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黄金之所以不易变质,是因为它抗腐耐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什么能“拒腐蚀,永不沾” 而永葆革命青春,根本地源自他们能够始终坚定革命信仰、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廉洁奉公风范,他们深知: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应该带头遵规守矩,廉洁自律,决不能存有丝毫的特权思想。那么,老一代革命家怎样自觉主动地为自己的思想心灵和言行举止,约定了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的抗腐规矩,并严格身体力行的呢?
毛泽东的“三不谈”和“三不原则”:毛泽东从小就树立远大志向,培养坚强毅力,到了青年时代,他给自己规定了“三不谈”作为修行准则:不谈金钱、不谈身边琐事、不谈男女恋爱方面的问题。被同学们誉为“身无分文、心忧天下”。1949年7月,湖南解放后,毛泽东家乡的亲戚和朋友们纷纷给他写信,要求推荐参加工作或介绍别人进京。当时,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人民政府各机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招收了许多新人。也有许多老干部的家属和亲朋来了,只要历史上没什么问题,一经介绍也就参加工作了。”但毛泽东却说:“别人的亲友可以来,我的不能来。”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共产党的主席,毛泽东要率先律己树立一种风范。他对秘书说:“我们共产党的章法,决不能像蒋介石他们一样搞裙带关系,一个人当了官,沾亲带故的人都可以升官发财。如果那样下去,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像蒋介石一样早垮台。”他进一步对秘书田家英具体订立规矩说:“处理亲友一般来信原则是:凡是要求到北京来看我的,现在一律不准来。来了也不见。凡是要求安排工作的,一律谢绝,我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
周恩来的“三不沾”:周总理掌握着党和国家的大权,他兢兢业业为人民大众谋利益,权力和无私伴随了他的一生。他给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早就“约法三章”,规定了“三不沾”:私人的事不坐公车,不沾国家的便宜;亲属来机关探亲,就餐自己买票,不沾集体的财富;不得以总理的名义接待或收受礼品,不沾机关和个人的利益。不仅如此,周恩来与邓颖超还对亲戚晚辈进一步严格要求,及早“约法三章”,具体约定了《十条家规》:晚辈来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不许动用公家的车子;不可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许请客送礼;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生活要艰苦朴素;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刘少奇的“四不准”:针对外出视察工作,刘少奇总是同身边工作人员“约法三章”,向身边工作人员专门交待“四不准”:一是每到一地,不要人家接送;二是到任何地方,不准请客吃饭,铺张浪费;三是不准向人家要东西;四是参观时不要前呼后拥地陪同,有个向导引路就行,不要影响地方同志的工作。作为国家主席下去视察不要接送,不准请客吃饭,参观不要陪同,怕铺张浪费,怕影响地方同志的工作,这是刘少奇高度自觉的廉洁自律。这些平凡的生活细节,充分反映出刘少奇作为一名真正共产党人的精神境界。
董必武的“三种行为”和“三不许”:革命老人董必武非常谦逊,他把自己的工作比喻为“三种行为”:当抹布、跑龙套、敲边鼓。这充分体现了德高望重、位高权重的他甘当人民的勤务员的品格情操。1949年11月,董必武因公去南京,几位随员想把一辆“别克牌”黑色小车要来带回北京。董必武得知后,严肃郑重地提出“三不许”:“不许向地方要东西,更不许以我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活动,不许接受礼物。”从此,这个“约法三章”便成了董必武和他身边工作人员的抗腐防变的座右铭。
