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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分析农户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调研数据崔诗雪,菅惠立,张立中*(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摘要基于2015年在内蒙古土默特右旗调研数据,针对农户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进行了交叉表分析。结果表明,农户获得农地抵押贷款意愿比较强烈,其中,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耕地面积、农业年总收入、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与政策了解度都对农户参与意愿有着显著影响。
关键词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交叉表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6)16-028-03
Abstract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data of Tumd Right Banner, Inner Mongolia in 2015, factors influencing farmers’ willingness in participation in rural land contract and management right mortgage loan were analyze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farmers’ willingness to obtain mortgage loan was quite strong. Age, educational background, number of labor force, cultivated land area, annual total income in agriculture, satisfaction degree on financial institution service and policy understanding degree had significant effects on farmers participation willingness.
Key wordsFarmers; Rural land contract and management right mortgage loan; Cross table analysis
长期以来,我国都存在着农业生产投资不足、未形成适度规模经济发展的问题,这与我国农村金融抑制、土地产权适用范围单一有着重要关系。因此,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有效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对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近些年来,我国各地广泛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的创新,很多地区都展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015年8月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权。不少学者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农地抵押贷款)进行了研究,对土地产权抵押贷款的可得性进行了分析。黄惠春先后采用了双变量Probit模型[1]和组群配对法[2]研究了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可得性,发现农地抵押贷款一定程度上可提高农户信贷配给率,但可得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户信用记录。部分学者对农地贷款实施需要的法律和制度环境进行了研究。房绍坤[3]从民法学的角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标的物、当事人资格等相关规则进行了设定。宋丽萍[4]提出要修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为农地抵押贷款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随着我国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地逐步推广,很多学者开始探索这一抵押贷款的实施模式[5]。紧接着,学者们又把关注点逐渐转移到微观层面,分别探究影响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及农户获得农地抵押贷款意愿的因素。惠献波[6]发现由于农地抵押贷款融资成本高等因素,农村金融机构供给意愿较低。兰庆高等[7]研究结果表明,正规信贷经历与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具有显著影响。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已经从上层建筑方面的设计到微观贷款模式的构建,再到农村资金借贷双方供给与需求角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进行了比较详尽的研究。笔者基于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视角,继续从农户微观层面,除了探讨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耕地面积、农业总收入等常规因素的影响外,还引入了农户农业规模扩大意愿、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政策了解度等心理认知因素,以期能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顺利推广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等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建议。
1调查研究概况
笔者于2015年8月份在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以下简称土右旗)进行了实地调研,共发放并收回农户问卷108份,其中,有效问卷94份,有效率87.04%。问卷的问题分为几个板块: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户家庭资产及收入农户贷款现状、农户贷款用途及支出、农户贷款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现状等部分。调查村分布见表1。
2结果与分析
2.1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根据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94名农户调研数据,选择农户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农业年总收入、耕地面积、农业规模扩大意愿、服务满意程度及农户的政策了解度为解释变量,参与抵押意愿为被解释变量,探索这些变量之间的关系。模型的变量、变量的定义以及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见表2。
2.2交叉表分析分别就农户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耕地面积、农业年总收入、农业规模扩大意愿、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政策了解度与参与抵押意愿形成一个二维交叉表,并进行卡方检验,说明其显著性水平。输出结果见表3。
2.2.1年龄与参与抵押意愿。 农户中各年龄层愿意参与抵押贷款的比例都较高,交叉表的卡方值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年龄对农户参与抵押贷款的意愿影响显著。由表3可知,30岁以下及50~60岁年龄段的农户更倾向于参加抵押贷款。总体来看,农户年龄与参与抵押意愿之间呈现出“U ”形的变化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随着农户年龄的增大,还款能力减弱,大多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60岁以上的农户,因此50~60岁年龄段是农户申贷的最后期限,农户参与贷款的热情很高。另一方面可能是30~50岁的农户家庭、事业等都处于稳定期,收入也稳定,因此对于抵押贷款获得外来资金的需求并不是很高。 2.2.2文化程度与参与抵押意愿。 文化程度对农户愿意参与抵押贷款存在显著影响,交叉表的卡方值在5%的水平上显著。随着农户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其愿意参与抵押贷款的意愿降低,这与表2假设“文化程度与贷款意愿呈现正相关”不符。分析其原因,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反而出于对政策信任度、知识储备、个人能力等因素,不倾向于获得农地抵押贷款,其更有能力从其他非农途径获取收入。
2.2.3劳动力人数与参与抵押意愿。 劳动力人数与农户参与抵押贷款的意愿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家庭劳动力为3~4人时,农户参与抵押贷款的比率最高。总体来看,比率呈现倒“U”形的变化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土右旗农户家庭劳动力多为3~4人组合,存在样本的数据偏差。另一方面可能是家庭劳动力为3~4人时,家庭生产力最高,有更高的规模化生产期待,因此参与抵押意愿也最高。
