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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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琐碎的记忆,在女孩心里流连,都是关于他的。 我常常用“传奇”这个词去形容一个人给予我的惊讶,他就是这样的人。我喜欢叫他叔叔,因为他比我大一点点。他的名字很好听,里面有一个我喜欢的字——瑞。他叫陈瑞。 我很少花笔墨去描述一个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的人,但是他,有太多太多的特别,以至于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我是在他高三那年才发现这个人的。注意他是由于他长的很像一个朋友,但是开始想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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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琐碎的记忆,在女孩心里流连,都是关于他的。
我常常用“传奇”这个词去形容一个人给予我的惊讶,他就是这样的人。我喜欢叫他叔叔,因为他比我大一点点。他的名字很好听,里面有一个我喜欢的字——瑞。他叫陈瑞。
我很少花笔墨去描述一个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的人,但是他,有太多太多的特别,以至于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我是在他高三那年才发现这个人的。注意他是由于他长的很像一个朋友,但是开始想了解他却是由于被他的阳光,从容所打动的。他总是和他的男生同学们打成一片,显得是那么需要群体,这是男生最重要的东西之一。可能是由于他比较瘦小,所以我觉得他穿衣服真的还算满帅气。观察他人着装是我的嗜好,无论男生女生,我都会看看别人的穿着品位,这体现一个人的价值观甚至于人生观。记得夏季,他从不穿BT的校服(BT是由于我校高三男生夏季校服比较像女生的,但是与校风无关,我很爱我的学校),他喜欢穿一件黑色的T恤。如果我没记错,我想那可能是ET外星人的图腾。他好像还有一件带帽子的黑色上衣。秋天时,他有一件米色灯芯绒小外套,那是我最喜欢的一件,我甚至于差点去问他是什么牌子的。冬天,他有一件卡其色的毛边帽子的大外套。这个叔叔很会穿衣服哟,这一点值得表扬一下。
记得我中午在学校附近吃饭,但往往和他在学校前后门的两个不同餐厅。偶尔也会遇见,但他又何尝知道,坐在他隔壁桌的女孩把他写入了她的小说。他常常会要宫爆鸡丁盖浇饭。还会在快吃完时吐会儿烟雾。这是他第二个值得表扬的地方。男生应该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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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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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视镜里的世界 /越来越远的道别 /你转身向背 /侧脸还是很美 /我用眼光去追 /竟听见你的泪 /在车窗外面徘徊 /是我错失的机会 /你站的方位 /跟我中间隔着泪 /街景在往后退 /你的崩溃在窗外零碎 /我一路向北 /离开有你的季节 延吉 {2004年7月} 在七月流光似火的骄阳下,我每天背着JANSPORT的背包穿行在大街小巷。眼前是行色匆匆面目模糊的人群,耳机里是阿菲懒懒的轻吟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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