任弼时的“三怕”:任弼时一生有“三怕”:一怕工作少、二怕用钱多、三怕麻烦人。任弼时的这“三怕”,是一个共产党员党性的生动体现,也正是任弼时一生的真实写照、对其人生境界的褒扬:任弼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卓越领导人,他戎马一生,征战南北,两次被捕入狱,体弱多病,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按理说,他应该享受更好的生活、更优越的服务。但他一点也没有追求享受,而是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把毕生的心血与精力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
彭德怀的“保公三诀”:抗美援朝期间,祖国人民给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寄去了许多慰问品,彭德怀吩咐警卫员全部管起来,分下去。对随意取用慰问品的干部则给予了严厉的批评。他说:“管公的人就要这样:第一,自己不贪;第二,别人不送;第三,敢把厚脸皮、熟人挡回去。有这三条,才能保得住一个‘公’字。”并指示管理物资的干部一定要做到这三条。彭德怀说的这三条,人称“保公三诀”。
徐特立的“三个第一”:被尊称为“延安五老”之一的徐特立一生为革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就称自己这位可敬的老师为党的“坚强的老战士”。对他了解颇深的毛泽东更是一语中的地高度评价他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这三个“第一”是毛泽东于1937年11月30日在延安为徐特立60岁生日时写下的祝贺信中的核心观点,概括了徐特立光辉的一生。这位1927年5月在白色恐怖中毅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南昌起义并以57岁高龄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战士,真正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模范实践者。令人回味的是,毛泽东在称赞徐特立“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同时,也尖锐指出了“有些人却是风头第一,休息第一,与自己第一”。
谢觉哉的“三自”:革命老人谢觉哉把自我批评比作“跟自己打官司”。即自己当被告,自己当律师,自己当法官。他对自己的缺点毫不客气,表现了严于解剖自己的革命精神。
陈毅的“三不要”:陈毅痛恨资产阶级的假公济私行为和利己主义。在担任上海市第一任市长时,他对家人尤其是子女们“约法三章”:一、穿土布衣,大孩子穿了再轮给小的孩子穿;二、不坐公家的小汽车;三、办任何事都要严格按制度来。在父母回四川安家时,他对陪送的同志提出“三不要”:把两位老人直送我妹妹家,不要惊动省委;找普通民房住,不要向机关要房子,安家事宜自己解决;不要向国家伸手。
叶剑英的“五不许”:北平解放后,为严防滋长不良习气,时任北平军管会主任兼北平市长的叶剑英,对部属提出了五条要求:一不许谈发财(批评的是升官发财)。二不许姻娅同事(防止任人惟亲的裙带关系)。三不许有士大夫气(批评的是脱离实际,食古不化的封建士大夫习气)。四不许鲜衣美食(要求的是艰苦朴素)。五不许空谈主义(反对的是夸夸其谈,不干实事)。
徐海东的“三问”:徐海东将军平日凡是遇见多年不见的战友,总是以“三问”代替世俗的寒暄。一问政治上犯错误没有,二问经济上多吃占没有,三问生活上和老婆闹离婚没有。他爱人周东屏曾提醒他:“多年不见的老同志,怎么好这样问?”他却说:“问问怎么不行,净说好听的,那算什么共产党员?!”
陶铸、胡耀邦、王鹤寿的“约法三章”:1945年8月,抗战胜利。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延安许多干部意气风发,准备奔赴全国各地开辟中国革命的新局面。这一天,陶铸同王鹤寿、胡耀邦在王家坪桃园聚别。他们畅所欲言,敞开心扉谈了很多……最后,这三位志同道合、一身正气的挚友郑重相约终生做到三件事:永远跟着毛主席;永不叛党;永不做吹吹拍拍的事。这年,陶铸37岁,王鹤寿36岁,胡耀邦30岁,正是大有作为的年华。纵观这三位革命同志的一生,他们都始终如一地践行以上约定,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身清白,大公无私,廉正奉公。譬如,陶铸建国后曾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共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职。1967年1月遭到江青等人诬陷,受到残酷迫害。1969年在合肥逝世。但他留给后人的清廉事迹和高尚风格是永世长存的。建国初期,陶铸在广东担任省委书记期间,有一次带领几个干部到外地检查工作。有一个县的领导设宴欢迎,陶铸看到大摆筵席的场面,非常恼火,他毫不留情地对当地干部进行了一顿批评之后,匆匆吃了一碗饭便离开了。此后,陶铸每到什么地方去搞视察、检查和指导工作,总是要事先约法三章,立下“三不准”的规矩:不准请客,不准迎送,不准送礼。谁违反了就追究谁。再比如,胡耀邦同样对年轻时的以上约定一如既往地坚持了一生。1980年他出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当天就给家乡浏阳县打电话“约法三章”:其一,不开庆祝大会;其二,不得因此而在乡里大兴土木;其三,不许挂他的像。胡耀邦为人民树立了一身清白、奉公廉洁的榜样。
