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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山东省和巴伐利亚近十年城乡发展历程,尝试从社会公平性、经济可行性和生态安全性三个层面构建一套具有一定普适性的用以评价城乡土地利用协调度指标体系,运用模糊AHP法评价并比较中国山东省与德园巴伐利亚州的土地利用状况是否符合城乡关系协调发展及其符合程度。研究结果表明。德国巴伐利亚州土地利用协调度大干0.8。处于高级协调状态。中国山东省土地利用协调度小于0.4.处于非协调阶段,但整体协调水平呈现上升趋势。比较山东省和巴伐利亚州城乡土地利用协调度综合指数发现。两省州差距逐渐缩小,其中生态安全性准则层差异最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