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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本文在总结民钰合作社创新探索地“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产权理论分析其可行性,认为其可以有效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困境,且为完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产权激励
一、引言
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事关农民自身利益和村发展。与农民合作社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户+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在破解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增收能力弱、自身治理不规范等困境方面被寄予厚望。为此,本文试图总结民钰合作社在利益联结机制方面的实践探索,为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困境提供研究支持。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利益联结机制引起了学界一定的关注与研究。
在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内部经营管理看,存在着社员参与积极性不高、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组织运作混乱等问题;从外部环境看,表现为政府重视不足、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等(曾明星,2009;孔祥智,2018)。刘勇具体阐述了要从优化外部环境与内部机制两方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刘勇,2019)。
而合作社最大的困境在于内部成员往往随着时间的推进参与意愿持续下降。利益联结机制正是合作社与其内部成员之间建立利益共同体的方法、手段,包括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的关系(颜华,2015;钱淼,2018)。目前学术界认为影响利益联结机制的因素主要有利益创造、利益激励、利益分配和利益保障这四大类,其中不少学者认为利益分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孙亚范,2012;张亿钧等,2019)。
综上,学界已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重要性,但主要关注点在于利益分配部分,较少涉及利益创造、利益激励和利益保障等方面,缺少对农民参与合作社所形成的预期的讨论。从这个角度来讲,农民作为有限理性、风险厌恶的个体,只有在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下才可能建立合理预期,从而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为联合发展合作社打下基础。
三、民钰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实践探索
江西省新余市民钰合作社作为江西省的示范合作社,在合作社发展上另辟蹊径,实行了一系列创新性利益联结的举措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民钰合作社主要的创新点有:“回购生产、网点服务”提出产销合作新方向;“三变政策、多方融资”开拓股份合作新道路;“信用互助、粮食储兑”提供信用合作新渠道;“创业扶贫、收益扶贫”发展扶贫合作新形式。
民钰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实质上是产销合作、股份合作、信用合作和扶贫合作四种利益联结机制——“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模式。农民合作社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宗旨,与农户签订合同,提供农资等定向服务和技术指导,通过粮食基地的收储烘干,供销统一来延伸价值链,通过股权纽带各方分红受益,通过信用提高开展信用互助,以粮兑贷,通过建立的扶贫站点帮扶致富,以此完善利益联结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合作社资金短缺、入社意愿不足、治理不规范等难题。
产销合作利益联结机制是贯穿于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联结合作社与农户利益,打造现代农业体系。股份合作利益联结机制是一种以入股的形式将各参与主体拥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投入使用,明晰产权,按股分红的机制。信用合作利益联结机制是一种依靠信用和严格的核查监管制度,对内开展社员资金互助合作的机制。扶贫合作利益联结机制是落实脱贫攻坚责任,联结合作社与农户进行多元化形式扶贫的一种脱贫长效机制。
四、民钰合作社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的经验启示
明确利益主体和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建立清晰、完善的产权制度是优化和加强利益联结机制的的前提。因此,要加强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保障合作社、农户、参与企业等主体的相关利益,必须明确产权关系,区分不同的利益关系主体。
建立利益分配和保障机制,形成有效利益共同体。农民个体本身具有风险厌恶的有限理性特点,而共同利益联结的多方必然会产生经济个体的利益冲突。因此,需要合作社大胆探索利益分配创新机制,用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来平衡利益关系,解决利益冲突。同时,合作社必须建立利益保障抵御各方面不可预见的利益风险来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可以采取建立风险保障基金等方式,形成一种能够相互抵消和消除所出现的亏损或赤字的保障机制。
提高民主管理和法治程度,引导合作社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合作社的持续有效管理需要建立完善、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分散核心成员的集中权利,让各成员都有权利有机会参与到合作社的管理当中。
五、总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具体表现为利益联结完善程度、利益分配方式的合理性、利益激励机制的健全程度、产权利益的明晰性。江西省新余市民钰合作社创新探索了“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一模式对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应在至少以下两方面继续推进:(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契约类型。本文的聚焦点在于产权,而產权激励有效的本质是能够建立有效预期的契约。在现实中,大多数契约均是不完全的,特别是在关系型的农村社会,这种契约又与不完全契约有所差异。(2)政策的制定和储备。合作社不再单单是满足成员需求,而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此各地涌现出合作社的再联合等现象。这些需要政府及时关注并研判发展走向,提前制定相关政策作为储备。
参考文献
[1]曾明星,刘建兰.张家界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调查与政策建议[J].湖南农业科学,2009(02):118-119+123.
[2]刘勇.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困境与路径选择[J].党政干部论坛,2019(08):31-34.
[3]颜华,冯婷.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通成员的利益实现及其保障机制研究——基于黑龙江省25家种植业合作社的调查[J].农业经济问题,2015,36(02):34-40+110-111.
[4]钱淼,马龙波.合作社为枢纽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研究——以山东省院东头镇茶产业为例[J].林业经济,2018,40(01):87-91.
[5]孙亚范,余海鹏.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安排对成员行为及组织绩效影响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04):61-69.
[6]孙亚范,余海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2(06):48-58+71.
[7]张亿钧,朱建文,秦元芳,徐冠宇.基于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路径探索[J].中国合作经济,2019(07):33-36.
