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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沪深2001-2006年已实施管理层收购且至少有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22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分别从收购主体、收购客体、收购定价、融资渠道和实施MBO的绩效几个方面探讨了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中的主体和客体所具有的特殊性,得出如下结论:我国企业MBO的政策主导性很强;以壳公司为收购主体;管理层控股份额一般在30%以内;主要收购非流通股;收购定价与每股净资产高度正相关;实施MBO前后企业绩效的提高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