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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村规民约侵犯农村妇女土地等合法权益的问题不断涌现,有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求,影响妇女的经济收入。本文综合运用卡比尔社会性别分析法和科尔曼理性行动理论,从个人理性和社会结构层面对村规民约运行实践中存在性别不平等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个人性别文化观念的建构、经济利益驱使以及村民自治中少数服从多数的滥用、权威力量的"无奈"等共同铸就了村规民约"有依据地"剥夺了妇女的土地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