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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这项政策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9亿农民的关爱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将进一步减轻,改革效果将进一步显现。但对于一个拥有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领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中国来说,取消农业税及“三提五统”对基层财政运行的影响也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