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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格力电器披露举牌海立股份(600619. SH),持股达到5%,这一事件引发市场的极大关注。
本来,格力电器的董事长董明珠是竭力反对“野蛮人”的。去年11月30日,宝能系增持格力电器股权的比例达到4.13%,尚未达到5%的举牌线。当时董明珠立马就敏感起来,称“野蛮人”是中国制造业的罪人。
如今还不足一年的时間,格力电器举牌起海立股份,这自然令人瞩目。
应不应该将举牌者称为“野蛮人”?这其实是值得商榷的。进一步说,资本市场应不应该拒绝“野蛮人”,这同样也是值得探讨的。实际上,资源配置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之一,而举牌则是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
因此,资本市场是不应该拒绝举牌、不应该拒绝“野蛮人”的。其实从资本的角度来说,只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没有野蛮与不野蛮的区别,“野蛮人”在资本市场是一个中性词,而不是贬义词。实际上,称他人为“野蛮人”的董明珠,自己也举牌海立股份,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公正地看待资本市场的举牌事件,格力电器举牌海立股份一事其实是值得肯定的。尤其是格力电器本身就是做实体经济的,而且还是行业的龙头企业,这种产业资本或实体资本的举牌就更加值得肯定。
就资本市场上的举牌来说,只要合规合法,就有其内在的合理性。而产业资本的举牌之所以值得肯定,这当然是相对于“非产业资本”的举牌而言。
就市场上的非产业资本来说,其举牌的目的,一方面是一种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是一种资本运作,当然,也不排除这种举牌带有一定的“恶性色彩”,即“恶意收购”。
但产业资本举牌的意义要重要得多。比如,格力电器对海立股份的举牌,它首先是一种资源配置,因为两家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上下游企业,海立股份一直是格力电器的供应商。而且格力电器如果真的收购海立股份,这也有利于两家公司的发展,这种发展不限于目前的主业,而且两家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的“新能源汽车梦”。
因此,一旦格力电器真的进入海立股WWW,海立股份控股股东如果有新的股权转让计划,格力电器承诺将参与”。而有了5%的股权在手,这就为下一步参与海立股份控股股东的股权转让计划赢得了主动权。
本来,格力电器的董事长董明珠是竭力反对“野蛮人”的。去年11月30日,宝能系增持格力电器股权的比例达到4.13%,尚未达到5%的举牌线。当时董明珠立马就敏感起来,称“野蛮人”是中国制造业的罪人。
如今还不足一年的时間,格力电器举牌起海立股份,这自然令人瞩目。
应不应该将举牌者称为“野蛮人”?这其实是值得商榷的。进一步说,资本市场应不应该拒绝“野蛮人”,这同样也是值得探讨的。实际上,资源配置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之一,而举牌则是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
因此,资本市场是不应该拒绝举牌、不应该拒绝“野蛮人”的。其实从资本的角度来说,只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没有野蛮与不野蛮的区别,“野蛮人”在资本市场是一个中性词,而不是贬义词。实际上,称他人为“野蛮人”的董明珠,自己也举牌海立股份,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公正地看待资本市场的举牌事件,格力电器举牌海立股份一事其实是值得肯定的。尤其是格力电器本身就是做实体经济的,而且还是行业的龙头企业,这种产业资本或实体资本的举牌就更加值得肯定。
就资本市场上的举牌来说,只要合规合法,就有其内在的合理性。而产业资本的举牌之所以值得肯定,这当然是相对于“非产业资本”的举牌而言。
就市场上的非产业资本来说,其举牌的目的,一方面是一种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是一种资本运作,当然,也不排除这种举牌带有一定的“恶性色彩”,即“恶意收购”。
但产业资本举牌的意义要重要得多。比如,格力电器对海立股份的举牌,它首先是一种资源配置,因为两家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上下游企业,海立股份一直是格力电器的供应商。而且格力电器如果真的收购海立股份,这也有利于两家公司的发展,这种发展不限于目前的主业,而且两家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的“新能源汽车梦”。
因此,一旦格力电器真的进入海立股WWW,海立股份控股股东如果有新的股权转让计划,格力电器承诺将参与”。而有了5%的股权在手,这就为下一步参与海立股份控股股东的股权转让计划赢得了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