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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愈演愈烈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必然导致决策者的决策失误,经营者的业绩不实,甚至更严重的后果。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泛滥,引发了中国证券市场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使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公平、公正、公开”基础受到极大的侵害,无疑损害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阻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摘 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
1 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及危害
1.1 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
财务报告舞弊按照人员主体分,无非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会计人员的舞弊。当然,主要的还是管理当局的舞弊,因为他们常常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难以被发现与控制,更具有隐蔽性,而且他们拥有决定权,经常暗示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会计人员又直接受雇于经理,出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得不听从于管理者。财务报告舞弊的客体是上市公司会计数据。财务报告舞弊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伪造、变造公司的会计凭证,制造虚假协议或虚假交易,应用不恰当的会计方法等等,但最终还是要在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数据上做文章。主观目的性是财务报告舞弊的最主要特征。表现为行为主体是有意识的、故意的虚报财务信息。不少企业为了上市圈钱,经过“包装”,变亏损为盈利,依此通过中介机构的评估和审验。财务报告舞弊的手段通常带有欺骗性。这里的欺骗性是主观故意的必然结果。为了实现各自的目的,一些上市公司采取篡改、伪造、掩饰、隐瞒等手段来违背会计准则。
1.2 财务报告舞弊的危害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不仅影响投资者的正确决策并且危害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如果决策依据了舞弊性的财务报告,必将导致决策者错误的决策,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可能使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使国家经济指数不达标,宏观调控失效。
财务报告舞弊会带来会计行业的不正之风。若公司不是采取正常的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而是千方百计的去舞弊,势必会牵涉到公司的会计人员。对于会计人员来讲,参与舞弊虽有奉命行事的托词,表面上是为生计所迫,实则是会计职业道德丧失的表现,一旦失去职业操守,无疑是自掘坟墓。
2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产生的原因
2.1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失衡
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畸形直接导致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内部治理结构相互制衡关系的扭曲。从而利用公司治理结构缺陷来操纵其信息披露,以实现从上市公司转移优质资产和高价套现的目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受到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着我国会计透明度的实现。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权利过大,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中小股东从不奢望参与公司管理,导致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非常随意,舞弊行为屡禁不止,侵害小股东的利益。
我国上市公司大都为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经营管理者大多数由原来的公司挑选出来的,大股东也可以利用这一特点,选派自己的代表担任上市公司的总经理,使得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大大削弱了董事会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为全面操纵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奠定基础,更为舞弊提供肥沃的“土壤”。
监事会主要有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而股东代表绝大部分是大股东派出的,职工代表则由于行政职务上的关系,受制于董事会或兼任公司管理层的董事,而且监事会无权任免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成员,无权参与和表决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定,这种状态下对于违法行为,不敢直言异议,以至于监事会的实际监督工作虚化。
可见,上市公司严重的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使得对管理当局的行为无法有效的加以约束,工作过程的不透明、串通等,为舞弊行为提供了先决的内在条件。
2.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及影响
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告体系中的作用在于以独立的、专业的工作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以维护资本市场的顺畅运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于受审对象,属于财务造假的外部防线,在识别和防范财务造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市场环境来看,一些制度与我国现在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注册会计师不能完全保持独立性行使个人职责,存在上市公司恶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同行恶性压价竞争和同行诋毁等现象,这样将导致低信用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获得更多额外收益而不受到惩罚,受益大于成本,而低信用者的最佳选择是不讲信用,当其他注册会计师发现信用缺失者可以获得额外大于自己的收益,而自己因为讲信用而受到损失时,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用程度就会在利益驱动过程中降低,财务信息舞弊也就在所难免了。
2.3 外部监管的失当
证券监管部门的职能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平与公正原则,监督市场并处理市场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和惩戒舞弊等违规行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构架主要是政府性的监管体制,包括证监会、财政部、税务局、法院等。就这些政府监督部门而言,在执法监督中职能交叉,重复劳动严重(如重复查账等),监督的成本居高不下而监督的效率却不高,监管行为孤立等现象都使政府监督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3 财务报告舞弊的治理对策
