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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省委就改善民生提出了“两多一消除”的目标要求:大多数家庭达到全面小康生活水平,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这是省委根据十七大的新要求、发展阶段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目标内涵的丰富和发展,对全面小康综合指标体系的充实和完善。苏州作为率先发展地区,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省委要求,在继续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突出富民惠民,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5年来,苏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富民优先,努力促进就业利民、创业富民、保障惠民,成效十分明显。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475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1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260元,居全省第1位。二是贫富差距持续缩小。农村10%最高收入家庭与10%最低收入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由2003年的14.6︰1,持续下降至去年的7.4︰1;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02年的9.1︰1,持续下降至去年的7.9︰1。三是收入结构有所优化。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5年提升3倍;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创业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去年达28.6%,创历史新高。四是城乡差别全国最小。去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03︰1,差距远低于全国3.33︰1的平均水平。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感到,“两多一消除”并不是对全面小康综合指标体系的简单补充,而是真正建设经得起实践检验、历史检验、人民检验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苏州要进一步巩固小康建设成果,必须把“两多一消除”作为补短、补软、补缺的重要任务。“两多一消除”不仅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更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苏州有条件率先探索、率先实践。最近几年,尽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已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尤其在民生福利方面落差更大。以率先实现“两多一消除”为目标,努力追赶国际先进水平,这是苏州应有的全球眼光、世界坐标,也是中央和省委领导对苏州的殷切期望。为此,我们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打造富民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劣、产业层次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区的富民能力和富裕程度。因此,调整产业结构不仅是苏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更是率先实现“两多一消除”的根本性战略任务。要围绕提升经济增长与富民的贴近度,重点推进“三个化”,努力实现政府高税收、企业高效益、民众高受益的有机统一。一是产业高端化。围绕产业链向两头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高起点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努力使苏州成为高端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的密集区,从而推动苏州由“劳力经济”向“智力经济”、“工业经济”向“服务业经济”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增值率。二是产业多元化。着力培育光电和集成电路等五大新兴产业,提升发展纺织、轻工、冶金等优势传统加工工业;加快发展金融、软件研发、商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商贸、旅游等优势传统服务业,努力形成支柱产业与新兴产业、高端产业与优势传统产业互动并进的格局。三是农业高效化。切实破除农业比较效益低的思维定势,加快发展都市农业、外向农业、休闲旅游农业,促进农业的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挖掘农业的增收致富潜力,使一大批种养能手成为农业投资大户和中等收入者。
构建利益调节机制,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一要建立和完善正常、合理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紧完善有利于强化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的各项调控指导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水平随企业盈利能力的增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同步增长,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要建立覆盖面更广、保障水平更高的社会保障机制。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紧研究制定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征地保养人员、城乡非就业人员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政策和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增收速度相适应的同步增长机制,力争以全省较高的水平,适时、适度调整各类社保标准,切实提高保障功能,确保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三要建立、完善“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社会救助机制。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提高水平为着力点,适度扩大困难救助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提高低保和专项救助标准,确保消除绝对贫困家庭。同时,进一步加大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为重点的就业援助力度,探索建立城乡困难家庭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积极推动全民创业,增强民众致富能力。创业是有效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的主要手段,更是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要以实施2008年至2010年“三年创业提升计划”为抓手,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全民创业。一是坚持创新政策与强化帮扶两手抓。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减少注册登记审查项目,降低创业门槛,并对各类创业主体和创业活动予以更大力度的费用减免、税收优惠和奖励补贴,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同时,加快构建融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八位一体”的帮扶机制,力争到2010年全市建立5000万元创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以上小额贷款财政担保基金,建设100个创业孵化基地,推介300个创业项目,培训1万名“准老板”。二是坚持促进初始创业与做大做强民营企业两手抓。树立“初始创业是创业,做大做强民营企业是更大创业”的理念,采取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资产重组、企业兼并和产业整合,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争创名牌、自主创新,切实将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220”计划落到实处,加快形成“铺天盖地”与“顶天立地”互动并进的创业格局。三是坚持鼓励本地居民创业与吸引外地人员来苏创业两手抓。对各类创业主体采取一视同仁的帮扶政策,保证创业权利平等、创业条件公平、创业成果得到保护,努力使苏州成为国内各类创业群体的首选之地。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释放富民动力。一要切实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保就业制度。围绕深化实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和失业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城乡一体的全社会就业、失业登记,大力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扶持政策,尤其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再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其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享受就业扶持和免费就业服务;与此同时,围绕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并轨,着力将农村企业职工全面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逐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全面推动劳动适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二要继续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改革,提升工业化、城市化对农民增收的带动效应。