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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初夏,汉口英租界一名印度巡捕被杀。英捕房经过侦查,认定凶手系中国车夫王某。经清朝官员与英方官员会审,判处王某死刑。三年后,汉阳巡警局一名刑警偶然间发现该案凶手实系他人,王某纯属蒙冤错判而死于非命。于是,引发了一场风波……
巡捕被杀
1911年3月16日清晨,两个小乞丐在汉口怡和街(今上海路)距怡和洋行三十多米远的达菲钟表店门前的台阶上,看到躺着一个倒卧于血泊中的穿巡捕制服的外国男子。
怡和洋行员工出门察看情况后立刻报告了英租界巡捕房,巡捕房指派了数名刑警前往现场勘查,认定死者系该捕房巡捕阿南德,死因是背部挨了一刀。案犯用来行凶的凶器是一把双刃匕首,作案时用力甚猛,刀尖从背部进入,准确地刺中了心脏,导致阿南德当场倒地,几无挣扎即予毙命。阿南德随身携带的警用毛瑟枪和子弹连同武装带一并不翼而飞。
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这种案由还被警界认为是凶杀案里的硬骨头,嫌疑犯太没有确定性,调查的范围通常都是大而无边。由于被害人是巡捕,所以引起了英租界工部局足够的重视,指定巡捕房刑事部英国侦探长奥斯顿主持调查该案,要求尽快破案。
四十多岁的奥斯顿是个老刑警,他在中国已经干了二十年巡捕,因此熟悉中国情况,且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奥斯顿凭经验知道抢劫凶杀案侦查的难度,接手该案后与专案组一干侦探商议后按照惯例对赃物进行布控,不但向汉口的法租界、俄租界、德租界、日租界、比(利时)租界的警务机构发文要求协查,还向清廷管辖的汉阳府、夏口厅、江夏县(上述三地在1912年改为汉阳县、夏口县、武昌县,即后来的“武汉三镇”——汉阳、汉口、武昌)巡警局要求协助提供线索。可是,专案组调查了半个多月什么线索也没获得。
于是,只好另行分析。在排除情杀、仇杀的可能后,奥斯顿认为阿南德被害的可能性有以下两种中的一种:一是他作为一个刚入门的新巡捕,在执行勤务时得罪了什么人,对方因此而怀恨在心,于是就起了杀心;二是有可能案犯看中了阿南德的佩枪,为抢劫武器而要了他的性命。奥斯顿让人取来了阿南德所在巡街巡捕当班的执勤记录,只一看,马上指着上面的一条记载内容断言:此人可疑!被奥斯顿认为“可疑”的那个对象名叫王金三,是个三十岁的黄包车夫。王金三出生于武昌郊外冷霜湾的一个贫穷农户,八岁就替地主家放牛,十四岁开始做长工,六年后进城拉车谋生,二十三岁娶亲,这时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3月13日中午,王金三把一位乘客送到英租界亚细亚火油公司后,拉着空车去了天主教圣若瑟堂。圣诺瑟堂是天主教汉口教区主教座堂,按照那时的规矩,每个星期一中午向贫穷市民布施面包和西式浓汤。王金三多年来只要星期一中午正好在英租界,都会去教堂排队蹭这份免费午餐,这天也是这样。因为是下雨天,所以排队的人不多,不一会他就领到了食物。可是,当他回到教堂广场西侧停车点时,却傻了眼:一个人高马大的印度巡捕正在撬下他那辆黄包车上的牌照!
