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息对于行政立法的意义重大而深远,对信息的利用充分与否决定了行政立法的质量。行政立法的民主、科学、理性、实效性强等要求都可以通过对信息的充分利用得以实现。握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积极主动地“开门立法”,发展多元主体参与立法,在立法的每一阶段充分、有效地利用相关信息,以夯实信息时代行政立法的信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