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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西省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2005年,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林业厅《关于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及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有关规定的通知》为标志,解决了森林公安的执法权限问题。2009年,省森林公安局专门编制了《林业行政处罚卷宗制作规范与组装模式》,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队伍执法质量也有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