争议由此而发生:当时汉口的英、俄、法、德、日、比租界与上海帝国主义租界相比,面积都算小的,可是其管理制度却完全按照“上海模式”,上海怎么做,汉口也怎么做。具体到车辆牌照上,就是推行“大牌照”——车主申领一个有华界和各租界都认可的牌照后,其车辆就可以通行于武汉三镇所有区域。制度是这么制订的,可是中国车主都不肯买这份账,许多车主不愿多掏钱办理大牌照,就领一个华界牌照,照样到处乱窜。刚开始时,诸租界当局很恼火,让巡捕房严格执行章程处罚无照车辆;渐渐无照车辆越来越多了,处理不过来,而且经常发生纠纷,巡捕挨打的情况也隔三岔五出现。于是,租界当局以及下面具体执行的巡捕也就懒怠了,对没有大牌照的车辆多半采取眼开眼闭的态度。对于车主来说,这自然正中下怀,乐得省一份小钱。王金三所拉的黄包车是从汉阳“大富车行”所租,该车行夏老板是个出名的“铁公鸡”,自然不肯多花钱办理大牌照,反正租车时都写了契约交纳了押金的,“但凡车辆损坏、照会失没等情形,概由租赁人承担损失”。王金三平时拉着这辆没有大牌照的黄包车出入租界,巡捕见了只是冲他挥挥警棍发出警告。可是,这次遇上正好来教堂广场巡逻的新巡捕阿南德却倒霉了。阿南德不谙当地规矩,严格照章办事,发现这辆停着的黄包车没有大牌照便动手“执法”了。当下,王金三见了大吃一惊,连忙上前比划着作解释,顺带求告。可是,阿南德根本不吃这一套,利索地撬下了牌照。王金三情急之下,便上前欲夺回,结果挨了一警棍,并被上铐带至巡捕房,关到当天傍晚方才“具结悔过,准予开释”。
上述情况,是被原原本本记录下来的。这是阿南德上岗13天以来唯一的一次“强制执勤”,于是就被奥斯顿警长认定为对王金三产生怀疑的依据。于是,英捕房便向汉阳巡警局发了协助传讯王金三的照会。
1911年3月19日下午,汉阳巡警局通过管段地保将王金三传唤到局。傍晚,英捕房来人把王金三带至汉口英租界巡捕房。次日,英捕房通知汉阳巡警局称王金三已经承认自己确系袭杀巡捕阿南德的凶手,要求协助对王金三住所进行搜查。英捕房在得到漢阳巡警局的回复后,奥斯顿警长亲自率带两名便衣会同汉阳方面指派的两名刑警一起对王金三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搜查进行得很仔细,可是没有发现凶器和赃物。
但是,英捕房还是对王金三定了“抢劫杀人”的罪名。同年5月30日,会审公廨开庭审理该案。王金三的家人无钱为其聘请律师,而他自己则对英捕房指控其“抢劫杀人”予以否认。可是,最后仍当庭被宣判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宣判后,王金三仍被关押于汉口英捕房看守所。按照当时清廷的惯例,判处死刑的人犯一般都在秋后处决。不过,王金三未能活到这年秋后,他在进入盛夏后由于关押场所状况恶劣,卫生条件极差,患了“红丝疔”。看守所未予医治,三天后“疔疮走黄”——即现代医学所说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所致的急性化脓性炎症,病菌进入血液循环系统,迅速发展为败血症,于1911年8月16日死亡。
发现赃枪
王金三死后,这起已经生效但未执行的死刑案件就算结束了。之后不久,就爆发了辛亥革命,然后清王朝就崩溃,中华民国政府于1912年元月宣告成立。 1914年2月1日,北洋政府任命段芝贵为湖北都督。5月中旬,汉阳巡警局刑警任繁靖呈递一封信函,向段都督反映三年前汉口英捕房制造的“王金三冤案”情况,要求政府对此进行调查。