(责编 唐越)
毛泽东的“三不谈”和“三不原则”:毛泽东从小就树立远大志向,培养坚强毅力,到了青年时代,他给自己规定了“三不谈”作为修行准则:不谈金钱、不谈身边琐事、不谈男女恋爱方面的问题。被同学们誉为“身无分文、心忧天下”。1949年7月,湖南解放后,毛泽东家乡的亲戚和朋友们纷纷给他写信,要求推荐参加工作或介绍别人进京。当时,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人民政府各机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招收了许多新人。也有许多老干部的家属和亲朋来了,只要历史上没什么问题,一经介绍也就参加工作了。”但毛泽东却说:“别人的亲友可以来,我的不能来。”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共产党的主席,毛泽东要率先律己树立一种风范。他对秘书说:“我们共产党的章法,决不能像蒋介石他们一样搞裙带关系,一个人当了官,沾亲带故的人都可以升官发财。如果那样下去,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像蒋介石一样早垮台。”他进一步对秘书田家英具体订立规矩说:“处理亲友一般来信原则是:凡是要求到北京来看我的,现在一律不准来。来了也不见。凡是要求安排工作的,一律谢绝,我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
周恩来的“三不沾”:周总理掌握着党和国家的大权,他兢兢业业为人民大众谋利益,权力和无私伴随了他的一生。他给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早就“约法三章”,规定了“三不沾”:私人的事不坐公车,不沾国家的便宜;亲属来机关探亲,就餐自己买票,不沾集体的财富;不得以总理的名义接待或收受礼品,不沾机关和个人的利益。不仅如此,周恩来与邓颖超还对亲戚晚辈进一步严格要求,及早“约法三章”,具体约定了《十条家规》:晚辈来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不许动用公家的车子;不可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许请客送礼;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生活要艰苦朴素;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刘少奇的“四不准”:针对外出视察工作,刘少奇总是同身边工作人员“约法三章”,向身边工作人员专门交待“四不准”:一是每到一地,不要人家接送;二是到任何地方,不准请客吃饭,铺张浪费;三是不准向人家要东西;四是参观时不要前呼后拥地陪同,有个向导引路就行,不要影响地方同志的工作。作为国家主席下去视察不要接送,不准请客吃饭,参观不要陪同,怕铺张浪费,怕影响地方同志的工作,这是刘少奇高度自觉的廉洁自律。这些平凡的生活细节,充分反映出刘少奇作为一名真正共产党人的精神境界。
董必武的“三种行为”和“三不许”:革命老人董必武非常谦逊,他把自己的工作比喻为“三种行为”:当抹布、跑龙套、敲边鼓。这充分体现了德高望重、位高权重的他甘当人民的勤务员的品格情操。1949年11月,董必武因公去南京,几位随员想把一辆“别克牌”黑色小车要来带回北京。董必武得知后,严肃郑重地提出“三不许”:“不许向地方要东西,更不许以我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活动,不许接受礼物。”从此,这个“约法三章”便成了董必武和他身边工作人员的抗腐防变的座右铭。
任弼时的“三怕”:任弼时一生有“三怕”:一怕工作少、二怕用钱多、三怕麻烦人。任弼时的这“三怕”,是一个共产党员党性的生动体现,也正是任弼时一生的真实写照、对其人生境界的褒扬:任弼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卓越领导人,他戎马一生,征战南北,两次被捕入狱,体弱多病,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按理说,他应该享受更好的生活、更优越的服务。但他一点也没有追求享受,而是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把毕生的心血与精力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
