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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只为确保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性任务圆满完成,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自然成为头等大事,建设相关工作也已提上日程,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成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这无疑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还需仔细筹谋、认真部署和安排。基于此,本文站在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视角,剖析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的有效策略,仅供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管理水平
在经济高速发展、国力不断增强和内外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管理水平的提高意味着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可以有效增强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为此,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是时代发展进程中不变的宗旨和使命,所以需要在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中加大投入、倾注更多精力。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内涵
知识产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泛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版权主要指著作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工业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厂商名称等独占权利。
理论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确保智慧活动创造者的利益受到保护,以鼓励的方式产生更多智慧活动,保护的是创造者的利益,对社会经济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及保护范围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对知识产权范围有明确规定,包括商标权、发现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它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它与物权、债权等民事权利加以对比,具有如下几方面特征:
1、无形性:主要指没有具体形态的财产,不是物体、不是行为,属于一种智力成果。
2、双重性:主要指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3、专有权:主要指知识产权属于设计者、创造者、发明者等权利主体,其中的某些智力成果,国家只授予一次,间接排除了他人享有同样权利的可能性。
4、地域性:主要指国家层面的地域区别,知识产权往往在产生国享有法律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其他国家没有给予法律保护的义务。
5、时间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期限限制,超过法律保护有效期权限会自动消失,任何个人或机构都可使用,为无偿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知识产权在使用前务必要明确使用效力范围,知识产权客体以非物质形态存在,保护范围无法从依其自身来确定,需要相关法律给予规定,方可在允诺范畴中合理使用。
二、知识产权对社会的作用
(一)鼓励发明创造的作用
在知识产权概念未产生之前,发明创造都在无偿使用,会造成创造者、发明者、设计者不能从中获利,其创造成果也无法以法律形式被保护,这一现状无法激发人们的创造、再创造激情,发明创造将会陷入低迷、停滞状态,没有新创造、新发明,社会发展将受到阻碍,长远来看,负面影响甚大且会影响深远。而在法律保护下的知识产权,便可以让创造者、发明者的成果受到保护,个人也会享受到切实利益,会让发明创造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谋生职业,从而极大程度激发人们的创造、发明热情,发明创造成果便会越积越多,最终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二)科技成果及时而广泛应用的作用
知识产权未产生之前,在竞争环境下的人们总是倾向于保护自己的创造发明,会更多的将其隐匿起来自己使用,虽然这种做法会保护到自己的发明创造,但是在宏观视角来看,会严重导致科技信息传播的迟滞,不利于發明创造及时向社会推广并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知识产权确立后,发明创造成果得到法律保护,无需过多隐瞒,即可向社会公开并使得新创造得以迅速传播和实现广泛使用,只需获取创造者的许可。
(三)促进科研开发专业队伍形成的作用
知识产权之前,并未形成发明创造成果的有偿使用、许可或有偿转让专利申请与专利权的机制,发明创造对实际生产有着较强依赖性,是体现价值和发挥价值的重要途径。知识产权产生后,发明创造得到鼓励、实现有偿使用,便可加速科研团队的形成并扩大规模,使得发明创造走向职业化道路,从而为产生更多发明创造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四)节省科技研究开发成本、缩短科技进步周期的作用
由于知识产权前的发明创造被过于保护和隐匿,这一领域出现对某个成果反复研究、多次研究的现象,由此加大了研究成本,也由此造成了人力、财力、物力上的过多消耗。知识产权制度产生后,人们为了获取发明创造方面的法律保护,会在发明创造产生后的第一时间申请专利,会让其机构或个人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由此便可在节约研究成本基础上加速科技的进步步伐。
三、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有效策略
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是长期且艰巨的任务,想要顺利且高效的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需要从多个视角着手,可酌情参考以下思路和行动。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在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中,增强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对建设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关注,是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的先决条件。人作为建设的主要元素、完成这项建设任务的主要责任人,需要对知识产权有全新认知和了解,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普及、宣传,确保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得以形成,构建出自主创新和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有助于激励各界人才积极投身发明创造工作中。当务之急是将宣传渠道拓宽,微观视角而言,可定期开展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在讲座中由知识产权的专家和教授详细解答科技人员的各种疑惑,更要深入知识理论和操作实践中进行详细阐述,确保科技人员在专题讲座中得以对知识产权现状、形势、如何申报专利等领域了如指掌。宏观视角而言,还可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线上渠道落实宣传工作,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知识产权及相关政策,从而树立发明创造保护意识,方可在发明创造后做出正确保护决策。 (二)完善制度,提高水平