3.1 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会计透明度
会计准则作为防范舞弊性财务报告的发生,和防止市场经济衰落的一种法规制度安排,对满足投资人获得投资所需要的信息,对维护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应对会计准则加以完善。基于此,我国会计准则中,应当规定出为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标准,要在反映准确、真实、全面的财务信息基础上,来实现会计透明度的基本要求。在这里强调以下两层含义:要有明确的会计准则为指导并严格遵守,以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及时、有用的财务信息;保证财务信息在有效的监管体系和完善的内部运行环境中,发挥作用,实现会计透明度。
3.2 加强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优化股权结构,降低大股东内部人控制度。应改变股权过度集中的状态,减持国有股,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从而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健全并强化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的关键是董事会。董事会只有保持高度的独立性,才能有效地监督和约束管理层,才能既独立于外部控股股东,又独立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要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有效促进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监事会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应保证其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人员应从人事关系上(包括选聘)、报酬上完全脱离董事会乃至整个高级管理层。只有这样,才能使监事会人员既能担当起监督重任,又能在工作中勤勉尽责。
3.3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准和职业道德
注册会计师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其独立性和行权保障机制的完善,而这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制度密切相关。负责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由证监会统一指派,且实行跨区交叉、定期轮换制度,会有利于防止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互相勾结,共同造假问题出现。
3.4 提高监管力度和效率,加大惩罚力度
首先,针对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执法权限不足的现状,应该考虑修订相关法律,扩大监管机构的执法权限和处罚手段。其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效率。充分运用网络手段和电子手段,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事前的动态监控,尽量把各种违法违规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中;提高监督的透明度,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第三,引入民事赔偿机制和相应的民事诉讼机制。民事赔偿既可以使因舞弊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得到补偿,又能给舞弊者形成确实的经济压力,抑制其违法冲动。从另一角度看,民事赔偿还具有调动有关利害关系人起诉的积极性,提高对财务报告舞弊者的威慑力等方面的优势。对于证券市场的舞弊案件,证券监管部门应该代表投资者利益对相关责任人提起刑事诉讼并加强同司法机关的充分协作,以形成对舞弊行为的威慑。
摘 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
1 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及危害
1.1 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
财务报告舞弊按照人员主体分,无非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会计人员的舞弊。当然,主要的还是管理当局的舞弊,因为他们常常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难以被发现与控制,更具有隐蔽性,而且他们拥有决定权,经常暗示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会计人员又直接受雇于经理,出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得不听从于管理者。财务报告舞弊的客体是上市公司会计数据。财务报告舞弊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伪造、变造公司的会计凭证,制造虚假协议或虚假交易,应用不恰当的会计方法等等,但最终还是要在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数据上做文章。主观目的性是财务报告舞弊的最主要特征。表现为行为主体是有意识的、故意的虚报财务信息。不少企业为了上市圈钱,经过“包装”,变亏损为盈利,依此通过中介机构的评估和审验。财务报告舞弊的手段通常带有欺骗性。这里的欺骗性是主观故意的必然结果。为了实现各自的目的,一些上市公司采取篡改、伪造、掩饰、隐瞒等手段来违背会计准则。
1.2 财务报告舞弊的危害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不仅影响投资者的正确决策并且危害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如果决策依据了舞弊性的财务报告,必将导致决策者错误的决策,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可能使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使国家经济指数不达标,宏观调控失效。
财务报告舞弊会带来会计行业的不正之风。若公司不是采取正常的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而是千方百计的去舞弊,势必会牵涉到公司的会计人员。对于会计人员来讲,参与舞弊虽有奉命行事的托词,表面上是为生计所迫,实则是会计职业道德丧失的表现,一旦失去职业操守,无疑是自掘坟墓。
2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产生的原因
2.1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失衡
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畸形直接导致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内部治理结构相互制衡关系的扭曲。从而利用公司治理结构缺陷来操纵其信息披露,以实现从上市公司转移优质资产和高价套现的目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受到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着我国会计透明度的实现。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权利过大,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中小股东从不奢望参与公司管理,导致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非常随意,舞弊行为屡禁不止,侵害小股东的利益。