彭德怀的“保公三诀”:抗美援朝期间,祖国人民给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寄去了许多慰问品,彭德怀吩咐警卫员全部管起来,分下去。对随意取用慰问品的干部则给予了严厉的批评。他说:“管公的人就要这样:第一,自己不贪;第二,别人不送;第三,敢把厚脸皮、熟人挡回去。有这三条,才能保得住一个‘公’字。”并指示管理物资的干部一定要做到这三条。彭德怀说的这三条,人称“保公三诀”。
徐特立的“三个第一”:被尊称为“延安五老”之一的徐特立一生为革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就称自己这位可敬的老师为党的“坚强的老战士”。对他了解颇深的毛泽东更是一语中的地高度评价他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这三个“第一”是毛泽东于1937年11月30日在延安为徐特立60岁生日时写下的祝贺信中的核心观点,概括了徐特立光辉的一生。这位1927年5月在白色恐怖中毅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南昌起义并以57岁高龄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战士,真正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模范实践者。令人回味的是,毛泽东在称赞徐特立“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同时,也尖锐指出了“有些人却是风头第一,休息第一,与自己第一”。
谢觉哉的“三自”:革命老人谢觉哉把自我批评比作“跟自己打官司”。即自己当被告,自己当律师,自己当法官。他对自己的缺点毫不客气,表现了严于解剖自己的革命精神。
陈毅的“三不要”:陈毅痛恨资产阶级的假公济私行为和利己主义。在担任上海市第一任市长时,他对家人尤其是子女们“约法三章”:一、穿土布衣,大孩子穿了再轮给小的孩子穿;二、不坐公家的小汽车;三、办任何事都要严格按制度来。在父母回四川安家时,他对陪送的同志提出“三不要”:把两位老人直送我妹妹家,不要惊动省委;找普通民房住,不要向机关要房子,安家事宜自己解决;不要向国家伸手。
叶剑英的“五不许”:北平解放后,为严防滋长不良习气,时任北平军管会主任兼北平市长的叶剑英,对部属提出了五条要求:一不许谈发财(批评的是升官发财)。二不许姻娅同事(防止任人惟亲的裙带关系)。三不许有士大夫气(批评的是脱离实际,食古不化的封建士大夫习气)。四不许鲜衣美食(要求的是艰苦朴素)。五不许空谈主义(反对的是夸夸其谈,不干实事)。
徐海东的“三问”:徐海东将军平日凡是遇见多年不见的战友,总是以“三问”代替世俗的寒暄。一问政治上犯错误没有,二问经济上多吃占没有,三问生活上和老婆闹离婚没有。他爱人周东屏曾提醒他:“多年不见的老同志,怎么好这样问?”他却说:“问问怎么不行,净说好听的,那算什么共产党员?!”
陶铸、胡耀邦、王鹤寿的“约法三章”:1945年8月,抗战胜利。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延安许多干部意气风发,准备奔赴全国各地开辟中国革命的新局面。这一天,陶铸同王鹤寿、胡耀邦在王家坪桃园聚别。他们畅所欲言,敞开心扉谈了很多……最后,这三位志同道合、一身正气的挚友郑重相约终生做到三件事:永远跟着毛主席;永不叛党;永不做吹吹拍拍的事。这年,陶铸37岁,王鹤寿36岁,胡耀邦30岁,正是大有作为的年华。纵观这三位革命同志的一生,他们都始终如一地践行以上约定,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身清白,大公无私,廉正奉公。譬如,陶铸建国后曾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共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职。1967年1月遭到江青等人诬陷,受到残酷迫害。1969年在合肥逝世。但他留给后人的清廉事迹和高尚风格是永世长存的。建国初期,陶铸在广东担任省委书记期间,有一次带领几个干部到外地检查工作。有一个县的领导设宴欢迎,陶铸看到大摆筵席的场面,非常恼火,他毫不留情地对当地干部进行了一顿批评之后,匆匆吃了一碗饭便离开了。此后,陶铸每到什么地方去搞视察、检查和指导工作,总是要事先约法三章,立下“三不准”的规矩:不准请客,不准迎送,不准送礼。谁违反了就追究谁。再比如,胡耀邦同样对年轻时的以上约定一如既往地坚持了一生。1980年他出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当天就给家乡浏阳县打电话“约法三章”:其一,不开庆祝大会;其二,不得因此而在乡里大兴土木;其三,不许挂他的像。胡耀邦为人民树立了一身清白、奉公廉洁的榜样。
(责编 唐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