任繁靖是三年前清廷汉阳巡警局指派的协助汉口英租界巡捕房办理“阿南德命案”的两名刑警之一。由于协办内容仅是通知地保把王金三传唤到局和之后奉命陪同奥斯顿探长一行搜查王金三的住所,所以当时他没对该案冤错与否动过脑筋。三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任繁靖接触到了一个江湖名号唤做“鲤鱼跳”的男子,从而对“阿南德命案”的案犯系王金三的司法定论产生了怀疑。
不久前,汉阳巡警局接到线报称:鄂州江洋大盗“鲤鱼跳”黄守武正策划组织对汉阳富商薛贵福或者眷属实施绑票。任繁靖接受上司指令,让其以“江湖义士”的假身份对该线索进行秘密调查。任繁靖打听下来,得知黄守武酷嗜女色,便从武汉这边物色了一个暗娼颜某,以“表妹”名义携往鄂州。黄守武早在前清时就已屡遭官府通缉,进入民国后又频频作案,一直居于通缉犯的榜首,因此一般人很难找得到他。任繁靖在鄂州打听了七八天,最后在一个帮会盟兄的帮助下总算见到了他。任繁靖佯称来自岳阳,受人委托聘请黄守武前往岳阳剪除一个恶霸,酬金是一千大洋。黄守武听了嫌钱少,不肯答应,有心抬价,所以也并不回绝。
这时,情况发生了变化,薛贵福遭遇车祸陷入植物人状态,其五个妻妾为争夺家产把热身战打得武汉三镇人尽皆知。这个变故打消了黄守武正在策划的绑票念头,于是他就开始正式考虑任繁靖的那桩子虚乌有的“剪除岳阳恶霸”的买卖。于是,他寄信约已经离开鄂州返回武汉的任繁靖再赴鄂州商量。任繁靖就装模作样说起了对方实施行动的能力——包括杀手条件和武器。黄守武很想揽下这桩买卖,作了一番介绍后,随手亮出了一支毛瑟枪。任繁靖故意装出一副从未接触过枪支而又很想了解的样子,黄守武于是就把枪卸开后为其讲解。于是,任繁靖就发现了这支毛瑟枪的枪号竟然跟阿南德命案中被劫的那支完全一致!
任繁靖返回武汉后,即向主管刑侦的巡警局副局长曹明义报告此事,曹明义兴冲冲报告正局长季君一,得到的指示是“本局不管此事”。任繁靖听曹明义一说,不禁恼火,于是便有了投书新上任的段都督之事。段芝贵阅读函件后,认为有必要管一管,便把信函批给了省巡警总局。于是,汉阳巡警局就接到总局命令,要求负责彻查此事。这个使命自然就交由任繁靖执行了。
任繁靖修书一封寄给黄守武,让其速来武汉,具体事情“见面详谈”。黄守武不知有诈,收到信后当即动身赴汉,结果一到就被拿下。从其携带的行李里,搜到了那支毛瑟枪。当即讯问,可是,黄守武说这支枪他是从别人处以200大洋购得。那个卖枪人,他并不认识,因此也不知道对方的任何情况。
变相赔偿
以黄守武二十多年所犯下的累累罪行,这次被捕后决无活命可能,他自己也清楚这点,所以只吐露了这点后就再也不肯招供了。于是,任繁靖就通过帮会朋友调查了黄守武在武汉的社会关系,终于查明这支当时算是最新款式的毛瑟枪是由武昌丁字桥一个姓徐的流氓给黄守武介绍枪主得以成交的。汉阳巡警局拘留了徐某,通过讯问终于得知毛瑟枪是一个姓程的湖南人卖给黄守武的。程某卖枪后,在武昌郊外顺化寺出家当了和尚,法名无嗔。
随即逮捕了无嗔和尚,在其所住的僧房查到了“阿南德命案”的另一件赃物:阿南德的那块英纳格手表。经讯查,终于弄清了“阿南德命案”的一应情况:无嗔本名叫程瑞清,湖南省平江县人氏,29岁。程瑞清练过数年武术,17岁时打死摊贩成某而被官府拿下,囚于大牢。不久越狱逃往洞庭湖当了一名湖匪。1908年因官府缉捕风声甚紧,遂易名换姓潜逃湖北,投奔长江“来舟福”匪帮,成了一名江匪。两年后,“来舟福”匪帮散伙,程从此到处流浪,亡命江湖。1911年春,程瑞清从荆州来到武汉,谋划抢劫一家大户,劫得金银财宝后逃往北方隐居。作这种案子需要武器,于是他就决定抢夺租界巡捕的毛瑟枪。经过对诸租界的几番窥探,英租界新巡警阿南德成了他选定的下手目标。
