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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五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帮助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作为“稳就业”的重要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多次发布警惕求职应聘陷阱的提示。
根据教育部数据,2020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将达到874万人,同比增加40万,创下新高。规模增加、疫情影响等因素叠加之下,今年就业压力持续加大。6月3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高质量发展。面对这种严峻形势,多项工作已提前布局,今年3月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高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网上就业服务、拓宽就业和升学渠道、强化就业困难帮扶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而早在2019年10月底,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布警惕求职陷阱提示,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两部的陷阱提示并非空穴来风。2019年6月底,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宣判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32名被告人中有12名大学毕业生,其中不少是通过求职网站发现招聘信息,经过笔试、面试程序进入这家公司的。无独有偶,据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发布的消息,该院近3年办理了58件涉及大学生就业的案件,涉案158人,涉案大学生均毕业未满3年。据一项针对大学生求职的调查显示,70%的被访者表示曾经遭遇“求职陷阱”,甚至有不少学生称自己有过“二次受骗”的经历。
年年防骗、年年被骗,高校毕业生缘何成为人人垂涎的“唐僧肉”?从高校毕业生自身来讲,一方面,他们普遍缺乏社会阅历,对外部信息的真伪缺乏判断力;另一方面,他们对职业规划、薪酬定位缺乏准确认知,容易被一些低门槛、高收入的“岗位”诱惑,甚至不惜为此支付大笔费用;其三,该人群在受骗后的维权意识不强,普遍缺乏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
由在校生转变为社会人,相关职业规划、求职安全等辅导课程不可缺位,但相关工作在不少高校开展得不尽如人意。一方面,很多普及性的求职课程没做到系统安排,防求职陷阱的课程也常在毕业前夕才“过场式”举办,不仅覆盖面不足,其效果也往往有限;另一方面,一些高校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作为评价高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就业率甚至不惜造假、注水,这种导向之下,对真假招聘、企业真实情况显然不会过多关注,更谈不上为毕业生进行维权救济,这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社会治理层面,不同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承担连带责任,职业中介、招聘平台与招聘单位往往是一锤子买卖,即便发生了求职者被骗的情况,也往往置身事外。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网络招聘平台也好,现场招聘会的举办者也罢,对招聘单位的审核把关往往流于形式,有些临时性的招聘会举办方为了牟利连基本的审核义务都可能不会履行。
除预防、惩戒机制外,相应的救济机制也普遍缺位。虽然高校毕业生并不是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但综合考虑危害后果,除了被诈骗钱财,形成心理阴影和错误职业观外,出现像前面所述案例中受骗者变成犯罪分子的情况,其危害性也不小。故此,在看到毕业生成为一年一茬“唐僧肉”的多方面成因后,也应当进一步重视其恶果。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稳就业”“保就业”分列“六稳”“六保”第一位,但屡见不鲜、花样百出的求职陷阱可以说是摆在“六稳”“六保”面前的一大阻碍。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之后,不见面、线上招聘的方式更让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以互联网招聘、在线兼职等方式玩出了不少诈骗新花样。
近期,据《时代周报》报道,有30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受害者在一个名叫“优点商城”的网络平台刷赞兼职被骗,至今已统计的受骗金额累计达到了800多万元。这些受害者中包括200多名来自湖北武汉、孝感和黄冈等市的受害者,他们的损失累计达到了40多万元。受害者们原本就因疫情封城失去经济来源,本想通过兼职减轻一些生活压力,却遭遇求职陷阱导致雪上加霜。
从“求职陷阱”的字面义来看,是指不法分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职位及用工需求等方式,骗取求职人员的财物、个人信息或者低廉甚至免费人工的行为。其中骗取求职人员财物类的求职陷阱较为常见。骗取财物类陷阱常采取收取面试费、体检费、服装费、伙食费等方式进行“撒网式”诈骗;一些人则伪造高薪职位、勾勒美好就业前景,骗求职者进行培训贷、美容贷、套路贷等;还有一些黑中介伪造用工需求,或与虚假用工单位联手,以假推荐、假面试的方式骗取中介费、保证金和服务费。
随着个人信息潜在“价值”不断提升,骗取个人信息类陷阱呈增长态势。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网上简历售卖市场十分活跃,已形成“一条龙”产业:知名求职网站的一手简历每条价格1.8~2.5元,二手简历每条价格在0.8~1.5元之间,其他求职网站每条价格0.6~1元。在疫情暴发之后,不少虚假招聘单位以防疫需要,骗取求职人员的姓名、手机号、身份号、居住地址、健康状态等信息,有些甚至要求求职人员提供房屋大小、身高、血型、婚否、微信号等隐私信息。这些信息的泄露为其他諸如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提供了精准“素材”。针对这种情况,有关部委迅速出台了相关文件进行规范要求,如1月30日、2月9日及2月11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银保监会分别发布通知,要求依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处理的除外。 相对来说,骗取低廉甚至免费人工的陷阱较少,但一些公司利用实习期、试用期的方式以低工资换取劳务;一些公司则以面试时要求出策划案、设计图纸、视频图片等方式对知识产权不劳而获;还有一些公司则是利用储备干部方式或者“挂羊头卖狗肉”的办法,以本地、高薪岗位招聘人员,实际却是派送偏远地区、安排低薪工作。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违法犯罪类陷阱,除开设赌场、传销陷阱外,甚至不乏一些黑恶势力涉案的影子。据《中国青年报》2019年7月报道,一家“黑中介”公司通过冒用其他公司名义、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虚构收费项目骗人钱财、以违约为由在被害人要求退款时以恐吓或暴力相威胁等方式,诱骗了2000多名到苏州务工的人,非法获利近24万元。虽然金额不算巨大,但手法和影响可谓相当恶劣。