安徽农业科学2016年2.2.4耕地面积与参与抵押意愿。 耕地面积与农户参与抵押贷款意愿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总体看,耕地面积与农户意愿呈现“U”形的变化趋势。当耕地面积处于1.334~3.333 hm2时,农户参与抵押贷款的意愿最低。究其原因,耕地面积较小且农地相对分散时,农户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而基本生活开销又得以保障,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意愿不足;拥有耕地过少或过多的农户都有不同的资金压力,因此更愿意参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2.2.5农业年总收入与参与抵押意愿。 农业年总收入与农户参与抵押贷款意愿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农户的农业年总收入越高,参与抵押贷款的意愿就越不强烈。
2.2.6农业规模扩大意愿与参与抵押意愿。农业规模扩大意愿与农户参与抵押贷款意愿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农户是否参与抵押贷款与农户是否具有农业规模扩大意愿没有显著的关系。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样本农户有偏,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农地抵押贷款现阶段依旧是以小额信贷为主,无法满足农户扩大农业规模的大额资金需求。
2.2.7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与参与抵押意愿。 农户对金融机构的服务满意程度与其参与抵押意愿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农户对金融机构服务越满意,参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热情越高。
2.2.8政策了解度与参与抵押意愿。 农户对政策的了解度与其参与抵押意愿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总体来看,农户对政策的了解度与参与抵押意愿呈现倒“U”形的变化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对于政策不了解的农户很难主动参加对其较为陌生的信政策;另一方面,由于农地抵押贷款处于试点阶段,非常了解相关政策的农户具有危险预警,不是很愿意参与其中。
3结论
该研究利用2015年8月在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94份调研数据对农户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耕地面积、农业年总收入、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与政策了解度都对农户参与意愿有着显著影响,年龄、文化程度、政策了解度这些因素呈现出倒“U”型的趋势。因此,建议政府及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宣传力度,增进农户对一贷款的了解程度。同时要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 黄惠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分析:基于江苏试点地区的经验证据[J].中国农村经济,2014(3):48-57.
[2] 黄惠春,祁艳,程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与农户信贷可得性:基于组群配对的实证分析[J].经济评论,2015(3):72-83,96.
[3] 房绍坤.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制度构建[J].法学家,2014(2):41-47.
[4] 宋丽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初探[J].农村经济,2010(8):69-70.
[5] 杨国平,蔡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探讨[J].武汉金融,2009(2):49-50.
[6] 惠献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河南省四个试点县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3(2):9-15,110.
[7] 兰庆高,惠献波,于丽红,等.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农村信贷员的调查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3(7):78-84,112.
——基于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调研数据崔诗雪,菅惠立,张立中*(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摘要基于2015年在内蒙古土默特右旗调研数据,针对农户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进行了交叉表分析。结果表明,农户获得农地抵押贷款意愿比较强烈,其中,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耕地面积、农业年总收入、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与政策了解度都对农户参与意愿有着显著影响。
关键词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交叉表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6)16-028-03
Abstract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data of Tumd Right Banner, Inner Mongolia in 2015, factors influencing farmers’ willingness in participation in rural land contract and management right mortgage loan were analyze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farmers’ willingness to obtain mortgage loan was quite strong. Age, educational background, number of labor force, cultivated land area, annual total income in agriculture, satisfaction degree on financial institution service and policy understanding degree had significant effects on farmers participation willingness.
Key wordsFarmers; Rural land contract and management right mortgage loan; Cross table analysis
长期以来,我国都存在着农业生产投资不足、未形成适度规模经济发展的问题,这与我国农村金融抑制、土地产权适用范围单一有着重要关系。因此,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有效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对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近些年来,我国各地广泛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的创新,很多地区都展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015年8月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权。不少学者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农地抵押贷款)进行了研究,对土地产权抵押贷款的可得性进行了分析。黄惠春先后采用了双变量Probit模型[1]和组群配对法[2]研究了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可得性,发现农地抵押贷款一定程度上可提高农户信贷配给率,但可得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户信用记录。部分学者对农地贷款实施需要的法律和制度环境进行了研究。房绍坤[3]从民法学的角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标的物、当事人资格等相关规则进行了设定。宋丽萍[4]提出要修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为农地抵押贷款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随着我国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地逐步推广,很多学者开始探索这一抵押贷款的实施模式[5]。紧接着,学者们又把关注点逐渐转移到微观层面,分别探究影响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及农户获得农地抵押贷款意愿的因素。惠献波[6]发现由于农地抵押贷款融资成本高等因素,农村金融机构供给意愿较低。兰庆高等[7]研究结果表明,正规信贷经历与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具有显著影响。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已经从上层建筑方面的设计到微观贷款模式的构建,再到农村资金借贷双方供给与需求角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进行了比较详尽的研究。笔者基于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视角,继续从农户微观层面,除了探讨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耕地面积、农业总收入等常规因素的影响外,还引入了农户农业规模扩大意愿、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政策了解度等心理认知因素,以期能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顺利推广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等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建议。