作者简介:程路议(2001,1—),男,河北省邯郸人,南昌市南昌县江西师范大学 经济学专业 本科生;凌石萍(2000,9—),女,江西省于都人,南昌市南昌县江西师范大学 经济学专业 本科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产权激励
一、引言
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事关农民自身利益和村发展。与农民合作社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户+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在破解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增收能力弱、自身治理不规范等困境方面被寄予厚望。为此,本文试图总结民钰合作社在利益联结机制方面的实践探索,为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困境提供研究支持。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利益联结机制引起了学界一定的关注与研究。
在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内部经营管理看,存在着社员参与积极性不高、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组织运作混乱等问题;从外部环境看,表现为政府重视不足、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等(曾明星,2009;孔祥智,2018)。刘勇具体阐述了要从优化外部环境与内部机制两方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刘勇,2019)。
而合作社最大的困境在于内部成员往往随着时间的推进参与意愿持续下降。利益联结机制正是合作社与其内部成员之间建立利益共同体的方法、手段,包括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的关系(颜华,2015;钱淼,2018)。目前学术界认为影响利益联结机制的因素主要有利益创造、利益激励、利益分配和利益保障这四大类,其中不少学者认为利益分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孙亚范,2012;张亿钧等,2019)。
综上,学界已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重要性,但主要关注点在于利益分配部分,较少涉及利益创造、利益激励和利益保障等方面,缺少对农民参与合作社所形成的预期的讨论。从这个角度来讲,农民作为有限理性、风险厌恶的个体,只有在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下才可能建立合理预期,从而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为联合发展合作社打下基础。
三、民钰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实践探索
江西省新余市民钰合作社作为江西省的示范合作社,在合作社发展上另辟蹊径,实行了一系列创新性利益联结的举措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民钰合作社主要的创新点有:“回购生产、网点服务”提出产销合作新方向;“三变政策、多方融资”开拓股份合作新道路;“信用互助、粮食储兑”提供信用合作新渠道;“创业扶贫、收益扶贫”发展扶贫合作新形式。
民钰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实质上是产销合作、股份合作、信用合作和扶贫合作四种利益联结机制——“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模式。农民合作社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宗旨,与农户签订合同,提供农资等定向服务和技术指导,通过粮食基地的收储烘干,供销统一来延伸价值链,通过股权纽带各方分红受益,通过信用提高开展信用互助,以粮兑贷,通过建立的扶贫站点帮扶致富,以此完善利益联结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合作社资金短缺、入社意愿不足、治理不规范等难题。
产销合作利益联结机制是贯穿于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联结合作社与农户利益,打造现代农业体系。股份合作利益联结机制是一种以入股的形式将各参与主体拥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投入使用,明晰产权,按股分红的机制。信用合作利益联结机制是一种依靠信用和严格的核查监管制度,对内开展社员资金互助合作的机制。扶贫合作利益联结机制是落实脱贫攻坚责任,联结合作社与农户进行多元化形式扶贫的一种脱贫长效机制。
四、民钰合作社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的经验启示
明确利益主体和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建立清晰、完善的产权制度是优化和加强利益联结机制的的前提。因此,要加强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保障合作社、农户、参与企业等主体的相关利益,必须明确产权关系,区分不同的利益关系主体。
建立利益分配和保障机制,形成有效利益共同体。农民个体本身具有风险厌恶的有限理性特点,而共同利益联结的多方必然会产生经济个体的利益冲突。因此,需要合作社大胆探索利益分配创新机制,用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来平衡利益关系,解决利益冲突。同时,合作社必须建立利益保障抵御各方面不可预见的利益风险来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可以采取建立风险保障基金等方式,形成一种能够相互抵消和消除所出现的亏损或赤字的保障机制。
提高民主管理和法治程度,引导合作社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合作社的持续有效管理需要建立完善、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分散核心成员的集中权利,让各成员都有权利有机会参与到合作社的管理当中。
五、总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具体表现为利益联结完善程度、利益分配方式的合理性、利益激励机制的健全程度、产权利益的明晰性。江西省新余市民钰合作社创新探索了“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一模式对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应在至少以下两方面继续推进:(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契约类型。本文的聚焦点在于产权,而產权激励有效的本质是能够建立有效预期的契约。在现实中,大多数契约均是不完全的,特别是在关系型的农村社会,这种契约又与不完全契约有所差异。(2)政策的制定和储备。合作社不再单单是满足成员需求,而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此各地涌现出合作社的再联合等现象。这些需要政府及时关注并研判发展走向,提前制定相关政策作为储备。
参考文献
[1]曾明星,刘建兰.张家界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调查与政策建议[J].湖南农业科学,2009(02):118-119+123.
[2]刘勇.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困境与路径选择[J].党政干部论坛,2019(08):31-34.
[3]颜华,冯婷.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通成员的利益实现及其保障机制研究——基于黑龙江省25家种植业合作社的调查[J].农业经济问题,2015,36(02):34-40+110-111.
[4]钱淼,马龙波.合作社为枢纽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研究——以山东省院东头镇茶产业为例[J].林业经济,2018,40(01):87-91.
[5]孙亚范,余海鹏.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安排对成员行为及组织绩效影响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04):61-69.
[6]孙亚范,余海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2(06):48-58+71.
[7]张亿钧,朱建文,秦元芳,徐冠宇.基于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路径探索[J].中国合作经济,2019(07):33-36.
作者简介:程路议(2001,1—),男,河北省邯郸人,南昌市南昌县江西师范大学 经济学专业 本科生;凌石萍(2000,9—),女,江西省于都人,南昌市南昌县江西师范大学 经济学专业 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