错误常常是正确的先导,但我们似乎并没有真正接受教训并引以为戒,使本应宽阔平坦的求职路仍然“坑坑洼洼”,正因为此,当下对求职陷阱不能只避不填。杜绝高校毕业生变成“唐僧肉”,需要有“治未病”的体系支撑。一方面,要增加职业设计、就业导向及服务类的课程,丰富毕业生相关社会实习实践经验增强其防骗意识;另一方面,要转变当前就业评价体系,不能把就业评价等同于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应当强化对就业质量的评价,综合考虑过程性和结果性评价,将薪酬水平、岗位與个人意愿及专业的匹配度纳入评价体系;其三,“扶上马再送一程”,做好就业质量追踪工作,校方应组建专门团队做好维权工作,尽最大可能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招聘渠道治理不容缺位,要强化职业中介、招聘平台尤其是网上招聘平台的管理责任。从招聘平台自身定位来说,基于发布招聘信息并从中获取收益,就应当为求职者提供真实、准确、清晰的岗位需求,同时履行好对用人单位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职责。从保护求职者权益的角度,不妨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子商务法》,明确职业中介、招聘平台的连带责任,当求职者遇到求职陷阱时予以先行赔付,倒逼其履行好审核把关义务。
“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而获利。”从社会治理层面来说,不仅需要人社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诚信建设,将用人单位、个人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市场诚信建设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同时也需要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职,对于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制造求职陷阱的企业及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求职维权机制也不可或缺。除建立企业用工黑名单制度之外,劳动部门、仲裁部门及司法机关不妨参照借鉴治理农民工欠薪难题,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对举报求职陷阱的问题及时介入查处,第一时间维护求职者权益。只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惩防并举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求职陷阱”滋生的土壤,构建清爽通达的求职环境,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年一茬的“唐僧肉”
根据教育部数据,2020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将达到874万人,同比增加40万,创下新高。规模增加、疫情影响等因素叠加之下,今年就业压力持续加大。6月3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高质量发展。面对这种严峻形势,多项工作已提前布局,今年3月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高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网上就业服务、拓宽就业和升学渠道、强化就业困难帮扶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而早在2019年10月底,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布警惕求职陷阱提示,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两部的陷阱提示并非空穴来风。2019年6月底,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宣判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32名被告人中有12名大学毕业生,其中不少是通过求职网站发现招聘信息,经过笔试、面试程序进入这家公司的。无独有偶,据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发布的消息,该院近3年办理了58件涉及大学生就业的案件,涉案158人,涉案大学生均毕业未满3年。据一项针对大学生求职的调查显示,70%的被访者表示曾经遭遇“求职陷阱”,甚至有不少学生称自己有过“二次受骗”的经历。
年年防骗、年年被骗,高校毕业生缘何成为人人垂涎的“唐僧肉”?从高校毕业生自身来讲,一方面,他们普遍缺乏社会阅历,对外部信息的真伪缺乏判断力;另一方面,他们对职业规划、薪酬定位缺乏准确认知,容易被一些低门槛、高收入的“岗位”诱惑,甚至不惜为此支付大笔费用;其三,该人群在受骗后的维权意识不强,普遍缺乏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
由在校生转变为社会人,相关职业规划、求职安全等辅导课程不可缺位,但相关工作在不少高校开展得不尽如人意。一方面,很多普及性的求职课程没做到系统安排,防求职陷阱的课程也常在毕业前夕才“过场式”举办,不仅覆盖面不足,其效果也往往有限;另一方面,一些高校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作为评价高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就业率甚至不惜造假、注水,这种导向之下,对真假招聘、企业真实情况显然不会过多关注,更谈不上为毕业生进行维权救济,这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社会治理层面,不同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承担连带责任,职业中介、招聘平台与招聘单位往往是一锤子买卖,即便发生了求职者被骗的情况,也往往置身事外。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网络招聘平台也好,现场招聘会的举办者也罢,对招聘单位的审核把关往往流于形式,有些临时性的招聘会举办方为了牟利连基本的审核义务都可能不会履行。
