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奈主动提出辞职,
用人单位应否予以补偿
问:
我妻子产假期满后便上班了,可单位以人手少、安排不开等为由,不给她调整工作,仍让她从事哺乳期妇女不宜从事的产前原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出于无奈,妻子提出辞职。公司批准了她的辞职报告,可在办理有关辞职事宜时,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是我妻子自己主动提出的为由,不予经济补偿。请问:像我妻子遇到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否予以经济补偿?
薇薇解答:
劳动法第63条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给你爱人调整岗位,未按规定为哺乳女工提供劳动保护,让你爱人在哺乳期从事法律规定的不应给哺乳期妇女安排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严重地侵犯了你爱人的利益。你爱人辞职事出无奈,因此虽属主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1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46第1款第1项“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经济补偿。
丈夫不管女儿,可向法院起诉吗
问:
我和丈夫陈某在6年前经人介绍恋爱结婚。婚后,他经常不回家,即使回家也不管家里的任何事情。结婚一年后,我们生下女儿甜甜,没想到,丈夫仍和从前一样,对家庭不管不问。我们经常为此发生争吵。两年前,我提出离婚,他却一直拖着不同意离婚。到今年,再问他是否同意离婚时,他却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收拾了换洗衣物搬到单位宿舍去住了。现在我们分居已经半年多了,他还是拖着不离婚,也不再给家里一分钱,女儿上幼儿园、吃穿都需要钱。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要女儿的抚育费?
薇薇解答: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丈夫支付孩子的抚育费。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论夫妻关系如何,不论是分居还是离婚,只要孩子是你们生的,你们就与孩子构成了父母与子女的人身关系。只要这种关系存在,就都对孩子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与义务。这种责任与义务是无条件的,夫妻感情、居住形式等问题都不能对其构成影响。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予抚育费的权利。
从你的情况来说,你与丈夫现在是分居而没有离婚分割财产,所以抚养子女的费用属于家庭的正常支出,理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你们对财产问题没有特殊约定,那么你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的工资也不例外。而他不再给家里钱,实际上等于放弃了对孩子的抚养责任,这种做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现在,你可以就此问题与丈夫协商,要求他支付孩子的抚育费。如协商不成,你可代孩子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来维护孩子被抚养的权利。另外,在他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你确定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用人单位应否予以补偿
问:
我妻子产假期满后便上班了,可单位以人手少、安排不开等为由,不给她调整工作,仍让她从事哺乳期妇女不宜从事的产前原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出于无奈,妻子提出辞职。公司批准了她的辞职报告,可在办理有关辞职事宜时,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是我妻子自己主动提出的为由,不予经济补偿。请问:像我妻子遇到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否予以经济补偿?
薇薇解答:
劳动法第63条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给你爱人调整岗位,未按规定为哺乳女工提供劳动保护,让你爱人在哺乳期从事法律规定的不应给哺乳期妇女安排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严重地侵犯了你爱人的利益。你爱人辞职事出无奈,因此虽属主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1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46第1款第1项“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经济补偿。
丈夫不管女儿,可向法院起诉吗
问:
我和丈夫陈某在6年前经人介绍恋爱结婚。婚后,他经常不回家,即使回家也不管家里的任何事情。结婚一年后,我们生下女儿甜甜,没想到,丈夫仍和从前一样,对家庭不管不问。我们经常为此发生争吵。两年前,我提出离婚,他却一直拖着不同意离婚。到今年,再问他是否同意离婚时,他却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收拾了换洗衣物搬到单位宿舍去住了。现在我们分居已经半年多了,他还是拖着不离婚,也不再给家里一分钱,女儿上幼儿园、吃穿都需要钱。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要女儿的抚育费?
薇薇解答: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丈夫支付孩子的抚育费。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论夫妻关系如何,不论是分居还是离婚,只要孩子是你们生的,你们就与孩子构成了父母与子女的人身关系。只要这种关系存在,就都对孩子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与义务。这种责任与义务是无条件的,夫妻感情、居住形式等问题都不能对其构成影响。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予抚育费的权利。
从你的情况来说,你与丈夫现在是分居而没有离婚分割财产,所以抚养子女的费用属于家庭的正常支出,理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你们对财产问题没有特殊约定,那么你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的工资也不例外。而他不再给家里钱,实际上等于放弃了对孩子的抚养责任,这种做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现在,你可以就此问题与丈夫协商,要求他支付孩子的抚育费。如协商不成,你可代孩子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来维护孩子被抚养的权利。另外,在他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你确定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