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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观察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DCD)供者脑源性胰腺炎的诊治及对器官的维护作用。
方法分析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32例捐献器官前并发生脑源性胰腺炎的DCD供者临床资料。记录治疗前、治疗后48 h、治疗后72 h供者血清淀粉酶和脂肪酶活性,观察治疗效果。以术中探查结果为金标准,计算测定血清淀粉酶、脂肪酶活性和超声检查的诊断阳性率。
结果经乌司他丁和生长抑素联合使用持续3~7 d后,32例供者的血清淀粉酶和血清脂肪酶活性均恢复正常,其中有4例血清淀粉酶和血清脂肪酶活性恢复正常,停药再次升高,继续使用上述治疗后在获取器官时均恢复到接近正常范围。器官获取术中探查结果示胰腺炎严重程度Balthazar CT形态评级A级1例,B级17例,C级9例,D级4例,E级1例。血清淀粉酶活性、血清脂肪酶活性和超声检查的诊断阳性率分别为66%(21/32)、78%(25/32)和56%(18/32)。
结论供者进入捐献程序后应常规监测胰腺炎相关指标,血清脂肪酶活性的诊断阳性率较高,持续监测相关指标观察治疗效果,脑源性胰腺炎大部分程度较轻、治疗可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