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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下限,上不封顶,导致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差距较大。经济落后地区、效益不好的企业甚至经常拖欠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而一些效益较好的单位则利用住房公积金免税政策,有意将一些应税收入打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逃税,也因此住房公积金被称为一些企业“避税的港湾”、“第二份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