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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政法机关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融于政法各项工作之中,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挖掘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法律权利,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在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