我国上市公司大都为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经营管理者大多数由原来的公司挑选出来的,大股东也可以利用这一特点,选派自己的代表担任上市公司的总经理,使得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大大削弱了董事会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为全面操纵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奠定基础,更为舞弊提供肥沃的“土壤”。
监事会主要有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而股东代表绝大部分是大股东派出的,职工代表则由于行政职务上的关系,受制于董事会或兼任公司管理层的董事,而且监事会无权任免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成员,无权参与和表决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定,这种状态下对于违法行为,不敢直言异议,以至于监事会的实际监督工作虚化。
可见,上市公司严重的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使得对管理当局的行为无法有效的加以约束,工作过程的不透明、串通等,为舞弊行为提供了先决的内在条件。
2.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及影响
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告体系中的作用在于以独立的、专业的工作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以维护资本市场的顺畅运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于受审对象,属于财务造假的外部防线,在识别和防范财务造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市场环境来看,一些制度与我国现在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注册会计师不能完全保持独立性行使个人职责,存在上市公司恶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同行恶性压价竞争和同行诋毁等现象,这样将导致低信用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获得更多额外收益而不受到惩罚,受益大于成本,而低信用者的最佳选择是不讲信用,当其他注册会计师发现信用缺失者可以获得额外大于自己的收益,而自己因为讲信用而受到损失时,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用程度就会在利益驱动过程中降低,财务信息舞弊也就在所难免了。
2.3 外部监管的失当
证券监管部门的职能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平与公正原则,监督市场并处理市场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和惩戒舞弊等违规行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构架主要是政府性的监管体制,包括证监会、财政部、税务局、法院等。就这些政府监督部门而言,在执法监督中职能交叉,重复劳动严重(如重复查账等),监督的成本居高不下而监督的效率却不高,监管行为孤立等现象都使政府监督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3 财务报告舞弊的治理对策
3.1 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会计透明度
会计准则作为防范舞弊性财务报告的发生,和防止市场经济衰落的一种法规制度安排,对满足投资人获得投资所需要的信息,对维护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应对会计准则加以完善。基于此,我国会计准则中,应当规定出为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标准,要在反映准确、真实、全面的财务信息基础上,来实现会计透明度的基本要求。在这里强调以下两层含义:要有明确的会计准则为指导并严格遵守,以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及时、有用的财务信息;保证财务信息在有效的监管体系和完善的内部运行环境中,发挥作用,实现会计透明度。
3.2 加强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优化股权结构,降低大股东内部人控制度。应改变股权过度集中的状态,减持国有股,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从而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健全并强化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的关键是董事会。董事会只有保持高度的独立性,才能有效地监督和约束管理层,才能既独立于外部控股股东,又独立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要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有效促进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监事会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应保证其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人员应从人事关系上(包括选聘)、报酬上完全脱离董事会乃至整个高级管理层。只有这样,才能使监事会人员既能担当起监督重任,又能在工作中勤勉尽责。
3.3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准和职业道德
注册会计师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其独立性和行权保障机制的完善,而这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制度密切相关。负责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由证监会统一指派,且实行跨区交叉、定期轮换制度,会有利于防止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互相勾结,共同造假问题出现。
3.4 提高监管力度和效率,加大惩罚力度
首先,针对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执法权限不足的现状,应该考虑修订相关法律,扩大监管机构的执法权限和处罚手段。其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效率。充分运用网络手段和电子手段,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事前的动态监控,尽量把各种违法违规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中;提高监督的透明度,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第三,引入民事赔偿机制和相应的民事诉讼机制。民事赔偿既可以使因舞弊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得到补偿,又能给舞弊者形成确实的经济压力,抑制其违法冲动。从另一角度看,民事赔偿还具有调动有关利害关系人起诉的积极性,提高对财务报告舞弊者的威慑力等方面的优势。对于证券市场的舞弊案件,证券监管部门应该代表投资者利益对相关责任人提起刑事诉讼并加强同司法机关的充分协作,以形成对舞弊行为的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