1911年3月16日晚上,程瑞清跟踪下岗后独自从英租界巡捕房返回巡捕宿舍的阿南德,在怡和街对其实施突袭,持刀行凶刺倒阿南德后,抢走了毛瑟枪和子弹,以及黄金项链、手表和钱包。
程瑞清作案后逃往长江边,藏身于一条渔船上。次日,过江去了武昌,原想接着就物色对象下手作抢劫大案的,可是不慎扭伤了脚,于是便躲到了熟识的黑道兄弟徐某家里。不料几天后又生了伤寒,为治病他不得不托徐某销赃。在这方面程瑞清是老手,他知道警方肯定已经对赃物进行了布控,因此不销项链、手表,而只把毛瑟枪连同子弹让徐某卖了200大洋。不久,程瑞清的伤寒治愈了,但销枪所得的那些大洋也花得差不多了。他知道在一个地方住久了肯定不安全,于是稍稍恢复体力可以行动时就决定离开徐某处。他没告诉自己准备去哪里,临走时把那条抢得的黄金项链送给了徐某。
这时的武汉三镇,因清廷听到了革命党人要起事的风声,盘查甚严。程瑞清离开徐某处后不敢到处乱走,就去了武昌乡下的顺化寺削发为僧。至此,“阿南德命案”终于人赃俱获,圆满侦破。该案随即上交湖北省巡警总局,由于涉及英租界,总局还备文呈报了都督段芝贵。段芝贵让把情况通报英租界,至于凶犯程瑞清,则应由会审公廨审处,自然该判死刑。
巡警总局自是照办。可是,英租界方面对此却不甚热心,因为这是一桩错案,对汉口英租界巡捕房的声誉极为不利。所以,英捕房在拖延半月后答称:原负责承办该案的奥斯顿探长已调往九江,英租界方面不便处置,请中国方面视情妥办。
这时已是民国三年,处理刑案已有警、检、法三套班子,他们都乐意接受英租界方面的提议,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起长自己脸面的案子:在租界地面杀了外国巡捕,竟然可由中国方面审判。于是,三套班子迅即审理,在1914年8月下旬就由江汉道地方审判庭作出判决:判处程瑞清死刑。民国并无清廷的“秋决”惯例,程瑞清随即就被处决了。
至此,“阿南德命案”真相大白,王金三蒙冤而亡乃是木板上砸钉子的铁定事实,其家属于是便向官府要求洗雪。可是,他们找遍了省巡警总局、地方法院甚至都督府,都无人对此作出答复,盯得紧了,终于有人发话说“谁抓的人找谁去”。于是,家属就找汉口英捕房,捕房推诿说当时确是他们办的案子,可是定罪判刑却是会审公廨的事儿,正因为会审公廨判了王金三死刑,最后他才病亡于看守所的。于是又去找会审公廨,可是朝代已经变了,会审公廨的会审官已经换了民國官员,说此事不应找会审公廨。
几番兜转下来,死者家属恼火了,便纠集了数十亲朋好友前往汉口英捕房门前静坐。捕房出动巡捕驱赶,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家属一方自是对付不了巡捕,颇有鼻青眼肿的。这下,武汉三镇民众发怒了,有人站出来声援死者家属。1914年9月10日开始,天天有成百市民陪同家属在英捕房门前静坐。英租界当局恼火了,下令巡捕采取行动。可是,巡捕面对着越聚越多的静坐者,不敢动手。9月15日,英租界当局联系了俄、法、德、日租界当局,向四租界借调百名巡捕准备配合英租界方面对静坐者武装镇压。殊不料四租界巡捕甫一出动,更多市民涌向英租界,甚至连北洋政府任命的湖北军务帮办王占元的部队也擅自出动,开至英租界与华界交界处,声称只要巡捕敢动手,军人就将进入租界进行武力干涉。
