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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数民族民俗习惯的司法适用,既有研究大多停留在论证基本概念、价值、可能性与限度等基础理论问题上,对司法技术的开发研究较少。在法律推理的理论进路中,少数民族民俗习惯可被认为是一类特殊的法律论述形式,作用在于连接法律推理的链条。诉诸少数民族民俗习惯的推理(论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本形式,另一部分是一组批判性问题。对诉诸少数民族民俗习惯推理的司法技术的开发,增强了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