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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3日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强调在"三改一拆"基础上推进"无违建县"创建是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县、乡、村三级的网格化管理体制;建立网络化的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执法平台建设,增强防违控违执法能力,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