英租界当局无奈之下,只好向租界内的英商求援,要求资本家对死者家属予以“人道主义资助”以平息事态。那些外国资本家已经发现静坐行动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营业,这是他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经过紧急协商,决定由汉口英租界全体商人联合出资800银洋作为对死者家属的资助。英租界当局也拿出了200银洋,凑满了千元当场给了家属。
对于汉口英租界而言,这场风波总算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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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捕被杀
1911年3月16日清晨,两个小乞丐在汉口怡和街(今上海路)距怡和洋行三十多米远的达菲钟表店门前的台阶上,看到躺着一个倒卧于血泊中的穿巡捕制服的外国男子。
怡和洋行员工出门察看情况后立刻报告了英租界巡捕房,巡捕房指派了数名刑警前往现场勘查,认定死者系该捕房巡捕阿南德,死因是背部挨了一刀。案犯用来行凶的凶器是一把双刃匕首,作案时用力甚猛,刀尖从背部进入,准确地刺中了心脏,导致阿南德当场倒地,几无挣扎即予毙命。阿南德随身携带的警用毛瑟枪和子弹连同武装带一并不翼而飞。
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这种案由还被警界认为是凶杀案里的硬骨头,嫌疑犯太没有确定性,调查的范围通常都是大而无边。由于被害人是巡捕,所以引起了英租界工部局足够的重视,指定巡捕房刑事部英国侦探长奥斯顿主持调查该案,要求尽快破案。
四十多岁的奥斯顿是个老刑警,他在中国已经干了二十年巡捕,因此熟悉中国情况,且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奥斯顿凭经验知道抢劫凶杀案侦查的难度,接手该案后与专案组一干侦探商议后按照惯例对赃物进行布控,不但向汉口的法租界、俄租界、德租界、日租界、比(利时)租界的警务机构发文要求协查,还向清廷管辖的汉阳府、夏口厅、江夏县(上述三地在1912年改为汉阳县、夏口县、武昌县,即后来的“武汉三镇”——汉阳、汉口、武昌)巡警局要求协助提供线索。可是,专案组调查了半个多月什么线索也没获得。
于是,只好另行分析。在排除情杀、仇杀的可能后,奥斯顿认为阿南德被害的可能性有以下两种中的一种:一是他作为一个刚入门的新巡捕,在执行勤务时得罪了什么人,对方因此而怀恨在心,于是就起了杀心;二是有可能案犯看中了阿南德的佩枪,为抢劫武器而要了他的性命。奥斯顿让人取来了阿南德所在巡街巡捕当班的执勤记录,只一看,马上指着上面的一条记载内容断言:此人可疑!被奥斯顿认为“可疑”的那个对象名叫王金三,是个三十岁的黄包车夫。王金三出生于武昌郊外冷霜湾的一个贫穷农户,八岁就替地主家放牛,十四岁开始做长工,六年后进城拉车谋生,二十三岁娶亲,这时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3月13日中午,王金三把一位乘客送到英租界亚细亚火油公司后,拉着空车去了天主教圣若瑟堂。圣诺瑟堂是天主教汉口教区主教座堂,按照那时的规矩,每个星期一中午向贫穷市民布施面包和西式浓汤。王金三多年来只要星期一中午正好在英租界,都会去教堂排队蹭这份免费午餐,这天也是这样。因为是下雨天,所以排队的人不多,不一会他就领到了食物。可是,当他回到教堂广场西侧停车点时,却傻了眼:一个人高马大的印度巡捕正在撬下他那辆黄包车上的牌照!
