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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1日,一段题为“G334列车上男乘客霸占靠窗座位不肯让”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据视频显示,被霸占座位的女乘客要求男子回自己的座位,男子却说:“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要么你自己站着,要么去坐我那个座位,要么自己去餐车坐。”女乘客找来列车长后,男子又开始装病,以“站不起来”为由,拒绝回到自己座位。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无果后,当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就坐。
此事曝光后,众多网友对男乘客的行为感到愤怒,一些网友甚至对其进行“人肉搜索”,扒出了他的个人信息。经核实,该男子是韩国圆光大学的在读博士生孙某。还有网友扒出,孙某在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疑似抄袭。8月22日晚,孙某录制道歉视频,称自己当时态度不太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8月24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其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高鐵霸座男”的遭遇正在为他的行为“买单”
移动互联网时代,道德评判的显微镜早就成了人们的内置瞳孔。网民还会“迂回打法”,揪出当事人的“死角”继而穷追不放:早年因在车祸现场露笑脸引质疑的“微笑局长”杨达才,就被网民扒出名表;“高校女教师刘伶利患癌遭开除”事件中,涉事院长因开除患癌教师被扒出荣誉注水、学历或不实。就该事件来看,“高铁霸座男”引发刷屏的触点是强占座位——坐高铁与高学历合成的“高素质”画像与其低素质行为形成了极致的反差。此事将他带入舆论视线后,也成了“搭车式起底”的导火索。最终“舆论果报论”也在其身上显现:他的损人之举激起众怒后,也将其拉到了聚光灯下,之前的丑事因此被扒出。这些事成了其人品佐证的同时,也逼着他为之前的不堪行为一次性“买单”。
但也要看到,“舆论炮轰”的边界容易陷入所谓隐私权的争议,这在该事件中也不例外。许多人搜集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被质疑是否有“网络暴力”之虞。但在当今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卷入公共事件,就相当于让渡了自己的部分隐私权,保护他不受进一步的“网络暴力”固然重要,但这丝毫不构成抵制“舆论炮轰”的理由。与之相反,惩罚应该先行于保护——我们虽然乐见其改过自新,但世间所有的尊重都是挣得而不是应得的,人必自尊然后人尊之,要想获得尊重,必须努力证明自己有这个资格。
“高铁霸座男”理应受到惩罚
众所周知,买了票对号入座,这是约定俗成、妇孺皆知的规则,就跟办事要排队、不能随地吐痰一样,是公序良俗的基本表现。必须意识到,个人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无论他多么追求个性解放,也必须根植于现实,捍卫和弘扬为社会所公认的道德立场。为何许多人看到此事,马上会条件反射般地对霸座男子进行谴责?就是因为此事触碰到了人们内心道德准则的红线。假如两个人协商换座,不触及他人利益,公众不会有这等意见。而真正令人闹心的是该男子的态度,一句轻飘飘的“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实际是要改变一种道德秩序,所危及的是公共利益,自然难免让人炮轰。
事实上,对号入座远远不仅是一种道德秩序,它在法律法规中也能找到依据。1997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明确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是旅客的基本权利。这虽然是一则部门规章,但结合《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者乘警是有权力进行强制纠正的。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可给予限制乘坐火车的处罚。因此,此次事件虽不严重,但铁路部门事后仍对霸座男子进行了处罚,这样的处罚很有必要且极具警示意义。
此事曝光后,众多网友对男乘客的行为感到愤怒,一些网友甚至对其进行“人肉搜索”,扒出了他的个人信息。经核实,该男子是韩国圆光大学的在读博士生孙某。还有网友扒出,孙某在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疑似抄袭。8月22日晚,孙某录制道歉视频,称自己当时态度不太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8月24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其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高鐵霸座男”的遭遇正在为他的行为“买单”
移动互联网时代,道德评判的显微镜早就成了人们的内置瞳孔。网民还会“迂回打法”,揪出当事人的“死角”继而穷追不放:早年因在车祸现场露笑脸引质疑的“微笑局长”杨达才,就被网民扒出名表;“高校女教师刘伶利患癌遭开除”事件中,涉事院长因开除患癌教师被扒出荣誉注水、学历或不实。就该事件来看,“高铁霸座男”引发刷屏的触点是强占座位——坐高铁与高学历合成的“高素质”画像与其低素质行为形成了极致的反差。此事将他带入舆论视线后,也成了“搭车式起底”的导火索。最终“舆论果报论”也在其身上显现:他的损人之举激起众怒后,也将其拉到了聚光灯下,之前的丑事因此被扒出。这些事成了其人品佐证的同时,也逼着他为之前的不堪行为一次性“买单”。
但也要看到,“舆论炮轰”的边界容易陷入所谓隐私权的争议,这在该事件中也不例外。许多人搜集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被质疑是否有“网络暴力”之虞。但在当今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卷入公共事件,就相当于让渡了自己的部分隐私权,保护他不受进一步的“网络暴力”固然重要,但这丝毫不构成抵制“舆论炮轰”的理由。与之相反,惩罚应该先行于保护——我们虽然乐见其改过自新,但世间所有的尊重都是挣得而不是应得的,人必自尊然后人尊之,要想获得尊重,必须努力证明自己有这个资格。
“高铁霸座男”理应受到惩罚
众所周知,买了票对号入座,这是约定俗成、妇孺皆知的规则,就跟办事要排队、不能随地吐痰一样,是公序良俗的基本表现。必须意识到,个人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无论他多么追求个性解放,也必须根植于现实,捍卫和弘扬为社会所公认的道德立场。为何许多人看到此事,马上会条件反射般地对霸座男子进行谴责?就是因为此事触碰到了人们内心道德准则的红线。假如两个人协商换座,不触及他人利益,公众不会有这等意见。而真正令人闹心的是该男子的态度,一句轻飘飘的“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实际是要改变一种道德秩序,所危及的是公共利益,自然难免让人炮轰。
事实上,对号入座远远不仅是一种道德秩序,它在法律法规中也能找到依据。1997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明确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是旅客的基本权利。这虽然是一则部门规章,但结合《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者乘警是有权力进行强制纠正的。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可给予限制乘坐火车的处罚。因此,此次事件虽不严重,但铁路部门事后仍对霸座男子进行了处罚,这样的处罚很有必要且极具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