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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源于古罗马的一事不再理原则,被近现代多数民主法治国家确立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尤其是近代以来,人的价值和尊严倍受重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将“禁止双重危险”作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理论基础,凸现一事不再理原则保障嫌疑人、被告人人权之功能,最大限度体现刑事诉讼过程之正当性。我国刑事诉讼过程贯彻一事不再理原则,实现过程正当,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