争议由此而发生:当时汉口的英、俄、法、德、日、比租界与上海帝国主义租界相比,面积都算小的,可是其管理制度却完全按照“上海模式”,上海怎么做,汉口也怎么做。具体到车辆牌照上,就是推行“大牌照”——车主申领一个有华界和各租界都认可的牌照后,其车辆就可以通行于武汉三镇所有区域。制度是这么制订的,可是中国车主都不肯买这份账,许多车主不愿多掏钱办理大牌照,就领一个华界牌照,照样到处乱窜。刚开始时,诸租界当局很恼火,让巡捕房严格执行章程处罚无照车辆;渐渐无照车辆越来越多了,处理不过来,而且经常发生纠纷,巡捕挨打的情况也隔三岔五出现。于是,租界当局以及下面具体执行的巡捕也就懒怠了,对没有大牌照的车辆多半采取眼开眼闭的态度。对于车主来说,这自然正中下怀,乐得省一份小钱。王金三所拉的黄包车是从汉阳“大富车行”所租,该车行夏老板是个出名的“铁公鸡”,自然不肯多花钱办理大牌照,反正租车时都写了契约交纳了押金的,“但凡车辆损坏、照会失没等情形,概由租赁人承担损失”。王金三平时拉着这辆没有大牌照的黄包车出入租界,巡捕见了只是冲他挥挥警棍发出警告。可是,这次遇上正好来教堂广场巡逻的新巡捕阿南德却倒霉了。阿南德不谙当地规矩,严格照章办事,发现这辆停着的黄包车没有大牌照便动手“执法”了。当下,王金三见了大吃一惊,连忙上前比划着作解释,顺带求告。可是,阿南德根本不吃这一套,利索地撬下了牌照。王金三情急之下,便上前欲夺回,结果挨了一警棍,并被上铐带至巡捕房,关到当天傍晚方才“具结悔过,准予开释”。
上述情况,是被原原本本记录下来的。这是阿南德上岗13天以来唯一的一次“强制执勤”,于是就被奥斯顿警长认定为对王金三产生怀疑的依据。于是,英捕房便向汉阳巡警局发了协助传讯王金三的照会。
1911年3月19日下午,汉阳巡警局通过管段地保将王金三传唤到局。傍晚,英捕房来人把王金三带至汉口英租界巡捕房。次日,英捕房通知汉阳巡警局称王金三已经承认自己确系袭杀巡捕阿南德的凶手,要求协助对王金三住所进行搜查。英捕房在得到漢阳巡警局的回复后,奥斯顿警长亲自率带两名便衣会同汉阳方面指派的两名刑警一起对王金三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搜查进行得很仔细,可是没有发现凶器和赃物。
但是,英捕房还是对王金三定了“抢劫杀人”的罪名。同年5月30日,会审公廨开庭审理该案。王金三的家人无钱为其聘请律师,而他自己则对英捕房指控其“抢劫杀人”予以否认。可是,最后仍当庭被宣判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宣判后,王金三仍被关押于汉口英捕房看守所。按照当时清廷的惯例,判处死刑的人犯一般都在秋后处决。不过,王金三未能活到这年秋后,他在进入盛夏后由于关押场所状况恶劣,卫生条件极差,患了“红丝疔”。看守所未予医治,三天后“疔疮走黄”——即现代医学所说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所致的急性化脓性炎症,病菌进入血液循环系统,迅速发展为败血症,于1911年8月16日死亡。
发现赃枪
王金三死后,这起已经生效但未执行的死刑案件就算结束了。之后不久,就爆发了辛亥革命,然后清王朝就崩溃,中华民国政府于1912年元月宣告成立。 1914年2月1日,北洋政府任命段芝贵为湖北都督。5月中旬,汉阳巡警局刑警任繁靖呈递一封信函,向段都督反映三年前汉口英捕房制造的“王金三冤案”情况,要求政府对此进行调查。
任繁靖是三年前清廷汉阳巡警局指派的协助汉口英租界巡捕房办理“阿南德命案”的两名刑警之一。由于协办内容仅是通知地保把王金三传唤到局和之后奉命陪同奥斯顿探长一行搜查王金三的住所,所以当时他没对该案冤错与否动过脑筋。三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任繁靖接触到了一个江湖名号唤做“鲤鱼跳”的男子,从而对“阿南德命案”的案犯系王金三的司法定论产生了怀疑。