1调查研究概况
笔者于2015年8月份在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以下简称土右旗)进行了实地调研,共发放并收回农户问卷108份,其中,有效问卷94份,有效率87.04%。问卷的问题分为几个板块: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户家庭资产及收入农户贷款现状、农户贷款用途及支出、农户贷款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现状等部分。调查村分布见表1。
2结果与分析
2.1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根据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94名农户调研数据,选择农户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农业年总收入、耕地面积、农业规模扩大意愿、服务满意程度及农户的政策了解度为解释变量,参与抵押意愿为被解释变量,探索这些变量之间的关系。模型的变量、变量的定义以及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见表2。
2.2交叉表分析分别就农户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耕地面积、农业年总收入、农业规模扩大意愿、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政策了解度与参与抵押意愿形成一个二维交叉表,并进行卡方检验,说明其显著性水平。输出结果见表3。
2.2.1年龄与参与抵押意愿。 农户中各年龄层愿意参与抵押贷款的比例都较高,交叉表的卡方值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年龄对农户参与抵押贷款的意愿影响显著。由表3可知,30岁以下及50~60岁年龄段的农户更倾向于参加抵押贷款。总体来看,农户年龄与参与抵押意愿之间呈现出“U ”形的变化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随着农户年龄的增大,还款能力减弱,大多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60岁以上的农户,因此50~60岁年龄段是农户申贷的最后期限,农户参与贷款的热情很高。另一方面可能是30~50岁的农户家庭、事业等都处于稳定期,收入也稳定,因此对于抵押贷款获得外来资金的需求并不是很高。 2.2.2文化程度与参与抵押意愿。 文化程度对农户愿意参与抵押贷款存在显著影响,交叉表的卡方值在5%的水平上显著。随着农户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其愿意参与抵押贷款的意愿降低,这与表2假设“文化程度与贷款意愿呈现正相关”不符。分析其原因,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反而出于对政策信任度、知识储备、个人能力等因素,不倾向于获得农地抵押贷款,其更有能力从其他非农途径获取收入。
2.2.3劳动力人数与参与抵押意愿。 劳动力人数与农户参与抵押贷款的意愿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家庭劳动力为3~4人时,农户参与抵押贷款的比率最高。总体来看,比率呈现倒“U”形的变化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土右旗农户家庭劳动力多为3~4人组合,存在样本的数据偏差。另一方面可能是家庭劳动力为3~4人时,家庭生产力最高,有更高的规模化生产期待,因此参与抵押意愿也最高。
安徽农业科学2016年2.2.4耕地面积与参与抵押意愿。 耕地面积与农户参与抵押贷款意愿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总体看,耕地面积与农户意愿呈现“U”形的变化趋势。当耕地面积处于1.334~3.333 hm2时,农户参与抵押贷款的意愿最低。究其原因,耕地面积较小且农地相对分散时,农户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而基本生活开销又得以保障,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意愿不足;拥有耕地过少或过多的农户都有不同的资金压力,因此更愿意参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2.2.5农业年总收入与参与抵押意愿。 农业年总收入与农户参与抵押贷款意愿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农户的农业年总收入越高,参与抵押贷款的意愿就越不强烈。
2.2.6农业规模扩大意愿与参与抵押意愿。农业规模扩大意愿与农户参与抵押贷款意愿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农户是否参与抵押贷款与农户是否具有农业规模扩大意愿没有显著的关系。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样本农户有偏,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农地抵押贷款现阶段依旧是以小额信贷为主,无法满足农户扩大农业规模的大额资金需求。
2.2.7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与参与抵押意愿。 农户对金融机构的服务满意程度与其参与抵押意愿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农户对金融机构服务越满意,参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热情越高。
2.2.8政策了解度与参与抵押意愿。 农户对政策的了解度与其参与抵押意愿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总体来看,农户对政策的了解度与参与抵押意愿呈现倒“U”形的变化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对于政策不了解的农户很难主动参加对其较为陌生的信政策;另一方面,由于农地抵押贷款处于试点阶段,非常了解相关政策的农户具有危险预警,不是很愿意参与其中。
3结论
该研究利用2015年8月在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94份调研数据对农户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耕地面积、农业年总收入、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与政策了解度都对农户参与意愿有着显著影响,年龄、文化程度、政策了解度这些因素呈现出倒“U”型的趋势。因此,建议政府及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宣传力度,增进农户对一贷款的了解程度。同时要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 黄惠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分析:基于江苏试点地区的经验证据[J].中国农村经济,2014(3):48-57.
[2] 黄惠春,祁艳,程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与农户信贷可得性:基于组群配对的实证分析[J].经济评论,2015(3):72-83,96.
[3] 房绍坤.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制度构建[J].法学家,2014(2):41-47.
[4] 宋丽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初探[J].农村经济,2010(8):69-70.
[5] 杨国平,蔡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探讨[J].武汉金融,2009(2):49-50.
[6] 惠献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河南省四个试点县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3(2):9-15,110.
[7] 兰庆高,惠献波,于丽红,等.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农村信贷员的调查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3(7):78-8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