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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本人遇到两个典型的事例。事例1,1990年,一病犬同时咬伤一位60岁女性(右手掌Ⅲ度伤口)和一位68岁男性(左膝关节Ⅱ度伤口),两人被病犬咬伤后均未到医院处理伤口及注射疫苗。后来,女性伤者经过3个月的潜伏期后发病死亡,男性伤者经过6个月的潜伏期后发病死亡。事例2,2007年,7岁的男孩和23岁的哥哥均被同一病犬咬伤,男孩面部等多处Ⅲ度伤口,哥哥左手拇指被咬伤Ⅲ度伤口,事后,两人均立即去医院处理伤口,均同时注射狂犬疫苗,未注射抗狂犬免疫球蛋白或抗狂犬病毒血清,结果,弟弟伤后第11天发病,病后3天死亡,哥哥未发病至今健康。由此说明,人被狂犬咬伤后,在不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伤口部位与中枢神经系统距离远近以及伤口的严重程度,决定了狂犬病发病潜伏期的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