不久前,汉阳巡警局接到线报称:鄂州江洋大盗“鲤鱼跳”黄守武正策划组织对汉阳富商薛贵福或者眷属实施绑票。任繁靖接受上司指令,让其以“江湖义士”的假身份对该线索进行秘密调查。任繁靖打听下来,得知黄守武酷嗜女色,便从武汉这边物色了一个暗娼颜某,以“表妹”名义携往鄂州。黄守武早在前清时就已屡遭官府通缉,进入民国后又频频作案,一直居于通缉犯的榜首,因此一般人很难找得到他。任繁靖在鄂州打听了七八天,最后在一个帮会盟兄的帮助下总算见到了他。任繁靖佯称来自岳阳,受人委托聘请黄守武前往岳阳剪除一个恶霸,酬金是一千大洋。黄守武听了嫌钱少,不肯答应,有心抬价,所以也并不回绝。
这时,情况发生了变化,薛贵福遭遇车祸陷入植物人状态,其五个妻妾为争夺家产把热身战打得武汉三镇人尽皆知。这个变故打消了黄守武正在策划的绑票念头,于是他就开始正式考虑任繁靖的那桩子虚乌有的“剪除岳阳恶霸”的买卖。于是,他寄信约已经离开鄂州返回武汉的任繁靖再赴鄂州商量。任繁靖就装模作样说起了对方实施行动的能力——包括杀手条件和武器。黄守武很想揽下这桩买卖,作了一番介绍后,随手亮出了一支毛瑟枪。任繁靖故意装出一副从未接触过枪支而又很想了解的样子,黄守武于是就把枪卸开后为其讲解。于是,任繁靖就发现了这支毛瑟枪的枪号竟然跟阿南德命案中被劫的那支完全一致!
任繁靖返回武汉后,即向主管刑侦的巡警局副局长曹明义报告此事,曹明义兴冲冲报告正局长季君一,得到的指示是“本局不管此事”。任繁靖听曹明义一说,不禁恼火,于是便有了投书新上任的段都督之事。段芝贵阅读函件后,认为有必要管一管,便把信函批给了省巡警总局。于是,汉阳巡警局就接到总局命令,要求负责彻查此事。这个使命自然就交由任繁靖执行了。
任繁靖修书一封寄给黄守武,让其速来武汉,具体事情“见面详谈”。黄守武不知有诈,收到信后当即动身赴汉,结果一到就被拿下。从其携带的行李里,搜到了那支毛瑟枪。当即讯问,可是,黄守武说这支枪他是从别人处以200大洋购得。那个卖枪人,他并不认识,因此也不知道对方的任何情况。
变相赔偿
以黄守武二十多年所犯下的累累罪行,这次被捕后决无活命可能,他自己也清楚这点,所以只吐露了这点后就再也不肯招供了。于是,任繁靖就通过帮会朋友调查了黄守武在武汉的社会关系,终于查明这支当时算是最新款式的毛瑟枪是由武昌丁字桥一个姓徐的流氓给黄守武介绍枪主得以成交的。汉阳巡警局拘留了徐某,通过讯问终于得知毛瑟枪是一个姓程的湖南人卖给黄守武的。程某卖枪后,在武昌郊外顺化寺出家当了和尚,法名无嗔。
随即逮捕了无嗔和尚,在其所住的僧房查到了“阿南德命案”的另一件赃物:阿南德的那块英纳格手表。经讯查,终于弄清了“阿南德命案”的一应情况:无嗔本名叫程瑞清,湖南省平江县人氏,29岁。程瑞清练过数年武术,17岁时打死摊贩成某而被官府拿下,囚于大牢。不久越狱逃往洞庭湖当了一名湖匪。1908年因官府缉捕风声甚紧,遂易名换姓潜逃湖北,投奔长江“来舟福”匪帮,成了一名江匪。两年后,“来舟福”匪帮散伙,程从此到处流浪,亡命江湖。1911年春,程瑞清从荆州来到武汉,谋划抢劫一家大户,劫得金银财宝后逃往北方隐居。作这种案子需要武器,于是他就决定抢夺租界巡捕的毛瑟枪。经过对诸租界的几番窥探,英租界新巡警阿南德成了他选定的下手目标。
1911年3月16日晚上,程瑞清跟踪下岗后独自从英租界巡捕房返回巡捕宿舍的阿南德,在怡和街对其实施突袭,持刀行凶刺倒阿南德后,抢走了毛瑟枪和子弹,以及黄金项链、手表和钱包。
