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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股权分置这一历史原因,导致了各类股东的利益分离,具体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国有股与控股股东利益的分离.二是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分离.股东利益的这种分离必然导致他们预期发生变异,行为产生扭曲,并导致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利益伤害.因此我们认为,中国上市公司要进入健康的发展轨道,必须解决股权分置这一深层次的制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