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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上半场
2017年,多起华人海外遇害的事件在国内媒体上被或短或长聚焦。
3月,56岁旅法侨胞刘少尧在巴黎19区家中被警察枪击而死,海外华人圈一片哗然;6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国失联,在国内备受关注;11月,2016年发生的江歌案因为自媒体的“道德拷问”回到人们的视线。
逝者已矣,被害者亲属的维权之路漫漫,但却鲜有继续走进大众视野。为了悲剧不再重演,我们寻访3位遇难者案发国的律师,或案件代理律师,给出曾经备受关注事件的下半场,同时给出一些通往安全的路径指引。
华人在海外属于少数族群,由于语言、文化等差异,甚至因为长相不一样,可能都会在社会上受到一些偏见、歧视。多位律师建议,面对特定的事件,要善用法律工具来维权。
随着中国留学生走出国门的数量剧增,人身安全事故频发,对海外遇难留学生家属来说,死亡不是结束,而是身赴他国,追讨真相,完成惩戒一系列长途跋涉的开始,从接到特殊的海外电话的那一刻,他们的亲属就被迫陷入了漫漫的跨国“战争”。
江歌案带动汹涌民意
江秋莲在2017年成了百度百科的词条,她的代名词成了“江歌妈妈”,因为留日女儿在日本遇害,江歌案成为去年最后几个月里最为引人关注的海外遇难案件。实际江歌遇害的时间是2016年11月3日,当时这起案件的关注度并不高。
2017年5月21日,江歌母亲在微信和微博上发布文章《泣血的呐喊:刘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來作证!》,曝光了刘鑫及其父母亲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私人信息。此前,江歌妈妈发起过“为被害独女讨公道,单亲妈妈众筹赴日”线上活动。使得媒体开始关注事情进展,网络言论开始酝酿。
11月,《新京报》“局面”栏目陆续发布刘鑫和江歌妈妈的采访视频。自媒体很快跟进,“东七门”的《刘鑫,江歌带血的馄饨,好不好吃?》和“咪蒙”的《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两篇文章,成功挑动了舆论的情感。网络言论一边倒地开始向刘鑫问罪。此时离江歌遇害过去了一年,犯罪嫌疑人已经入狱,这迟来却来势汹涌的关注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
同一个月,江歌妈妈再赴日本,在东京池袋公园发起“征集判决陈世峰死刑签名的活动”。社交媒体上一度传出“征集33万人签名,可以推动日本法庭判决死刑”的言论。然而这一观点遭到精通日本法律的专家、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惠明教授的否定。
在江歌案中,母亲江秋莲女士在案发后曾多次联系刘惠明教授,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刘惠明教授解释说,日本宪法的确有关于公众请愿权利的规定,但并没有规定某种请愿达到一定人数就必须做出回应。签名人数达到33万就可以判处死刑,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
在日本,刑事诉讼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即检察官提起的起诉状上只记载被告人的姓名、公诉事实、罪名等特殊事项,禁止加入可能引起预先判断的其他文书或添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让法官在无任何先入为主的预先判断的状况下进入审判程序。
事实证明,征集签名的民意表达在日本法律判决中的作用微乎其微——2017年12月20日,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做出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的第一天,仍然在日本的江歌妈妈在微博上发出女儿2016年第一天的微博截图,附文说:“2018来了,我愿你走得慢一点慢一点,等着我们和你相聚”。
有网友在她的微博下留言“阿姨在发布会说回国起诉刘鑫怎么没有下文了?”江歌妈妈回复说:“谢谢关心,日本还有事没处理完,过段时间处理完就回国。”
章莹颖案审判继续延迟
2017年11月13日,在美国经历150天的寻找无果后,章荣高和妻子叶丽凤带着伤痛和遗憾回国,他们没有带回女儿章莹颖,也没有带回她的东西。