程瑞清作案后逃往长江边,藏身于一条渔船上。次日,过江去了武昌,原想接着就物色对象下手作抢劫大案的,可是不慎扭伤了脚,于是便躲到了熟识的黑道兄弟徐某家里。不料几天后又生了伤寒,为治病他不得不托徐某销赃。在这方面程瑞清是老手,他知道警方肯定已经对赃物进行了布控,因此不销项链、手表,而只把毛瑟枪连同子弹让徐某卖了200大洋。不久,程瑞清的伤寒治愈了,但销枪所得的那些大洋也花得差不多了。他知道在一个地方住久了肯定不安全,于是稍稍恢复体力可以行动时就决定离开徐某处。他没告诉自己准备去哪里,临走时把那条抢得的黄金项链送给了徐某。
这时的武汉三镇,因清廷听到了革命党人要起事的风声,盘查甚严。程瑞清离开徐某处后不敢到处乱走,就去了武昌乡下的顺化寺削发为僧。至此,“阿南德命案”终于人赃俱获,圆满侦破。该案随即上交湖北省巡警总局,由于涉及英租界,总局还备文呈报了都督段芝贵。段芝贵让把情况通报英租界,至于凶犯程瑞清,则应由会审公廨审处,自然该判死刑。
巡警总局自是照办。可是,英租界方面对此却不甚热心,因为这是一桩错案,对汉口英租界巡捕房的声誉极为不利。所以,英捕房在拖延半月后答称:原负责承办该案的奥斯顿探长已调往九江,英租界方面不便处置,请中国方面视情妥办。
这时已是民国三年,处理刑案已有警、检、法三套班子,他们都乐意接受英租界方面的提议,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起长自己脸面的案子:在租界地面杀了外国巡捕,竟然可由中国方面审判。于是,三套班子迅即审理,在1914年8月下旬就由江汉道地方审判庭作出判决:判处程瑞清死刑。民国并无清廷的“秋决”惯例,程瑞清随即就被处决了。
至此,“阿南德命案”真相大白,王金三蒙冤而亡乃是木板上砸钉子的铁定事实,其家属于是便向官府要求洗雪。可是,他们找遍了省巡警总局、地方法院甚至都督府,都无人对此作出答复,盯得紧了,终于有人发话说“谁抓的人找谁去”。于是,家属就找汉口英捕房,捕房推诿说当时确是他们办的案子,可是定罪判刑却是会审公廨的事儿,正因为会审公廨判了王金三死刑,最后他才病亡于看守所的。于是又去找会审公廨,可是朝代已经变了,会审公廨的会审官已经换了民國官员,说此事不应找会审公廨。
几番兜转下来,死者家属恼火了,便纠集了数十亲朋好友前往汉口英捕房门前静坐。捕房出动巡捕驱赶,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家属一方自是对付不了巡捕,颇有鼻青眼肿的。这下,武汉三镇民众发怒了,有人站出来声援死者家属。1914年9月10日开始,天天有成百市民陪同家属在英捕房门前静坐。英租界当局恼火了,下令巡捕采取行动。可是,巡捕面对着越聚越多的静坐者,不敢动手。9月15日,英租界当局联系了俄、法、德、日租界当局,向四租界借调百名巡捕准备配合英租界方面对静坐者武装镇压。殊不料四租界巡捕甫一出动,更多市民涌向英租界,甚至连北洋政府任命的湖北军务帮办王占元的部队也擅自出动,开至英租界与华界交界处,声称只要巡捕敢动手,军人就将进入租界进行武力干涉。
英租界当局无奈之下,只好向租界内的英商求援,要求资本家对死者家属予以“人道主义资助”以平息事态。那些外国资本家已经发现静坐行动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营业,这是他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经过紧急协商,决定由汉口英租界全体商人联合出资800银洋作为对死者家属的资助。英租界当局也拿出了200银洋,凑满了千元当场给了家属。
对于汉口英租界而言,这场风波总算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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