制度是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得以顺利的有力措施,有效与科学的管理制度要以“激励科技人员不断开拓进取、自觉将知识产权工作置于科研工作的首要位置”为主,确保科研人员在不断获取高质量、高效益成果。为确保相关单位正确完善制度并提高发明创造水平,可重点干预以下几项内容。
其一,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在科研工作中若取得技术成果,由发明人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出专利申请,将申请线上登记,补充相关资料,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办理专利申请手续。对于合作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签署书面合同,进而明确产权归属。
其二,为强化知识产权交易管理并实现知识产权效益最大化,可以在“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原则基础上建立《知识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将单位知识产权用于有偿转让、作价入股、合作开发等,对知识产权交易方式、核算办法、产权纠纷等做详细阐述,未经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知识产权交易相关事宜。
其三,为强化内部人员的发明创造热情和主动性,也为了单位及行业的快速发展,还需推出《专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发明创造人员带去实质利益,重点支持和辅助推动本领域及学科实现进步和发展的发明创造项目,具备较高技术含量和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申请额外补助。申请专利补贴的前提是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补贴标准为: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项目补助1000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项目补助1500元,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补助3000元。
其四,为真正达成提高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水平,可推出《优秀发明专利奖励管理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手段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科研人员颁发奖励,最高可奖励5000元,由获奖的发明团队自行分配,调动科研人员及团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管理,做好服务
当前知识产权管理是薄弱环节,也是导致各类问题产生的主要“源头”,还需在管理中倾注较多精力,除了要加强宣传力度、制度完善力度,还要有意识的健全管理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等级制度,对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中形成的科学技术成果进行登记,对其产生的作用和取得的效益做细致化分析、做客观性评价,对有使用价值和继续开发价值的成果做重点保护。这个过程中,避免知识产权盲目使用、随意使用,更要避免其低价处理、流失等问题的出现,充分发挥档案、文献、网络资源等优势,及时了解整个行业中知识产权的发展动态,在分析完当前形势后,精准评估知识产权并为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经济快速发展视域下,知识产权地位在逐渐提升,因为它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是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此,需要提高多方面认知,包括知识产权意识、科技计划意识、科技成果转化意识等,更要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包括知识产权创造工作、激励工作、保护工作、转化工作等等,为新发明、新创造投入实际生产提供一系列保障,为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知识产权保护依旧是今后的重点、难点,还需通过增加各效能的方式,从根本上提升知识产权的管理效率和水平。首先,要率先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提高赔偿代价、降低维权成本,为个人或单位带去实质效益。其次,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效能,对触犯知识产权法律的犯罪事件坚决打击并严肃处理,形成完整、有效的体系化管理体系,净化发明创造环境并真正发挥保护作用。最后,增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以建立高效的执法队伍为前提,从而提高执法效率,善用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型执法手段,将监管全面渗透并发挥预防、治理双重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不断发展、国际层面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国还需继续关注与重视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只有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才可根本上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水平,这对我国企业发展、行业发展乃至国家发展都有重要意义。还需在这个过程中,将知识体系建设视为重点、难点任务,在各个方面做出不懈努力,相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自可节节攀升。
参考文献
[1]孙斌,李保泉.知识产权监测预警保护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1(09):54-56.
[2]胡允银,高玉梅,郑子晴.知识产权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1(01):20-26.
[3]郭志萍,雷蕾.浅谈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J].中国高校科技,2020(S1):30-33.