6月9日,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国失联。美国时间30日晚,联邦调查局宣布逮捕此次绑架事件的嫌疑人克里斯滕森。7月到11月,克里斯滕森共接受了4次庭审,但始终不愿意说出章莹颖的下落,并主张自己无罪。案件延至2018年2月27日宣布审判。
为章莹颖家人提供法律咨询的华人律师王志东告诉记者,在这段时间内,联邦检察官要向司法部提出以死刑罪起诉的理由和根据,司法部长将决定是否以死刑案作出起诉。
虽然警方认为章莹颖已经遇害,但章莹颖的下落至今仍未查明。如果要按绑架至死来起诉,这对于联邦检察官也是极大的障碍。但王志东律师从检察官的表述判断,他们一直都认为有足够的证据。
王志东律师推测,一旦司法部决定以死刑罪来起诉的话,审判的日期肯定会被推迟。
章莹颖的父母回国之后,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回应让他们觉得是二次伤害的网友质疑和媒体曲解,但这对身心俱疲的夫妇不得不出来面对公众,他们担心离开美国后,没有人继续关注章莹颖的下落,警方的工作会慢下来,领馆和学校的关心也会跟着减弱,案件最终变成冷案,以没有结果而结束。
今年1月3日,章莹颖家属授权的微博“寻找莹颖”转发了《南方人物周刊》的长篇报道,推荐语为“寻找章莹颖:我们没有放弃”。不同于案发后6月的数百条转发评论,这条微博下面只有13个转发,36条评论。两个网友表达了相似的说法:“找不到莹颖,不取关。”
刘少尧案法中媒体不同版本
巴黎时间2017年3月26日晚20时左右,56岁的浙江青田籍旅法侨胞刘少尧在巴黎19区家中被法国警察枪击而死。
“现在案件已进入预审阶段,预审期有12至18个月。”法国警察枪击华人案的代理律师林亚松告诉记者。案件当事人家属还留在法国等待审判结果,目前居住在巴黎市政府为之安排的巴黎1区的住所中。 此案在国内受到的关注远少于前两个案件,但在法国华人团体间引起巨大轰动。事发次日,约200名华人自发聚集巴黎19区警察局门口进行抗议,3月28日晚,数千人亚裔团体静坐示威,悼念死者,其间甚至还与警方发生冲突。
警察在什么时候进去的、怎么开的枪、是否存在过度执法等一系列疑问,是他们关注的焦点。
事发后,死者大女儿刘媛媛在当地华人维权中心联防群上寻求援助,欧洲青田同乡总会会长陈少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转述刘媛媛的话说,当地时间3月26日晚8点左右,刘少尧正在厨房里用剪刀杀鱼,而楼上发出非常嘈杂的声音,刘少尧忍受不了,剪刀没放下就上楼理论。因为刘当晚喝了酒,说话很大声,导致楼上法国邻居报警。后来,刘下楼继续回厨房杀鱼。过了一会儿,警察敲门,但他们没有开门。
“我爸爸不想给警察进来,之后警察按门铃几分钟我们没有开。我爸在厨房杀鱼,所以手上刚好有剪刀。警察之后就开始想破门而入,大概10来秒他们就进来了。”
刘媛媛描述说,当时父亲正好在门旁边,警察踹门进屋,父亲刚好被门打到并倒退,警察当场开枪,父亲在几秒内死亡。目睹事件经过的两个妹妹在开枪后被警察轰进房间。
警方说法则与此不同。法国媒体《巴黎人报》在事发当晚发出题为Paris : un policier blessé à l’arme blanche, son collègue tue l’agresseur(巴黎:一位警察被冷兵器所伤,他的同事击毙了侵犯者)的报道。报道援引了法国警方的话:“大约20点,19区防范犯罪特警队的警察介入了Curial住宅的一场纠纷,该住宅位于Aubervilliers街道,距离Centquatre文化中心只有几步之遥。在听到屋内有孩子的哭喊声后,警察破门而入。一位50岁左右的亚裔男子,手持剪刀冲向他们,用剪刀刺伤了警察,随后,他也试图进行第二次袭击。”报道还提及警察是在得知刘少尧酗酒、有精神疾病和家庭暴力的基础上,朝着他胸口开的枪。后来,法新社也作出了類似的报道。
案发后,法国主流媒体和华人媒体的报道出现了不同的版本。“案件一开始,法国主流媒体的报道是警察局的官方版本,包括《巴黎人报》也接连发了一些文章,当地的华人媒体与其针锋相对,对它进行批驳。”法国巴黎上诉法院律师、法国华人律师协会会长孙涛说。
沟通障碍:海外应对风险最大劣势
“如果说警察故意射杀刘少尧,是不可能的。这一点首先要排除。”刘少尧案代理律师林亚松说。孙涛则提出假设:这可能存在文化沟通障碍上的误判。
“如果警察敲门的时候,刘先生在里面从容应答,也许可以避免误判。因为这是在和平时期,也不是在战场,他没有必要动不动就把枪掏出来。另外,警察认为当时刘先生拿着凶器,也就是那把杀鱼的剪刀,因为西方没有这个习惯,他们的鱼是不需要自己拿回家去杀的,所以这里就导致他们有一个误判,认为这里有冷兵器。”
