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香港基本法第九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以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这项规定明确表示,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中,中英文均为正式法律语文,采用“双语制”。法律是通过一定的民族语言文字所表达出的实体的规则、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