作者简介:鞠志平(1973.05--),男,漢族,江苏靖江人,本科,高级知识产权师,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管理。
关键词: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管理水平
在经济高速发展、国力不断增强和内外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管理水平的提高意味着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可以有效增强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为此,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是时代发展进程中不变的宗旨和使命,所以需要在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中加大投入、倾注更多精力。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内涵
知识产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泛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版权主要指著作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工业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厂商名称等独占权利。
理论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确保智慧活动创造者的利益受到保护,以鼓励的方式产生更多智慧活动,保护的是创造者的利益,对社会经济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及保护范围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对知识产权范围有明确规定,包括商标权、发现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它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它与物权、债权等民事权利加以对比,具有如下几方面特征:
1、无形性:主要指没有具体形态的财产,不是物体、不是行为,属于一种智力成果。
2、双重性:主要指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3、专有权:主要指知识产权属于设计者、创造者、发明者等权利主体,其中的某些智力成果,国家只授予一次,间接排除了他人享有同样权利的可能性。
4、地域性:主要指国家层面的地域区别,知识产权往往在产生国享有法律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其他国家没有给予法律保护的义务。
5、时间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期限限制,超过法律保护有效期权限会自动消失,任何个人或机构都可使用,为无偿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知识产权在使用前务必要明确使用效力范围,知识产权客体以非物质形态存在,保护范围无法从依其自身来确定,需要相关法律给予规定,方可在允诺范畴中合理使用。
二、知识产权对社会的作用
(一)鼓励发明创造的作用
在知识产权概念未产生之前,发明创造都在无偿使用,会造成创造者、发明者、设计者不能从中获利,其创造成果也无法以法律形式被保护,这一现状无法激发人们的创造、再创造激情,发明创造将会陷入低迷、停滞状态,没有新创造、新发明,社会发展将受到阻碍,长远来看,负面影响甚大且会影响深远。而在法律保护下的知识产权,便可以让创造者、发明者的成果受到保护,个人也会享受到切实利益,会让发明创造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谋生职业,从而极大程度激发人们的创造、发明热情,发明创造成果便会越积越多,最终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二)科技成果及时而广泛应用的作用
知识产权未产生之前,在竞争环境下的人们总是倾向于保护自己的创造发明,会更多的将其隐匿起来自己使用,虽然这种做法会保护到自己的发明创造,但是在宏观视角来看,会严重导致科技信息传播的迟滞,不利于發明创造及时向社会推广并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知识产权确立后,发明创造成果得到法律保护,无需过多隐瞒,即可向社会公开并使得新创造得以迅速传播和实现广泛使用,只需获取创造者的许可。
(三)促进科研开发专业队伍形成的作用
知识产权之前,并未形成发明创造成果的有偿使用、许可或有偿转让专利申请与专利权的机制,发明创造对实际生产有着较强依赖性,是体现价值和发挥价值的重要途径。知识产权产生后,发明创造得到鼓励、实现有偿使用,便可加速科研团队的形成并扩大规模,使得发明创造走向职业化道路,从而为产生更多发明创造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四)节省科技研究开发成本、缩短科技进步周期的作用
由于知识产权前的发明创造被过于保护和隐匿,这一领域出现对某个成果反复研究、多次研究的现象,由此加大了研究成本,也由此造成了人力、财力、物力上的过多消耗。知识产权制度产生后,人们为了获取发明创造方面的法律保护,会在发明创造产生后的第一时间申请专利,会让其机构或个人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由此便可在节约研究成本基础上加速科技的进步步伐。
三、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有效策略
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是长期且艰巨的任务,想要顺利且高效的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需要从多个视角着手,可酌情参考以下思路和行动。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在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中,增强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对建设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关注,是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的先决条件。人作为建设的主要元素、完成这项建设任务的主要责任人,需要对知识产权有全新认知和了解,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普及、宣传,确保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得以形成,构建出自主创新和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有助于激励各界人才积极投身发明创造工作中。当务之急是将宣传渠道拓宽,微观视角而言,可定期开展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在讲座中由知识产权的专家和教授详细解答科技人员的各种疑惑,更要深入知识理论和操作实践中进行详细阐述,确保科技人员在专题讲座中得以对知识产权现状、形势、如何申报专利等领域了如指掌。宏观视角而言,还可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线上渠道落实宣传工作,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知识产权及相关政策,从而树立发明创造保护意识,方可在发明创造后做出正确保护决策。 (二)完善制度,提高水平
