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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2018年又印发《关于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通知》,要求地质勘查事业单位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为使地勘单位执行新制度后准确反映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基础,本文从地勘单位财政专项、自筹资金勘查项目、社会勘查项目、多种经营项目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下成本归集与结转及对应报表处理层面简要分析,探讨执行新制度后各类项目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