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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量一直居高不下。有鉴于此,各地纷纷推出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和依靠民众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然而,几年来运行实践表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课题组先后走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华、农工商等大型超市,开展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的调研工作。
※问题及分析※
1.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尚不完善
本市各区、街镇层级,大多尚未建立完善的有效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这与食品安全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区域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要求存在差距。
本市仅对经营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实后,进行奖励,但对量大面广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等极易导致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未纳入奖励范围。
2. 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积极性不高
几年来,有獎举报500万元资金每年只用掉一成多或者只有不到一成的尴尬状况,其主要原因在于职能部门对于举报人员的态度消极,担心奖励后举报人会增多,工作量会剧增。其次是有些部门存在防范担心职业打假人,怕与职业打假人打交道。
3.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程序费时复杂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并向举报人发出举报奖励的领奖通知。举报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取奖金。从举报到领奖整个流程完成,至少要耗时3个月左右,甚至半年以上。
4.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面窄落实金额偏小
受奖人员绝大多数集中在职业举报人身上,消费者得到的奖励少之又少,真正需要鼓励的深喉和内部举报得到奖励的也很少。
5. 弃奖、匿名现象突出
内部举报很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举报人因此可能遭到报复,这些都让内部举报人士心理压力很大。由于担心自己身份泄露,不少地方出现了奖金无人来领的情况。
※建议※
1. 各级政府部门均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使得食品药品监管由垂直管理转变为属地管理。建议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并且该制度要各有侧重点,区以奖励立案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主;街镇以奖励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为主。
2. 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提高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积极性
建议各区、街镇均要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奖励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按实支付,奖励申请发放工作在便民的基础上,要实现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此外,为了更好地提高有奖举报积极性,对于职能部门的内部不作为,可以根据历年平均数据确定举报受理的最低数量指标并逐年提升,以推动其努力宣传和更多更好地受理相关举报业务。
3. 适度扩大奖励范围,简化奖励程序
各级政府在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时,应适度扩大奖励范围,无照食品经营、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等量大面广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应纳入奖励范围。此外,可以采取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三类程序相结合的方式,优化有奖举报兑现的流程:对小额的奖励简化程序,快速发放;对数额大于5万元的特殊奖励,由食品安全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发放;其余奖励由各监管部门审核后发放,既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也进一步发挥有奖举报在食品安全"群防群治"中的积极作用。
4. 保护举报者,建立匿名奖励制度
建议加强对内部举报人的保护措施与力度,明确企业不得通过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鼓励内部举报人进行有针对性举报。还应建立匿名举报制度,不仅要允许举报者匿名举报,还要允许他们匿名领奖。
5. 加强社会监督,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强化公众监督。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例的宣传力度,使得12331和12345两条热线广为人知。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员、协管员、网格员等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主体的作用,每年在工作职责中设定食品安全投诉数量的硬性指标。各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也要加强与基层的联系,主动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食品安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社情民意及提案及时向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反馈。二是强化社会团体的监督。各级消费者协会、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要主动成为社会监督的急先锋。三是强化媒体监督。
※问题及分析※
1.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尚不完善
本市各区、街镇层级,大多尚未建立完善的有效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这与食品安全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区域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要求存在差距。
本市仅对经营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实后,进行奖励,但对量大面广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等极易导致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未纳入奖励范围。
2. 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积极性不高
几年来,有獎举报500万元资金每年只用掉一成多或者只有不到一成的尴尬状况,其主要原因在于职能部门对于举报人员的态度消极,担心奖励后举报人会增多,工作量会剧增。其次是有些部门存在防范担心职业打假人,怕与职业打假人打交道。
3.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程序费时复杂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并向举报人发出举报奖励的领奖通知。举报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取奖金。从举报到领奖整个流程完成,至少要耗时3个月左右,甚至半年以上。
4.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面窄落实金额偏小
受奖人员绝大多数集中在职业举报人身上,消费者得到的奖励少之又少,真正需要鼓励的深喉和内部举报得到奖励的也很少。
5. 弃奖、匿名现象突出
内部举报很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举报人因此可能遭到报复,这些都让内部举报人士心理压力很大。由于担心自己身份泄露,不少地方出现了奖金无人来领的情况。
※建议※
1. 各级政府部门均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使得食品药品监管由垂直管理转变为属地管理。建议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并且该制度要各有侧重点,区以奖励立案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主;街镇以奖励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为主。
2. 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提高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积极性
建议各区、街镇均要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奖励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按实支付,奖励申请发放工作在便民的基础上,要实现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此外,为了更好地提高有奖举报积极性,对于职能部门的内部不作为,可以根据历年平均数据确定举报受理的最低数量指标并逐年提升,以推动其努力宣传和更多更好地受理相关举报业务。
3. 适度扩大奖励范围,简化奖励程序
各级政府在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时,应适度扩大奖励范围,无照食品经营、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等量大面广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应纳入奖励范围。此外,可以采取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三类程序相结合的方式,优化有奖举报兑现的流程:对小额的奖励简化程序,快速发放;对数额大于5万元的特殊奖励,由食品安全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发放;其余奖励由各监管部门审核后发放,既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也进一步发挥有奖举报在食品安全"群防群治"中的积极作用。
4. 保护举报者,建立匿名奖励制度
建议加强对内部举报人的保护措施与力度,明确企业不得通过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鼓励内部举报人进行有针对性举报。还应建立匿名举报制度,不仅要允许举报者匿名举报,还要允许他们匿名领奖。
5. 加强社会监督,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强化公众监督。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例的宣传力度,使得12331和12345两条热线广为人知。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员、协管员、网格员等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主体的作用,每年在工作职责中设定食品安全投诉数量的硬性指标。各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也要加强与基层的联系,主动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食品安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社情民意及提案及时向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反馈。二是强化社会团体的监督。各级消费者协会、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要主动成为社会监督的急先锋。三是强化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