制度是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得以顺利的有力措施,有效与科学的管理制度要以“激励科技人员不断开拓进取、自觉将知识产权工作置于科研工作的首要位置”为主,确保科研人员在不断获取高质量、高效益成果。为确保相关单位正确完善制度并提高发明创造水平,可重点干预以下几项内容。
其一,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在科研工作中若取得技术成果,由发明人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出专利申请,将申请线上登记,补充相关资料,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办理专利申请手续。对于合作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签署书面合同,进而明确产权归属。
其二,为强化知识产权交易管理并实现知识产权效益最大化,可以在“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原则基础上建立《知识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将单位知识产权用于有偿转让、作价入股、合作开发等,对知识产权交易方式、核算办法、产权纠纷等做详细阐述,未经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知识产权交易相关事宜。
其三,为强化内部人员的发明创造热情和主动性,也为了单位及行业的快速发展,还需推出《专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发明创造人员带去实质利益,重点支持和辅助推动本领域及学科实现进步和发展的发明创造项目,具备较高技术含量和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申请额外补助。申请专利补贴的前提是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补贴标准为: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项目补助1000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项目补助1500元,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补助3000元。
其四,为真正达成提高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水平,可推出《优秀发明专利奖励管理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手段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科研人员颁发奖励,最高可奖励5000元,由获奖的发明团队自行分配,调动科研人员及团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管理,做好服务
当前知识产权管理是薄弱环节,也是导致各类问题产生的主要“源头”,还需在管理中倾注较多精力,除了要加强宣传力度、制度完善力度,还要有意识的健全管理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等级制度,对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中形成的科学技术成果进行登记,对其产生的作用和取得的效益做细致化分析、做客观性评价,对有使用价值和继续开发价值的成果做重点保护。这个过程中,避免知识产权盲目使用、随意使用,更要避免其低价处理、流失等问题的出现,充分发挥档案、文献、网络资源等优势,及时了解整个行业中知识产权的发展动态,在分析完当前形势后,精准评估知识产权并为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经济快速发展视域下,知识产权地位在逐渐提升,因为它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是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此,需要提高多方面认知,包括知识产权意识、科技计划意识、科技成果转化意识等,更要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包括知识产权创造工作、激励工作、保护工作、转化工作等等,为新发明、新创造投入实际生产提供一系列保障,为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知识产权保护依旧是今后的重点、难点,还需通过增加各效能的方式,从根本上提升知识产权的管理效率和水平。首先,要率先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提高赔偿代价、降低维权成本,为个人或单位带去实质效益。其次,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效能,对触犯知识产权法律的犯罪事件坚决打击并严肃处理,形成完整、有效的体系化管理体系,净化发明创造环境并真正发挥保护作用。最后,增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以建立高效的执法队伍为前提,从而提高执法效率,善用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型执法手段,将监管全面渗透并发挥预防、治理双重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不断发展、国际层面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国还需继续关注与重视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只有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才可根本上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水平,这对我国企业发展、行业发展乃至国家发展都有重要意义。还需在这个过程中,将知识体系建设视为重点、难点任务,在各个方面做出不懈努力,相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自可节节攀升。
参考文献
[1]孙斌,李保泉.知识产权监测预警保护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1(09):54-56.
[2]胡允银,高玉梅,郑子晴.知识产权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1(01):20-26.
[3]郭志萍,雷蕾.浅谈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J].中国高校科技,2020(S1):30-33.
作者简介:鞠志平(1973.05--),男,漢族,江苏靖江人,本科,高级知识产权师,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