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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现场曾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在对某学校采购监控设备项目评标过程中发现,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而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共有四家,其中两家投标人多交了保证金,一家交了5万元,另一家交了7000元(看错小数点或人为多交)。在资格性审查中,评标委员会内部评审专家就这两家投标人多交保证金该不该按废标处理发生了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