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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中医药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快推进和完善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