除预防、惩戒机制外,相应的救济机制也普遍缺位。虽然高校毕业生并不是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但综合考虑危害后果,除了被诈骗钱财,形成心理阴影和错误职业观外,出现像前面所述案例中受骗者变成犯罪分子的情况,其危害性也不小。故此,在看到毕业生成为一年一茬“唐僧肉”的多方面成因后,也应当进一步重视其恶果。
花样百出的求职陷阱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稳就业”“保就业”分列“六稳”“六保”第一位,但屡见不鲜、花样百出的求职陷阱可以说是摆在“六稳”“六保”面前的一大阻碍。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之后,不见面、线上招聘的方式更让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以互联网招聘、在线兼职等方式玩出了不少诈骗新花样。
近期,据《时代周报》报道,有30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受害者在一个名叫“优点商城”的网络平台刷赞兼职被骗,至今已统计的受骗金额累计达到了800多万元。这些受害者中包括200多名来自湖北武汉、孝感和黄冈等市的受害者,他们的损失累计达到了40多万元。受害者们原本就因疫情封城失去经济来源,本想通过兼职减轻一些生活压力,却遭遇求职陷阱导致雪上加霜。
从“求职陷阱”的字面义来看,是指不法分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职位及用工需求等方式,骗取求职人员的财物、个人信息或者低廉甚至免费人工的行为。其中骗取求职人员财物类的求职陷阱较为常见。骗取财物类陷阱常采取收取面试费、体检费、服装费、伙食费等方式进行“撒网式”诈骗;一些人则伪造高薪职位、勾勒美好就业前景,骗求职者进行培训贷、美容贷、套路贷等;还有一些黑中介伪造用工需求,或与虚假用工单位联手,以假推荐、假面试的方式骗取中介费、保证金和服务费。
随着个人信息潜在“价值”不断提升,骗取个人信息类陷阱呈增长态势。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网上简历售卖市场十分活跃,已形成“一条龙”产业:知名求职网站的一手简历每条价格1.8~2.5元,二手简历每条价格在0.8~1.5元之间,其他求职网站每条价格0.6~1元。在疫情暴发之后,不少虚假招聘单位以防疫需要,骗取求职人员的姓名、手机号、身份号、居住地址、健康状态等信息,有些甚至要求求职人员提供房屋大小、身高、血型、婚否、微信号等隐私信息。这些信息的泄露为其他諸如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提供了精准“素材”。针对这种情况,有关部委迅速出台了相关文件进行规范要求,如1月30日、2月9日及2月11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银保监会分别发布通知,要求依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处理的除外。 相对来说,骗取低廉甚至免费人工的陷阱较少,但一些公司利用实习期、试用期的方式以低工资换取劳务;一些公司则以面试时要求出策划案、设计图纸、视频图片等方式对知识产权不劳而获;还有一些公司则是利用储备干部方式或者“挂羊头卖狗肉”的办法,以本地、高薪岗位招聘人员,实际却是派送偏远地区、安排低薪工作。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违法犯罪类陷阱,除开设赌场、传销陷阱外,甚至不乏一些黑恶势力涉案的影子。据《中国青年报》2019年7月报道,一家“黑中介”公司通过冒用其他公司名义、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虚构收费项目骗人钱财、以违约为由在被害人要求退款时以恐吓或暴力相威胁等方式,诱骗了2000多名到苏州务工的人,非法获利近24万元。虽然金额不算巨大,但手法和影响可谓相当恶劣。
求职陷阱不能只避不填
错误常常是正确的先导,但我们似乎并没有真正接受教训并引以为戒,使本应宽阔平坦的求职路仍然“坑坑洼洼”,正因为此,当下对求职陷阱不能只避不填。杜绝高校毕业生变成“唐僧肉”,需要有“治未病”的体系支撑。一方面,要增加职业设计、就业导向及服务类的课程,丰富毕业生相关社会实习实践经验增强其防骗意识;另一方面,要转变当前就业评价体系,不能把就业评价等同于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应当强化对就业质量的评价,综合考虑过程性和结果性评价,将薪酬水平、岗位與个人意愿及专业的匹配度纳入评价体系;其三,“扶上马再送一程”,做好就业质量追踪工作,校方应组建专门团队做好维权工作,尽最大可能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招聘渠道治理不容缺位,要强化职业中介、招聘平台尤其是网上招聘平台的管理责任。从招聘平台自身定位来说,基于发布招聘信息并从中获取收益,就应当为求职者提供真实、准确、清晰的岗位需求,同时履行好对用人单位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职责。从保护求职者权益的角度,不妨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子商务法》,明确职业中介、招聘平台的连带责任,当求职者遇到求职陷阱时予以先行赔付,倒逼其履行好审核把关义务。
“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而获利。”从社会治理层面来说,不仅需要人社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诚信建设,将用人单位、个人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市场诚信建设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同时也需要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职,对于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制造求职陷阱的企业及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求职维权机制也不可或缺。除建立企业用工黑名单制度之外,劳动部门、仲裁部门及司法机关不妨参照借鉴治理农民工欠薪难题,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对举报求职陷阱的问题及时介入查处,第一时间维护求职者权益。只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惩防并举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求职陷阱”滋生的土壤,构建清爽通达的求职环境,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