价,改变机构投资者报价不合理现象,以及提高中小投资者中签率。
询价方式市场化,使新股发行定价趋向合理,并打破新股申购的“套利”神话。新股改革定价摆脱了过去行政干预市盈率的限制,要求询价对象真实报价,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以不久前上市的桂林三金为例,华夏、嘉实、易方达和广发4大基金巨头由于报价偏低,集体在网下申购中“失手”,这预示着低质量的上市公司发行价格可以低于平均,而高质量的优质上市公司才能获得高溢价发行。
新股股份完全按申购资金量配售的现象有望改变,“网上散户为主、网下机构为主”的申购资金格局有望确立,这使中小投资者的申购中签率及中签规模增加,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网下与网上申购的分开,分流了以往参与网上发行的巨额资金。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l‰,受申购数量的限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优势无法在阿上发行中充分体现,机构投资者纷纷选择放弃网上申购,而是参加网下配售。
本次调整不是终点
有关分析师称,新规主要针对提高散户投资者申购中签率等问题进行技术性微调,但在遏制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价格习惯性飚升等反常现象方面难有建树,未来进一步的调整不可避免。
新股定价问题依然存在
对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的新股来讲,在第一次询价中,询价机构为规避因误导定价而被除名的危险,往往会采取紧盯主承销商定价区间的策略,而为了在累计投标时中签,往往会逐步提高报价,尽全力在二次询价中获得更多的筹码。
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有限
中小投资者的资金量有限,1‰的上限在发行规模在1亿股以下的小盘股中能有效提高中签率,但在超过1亿股以上的大盘股中作用就变得微乎其微了,此时机构投资者又会重新回到网上申购中去,凭借着资金优势获得较高的中签率。
过度炒新仍是现实难题
从目前已上市的桂林三金和万马电缆来看,上市首日分别出现了超过80%和100%的溢价,开盘暴涨仍然将是我国A股市场的一个特点,短期内难以发生根本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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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询价
是指在新股发行前通过向机构投资者征询股票上市价值的过程,并据以此确定发行价格。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询价,只能以发行价格参与网上申购。
询价方式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前者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者确定发行价格。参与前者无须缴款,不会获得股票配售。参与后者须缴纳申购款,在发行价格以上的申购将会获得比例配售。
何为主承销商
打新股通常由投资者从主承销商处购得,主承销商是指在股票发行中独家承销或牵头组织承销团经销的证券经营机构。余额包销是常见的承销方式,根据协议,如新股实际认购总额低于预定发行总额,未售出的部分由承销商认购。
旧规饱受诟病
作为新股上市融资的关键环节,股票的发行定价以及投资者申购中签g饱受诟病。长期以来,无论什么股票,不管市盈率多高,市场都认为第一天上市应该大涨。投资者都争相参与一级市场申购,然后在第一天挂牌上市交易时卖掉获利退场。尤其是新股重新恢复发行以后,这种游戏就演变成申购——第一天卖出——再申购的一种简单循环,使巨额资金集聚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交易急剧萎缩,市场呈现不正常的疲软调整。
弊端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询价环节流于形式。新股定价无法充分反映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为上市当日的爆炒、暴涨种下了隐患。二是发行有违公平原则。股票配售以资金量为主要依据,机构投资者拥有大量的资金,而且能够双重身份参与网下配售、网上申购,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三是导致资金无序流动。机构投资者市场定价、询价能力差,投资目标上普遍存在着短视选择;中小投资者数量大,而且不成熟,风险意识淡薄,普遍抱着投机心理参与。
新规亮点
新规主要是针对A股市场在IPO发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融资方式的定价、发售、承销和信息披露环节进行调整和规范,呈现出4大亮点。
一是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使新股发行定价能够反映市场价格。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与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
二是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何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三是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1‰。
四是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避免市场大起大落。
向个人投资者倾斜
IPO新规的核心内容是市场定价,改变机构投资者报价不合理现象,以及提高中小投资者中签率。
询价方式市场化,使新股发行定价趋向合理,并打破新股申购的“套利”神话。新股改革定价摆脱了过去行政干预市盈率的限制,要求询价对象真实报价,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以不久前上市的桂林三金为例,华夏、嘉实、易方达和广发4大基金巨头由于报价偏低,集体在网下申购中“失手”,这预示着低质量的上市公司发行价格可以低于平均,而高质量的优质上市公司才能获得高溢价发行。
新股股份完全按申购资金量配售的现象有望改变,“网上散户为主、网下机构为主”的申购资金格局有望确立,这使中小投资者的申购中签率及中签规模增加,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网下与网上申购的分开,分流了以往参与网上发行的巨额资金。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l‰,受申购数量的限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优势无法在阿上发行中充分体现,机构投资者纷纷选择放弃网上申购,而是参加网下配售。
本次调整不是终点
有关分析师称,新规主要针对提高散户投资者申购中签率等问题进行技术性微调,但在遏制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价格习惯性飚升等反常现象方面难有建树,未来进一步的调整不可避免。
新股定价问题依然存在
对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的新股来讲,在第一次询价中,询价机构为规避因误导定价而被除名的危险,往往会采取紧盯主承销商定价区间的策略,而为了在累计投标时中签,往往会逐步提高报价,尽全力在二次询价中获得更多的筹码。
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有限
中小投资者的资金量有限,1‰的上限在发行规模在1亿股以下的小盘股中能有效提高中签率,但在超过1亿股以上的大盘股中作用就变得微乎其微了,此时机构投资者又会重新回到网上申购中去,凭借着资金优势获得较高的中签率。
过度炒新仍是现实难题
从目前已上市的桂林三金和万马电缆来看,上市首日分别出现了超过80%和100%的溢价,开盘暴涨仍然将是我国A股市场的一个特点,短期内难以发生根本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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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询价
是指在新股发行前通过向机构投资者征询股票上市价值的过程,并据以此确定发行价格。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询价,只能以发行价格参与网上申购。
询价方式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前者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者确定发行价格。参与前者无须缴款,不会获得股票配售。参与后者须缴纳申购款,在发行价格以上的申购将会获得比例配售。
何为主承销商
打新股通常由投资者从主承销商处购得,主承销商是指在股票发行中独家承销或牵头组织承销团经销的证券经营机构。余额包销是常见的承销方式,根据协议,如新股实际认购总额低于预定发行总额,未售出的部分由承销商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