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首先指出了我国法律经济学研究中日渐明显的“非法学化倾向”。第一部分通过民商法和经济法的实例指出了以经济学家为主体的法律经济学研究存在严重的不足。然而,主流法学界目前对于法律经济学所持的排斥态度同时导致了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投入的不足,这种不足既有心态上的,也有能力上的。文章最后以实例说明的方法简要介绍了法学家从事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基本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