语言障碍也是华人在海外应对风险时处于弱势的原因。“华二代法语是不错的,但是对于很多第一代华侨来说,法语恐怕是不行的,特别是在突发的情况下,他完全处在一种弱势”,孙涛律师分析。
案发后,在法华人团体举行集会,对华人在法安全得不到保障提出抗议。与此同时,中国外交部和驻法国使馆连续两日提出交涉,孙涛等华人律师团体跟侨办、法国内政部、巴黎警察总长进行沟通。
“在两点上我们是能达成共识的,一个是人权问题,当时我就说,刘先生不仅仅是一个中国人,他首先是一个人,在法国这样一个国家,保护人权可以说是法兰西共和国的价值观,这是一个政治正确的问题;另外一点就是正当防卫的比例性原则,如果说在很短的时间内破门而入,然后开了枪死了人,这是不是过了?当时我就提出来,里面肯定有一个错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不可能对警察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为什么要把他打死,这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比例性原则。”但至于涉事警察是不是违法,是不是犯罪,程度是不是更严重,孙涛认为这需要法官的调查与判断。
经过各方面的沟通,法国内政部、警察局开始对涉事的警察进行调查。2017年4月18日,林亚松以及涉事家属聘请的另外两名律师Francois GERY和Pierre LUMBROSO,在巴黎法国华侨华人会会所召开记者会,介绍刘少尧案的进展情况。当时,巴黎检察官已以公务人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要求预审法官开展独立调查。
所谓预审就是在开庭之前的审查,林亚松介绍:“一般来说,100个案子里面,有90个案件是不需要预审法官的,出现预审法官就说明了这个案子比较复杂、比较严重。预审法官的作用就是他按照自己的程序来调查案件,功能和中国的检察院有相似之处,但是法国的预审法官不代表公诉机关。”
在孙涛看来,从一开始的法国主流媒体使用警方版本,认为是警察面临了很大的威胁,到最后法国的司法机构开展调查,说明案件的维权起到了作用。
据林亚松介绍,目前,案件当事人家属还留在法国等待审判结果,现在案件情况还不明确,政府尚未对当事人家属进行赔偿,但如果最终确定警察存在过错,法庭会对其行为进行界定,从而确定国家怎么赔偿,赔偿多少。
律师指引:善用法律工具
法国有6000多万人口,华人只有60多万。这样的情况在其他国家也类似。华人在海外属于少数族群,由于语言、文化等差异,甚至因为长相不一样,可能都会在社会上受到一些偏见、歧视。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据教育部统计,2016年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54.45万,较2012年增幅36.26%。教育部在留学生出国前都会有行前培训,培训中会涉及到安全教育。2014年赴日本京都交换一年的小敏(化名)回忆:“确实有一个特别简短的培训,但是其实对我自己并没有什么用。”
明年1月将赴美国马里兰交换一年的张凡并没有参加这个行前培训。最近美国和欧洲的安全问题都让她感到担心,张凡给自己准备了一个报警器。
“但是这些都不会真正有用,”她给记者发微信说,“能做的只有保证语言过关,保持警惕,留意周围的环境。”这些话她已经从家人和朋友处听了无数遍。
但是面对危险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就只能小心,还能怎么样?”她回复说。
留学基金委的网站给出了三条较为实质性的指导:一是根据留学国家和学校规定自行购买国外医疗保险。二是考虑到在外学习期间人身、财产方面损害的可能性,建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三是注意安全,加强防范,规避风险,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当地警方寻求帮助。
“面对特定的事件,要善用法律工具来维权。”本刊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建议说,尽管许多海外华人的语言是过关的,但维权还涉及到法律语言和规范的问题,各国的法律制度各有不同,需要专业的工作人员起到媒介的作用。
孙涛律师介绍,法国成立了法国华人律师协会,美国和日本也有相应的华人律师团体。面对困难不要惊慌,联系专业人士,了解清楚事件的处理程序,共同商量解决方法是第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