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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药监局消息,今年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为重点,摸清底数,分类实施,加快推进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作。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于6月底前选取10-15家各类学校食堂完成“明厨亮灶”示范先行工作;9月底前辖区15%学校食堂完成“明厨亮灶”工作:12月底前辖区30菇学校食堂完成“明厨亮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