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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的《江西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到2012年年底完成省级20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到2013年年底完成其他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规编制以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到2015年,全省80%左右的县和70%左右的乡镇力争达到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工作要求,全省50%左右的乡镇和村庄力争达到和谐秀美乡村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