重点加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和指导比较成熟的合作社提高分红比例;探索土地流转的新形式、新办法,加快组建不同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农民在更高水平上共享土地收益和增值效益创造条件;进一步创新土地、资产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方式,切实将优质资源优先配置给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加快发展农村投资性股份合作社,促进农民联合投资开拓新的空间。三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以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责体系整合的核心内容,创新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着力在政府组织架构上为惠民、富民、安民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政策,切实增加对改善民生的投入,推动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城乡居民受益的方面倾斜、向困难和弱势人群覆盖,努力实现公共服务的最大化、均等化;将改善民生、富民惠民的各项目标纳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实事工程,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使率先实现“两多一消除”落到实处。□责任编辑:刘 忠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5年来,苏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富民优先,努力促进就业利民、创业富民、保障惠民,成效十分明显。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475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1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260元,居全省第1位。二是贫富差距持续缩小。农村10%最高收入家庭与10%最低收入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由2003年的14.6︰1,持续下降至去年的7.4︰1;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02年的9.1︰1,持续下降至去年的7.9︰1。三是收入结构有所优化。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5年提升3倍;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创业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去年达28.6%,创历史新高。四是城乡差别全国最小。去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03︰1,差距远低于全国3.33︰1的平均水平。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感到,“两多一消除”并不是对全面小康综合指标体系的简单补充,而是真正建设经得起实践检验、历史检验、人民检验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苏州要进一步巩固小康建设成果,必须把“两多一消除”作为补短、补软、补缺的重要任务。“两多一消除”不仅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更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苏州有条件率先探索、率先实践。最近几年,尽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已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尤其在民生福利方面落差更大。以率先实现“两多一消除”为目标,努力追赶国际先进水平,这是苏州应有的全球眼光、世界坐标,也是中央和省委领导对苏州的殷切期望。为此,我们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打造富民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劣、产业层次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区的富民能力和富裕程度。因此,调整产业结构不仅是苏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更是率先实现“两多一消除”的根本性战略任务。要围绕提升经济增长与富民的贴近度,重点推进“三个化”,努力实现政府高税收、企业高效益、民众高受益的有机统一。一是产业高端化。围绕产业链向两头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高起点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努力使苏州成为高端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的密集区,从而推动苏州由“劳力经济”向“智力经济”、“工业经济”向“服务业经济”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增值率。二是产业多元化。着力培育光电和集成电路等五大新兴产业,提升发展纺织、轻工、冶金等优势传统加工工业;加快发展金融、软件研发、商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商贸、旅游等优势传统服务业,努力形成支柱产业与新兴产业、高端产业与优势传统产业互动并进的格局。三是农业高效化。切实破除农业比较效益低的思维定势,加快发展都市农业、外向农业、休闲旅游农业,促进农业的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挖掘农业的增收致富潜力,使一大批种养能手成为农业投资大户和中等收入者。
构建利益调节机制,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一要建立和完善正常、合理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紧完善有利于强化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的各项调控指导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水平随企业盈利能力的增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同步增长,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要建立覆盖面更广、保障水平更高的社会保障机制。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紧研究制定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征地保养人员、城乡非就业人员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政策和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增收速度相适应的同步增长机制,力争以全省较高的水平,适时、适度调整各类社保标准,切实提高保障功能,确保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三要建立、完善“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社会救助机制。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提高水平为着力点,适度扩大困难救助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提高低保和专项救助标准,确保消除绝对贫困家庭。同时,进一步加大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为重点的就业援助力度,探索建立城乡困难家庭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积极推动全民创业,增强民众致富能力。创业是有效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的主要手段,更是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要以实施2008年至2010年“三年创业提升计划”为抓手,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全民创业。一是坚持创新政策与强化帮扶两手抓。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减少注册登记审查项目,降低创业门槛,并对各类创业主体和创业活动予以更大力度的费用减免、税收优惠和奖励补贴,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同时,加快构建融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八位一体”的帮扶机制,力争到2010年全市建立5000万元创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以上小额贷款财政担保基金,建设100个创业孵化基地,推介300个创业项目,培训1万名“准老板”。二是坚持促进初始创业与做大做强民营企业两手抓。树立“初始创业是创业,做大做强民营企业是更大创业”的理念,采取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资产重组、企业兼并和产业整合,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争创名牌、自主创新,切实将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220”计划落到实处,加快形成“铺天盖地”与“顶天立地”互动并进的创业格局。三是坚持鼓励本地居民创业与吸引外地人员来苏创业两手抓。对各类创业主体采取一视同仁的帮扶政策,保证创业权利平等、创业条件公平、创业成果得到保护,努力使苏州成为国内各类创业群体的首选之地。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释放富民动力。一要切实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保就业制度。围绕深化实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和失业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城乡一体的全社会就业、失业登记,大力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扶持政策,尤其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再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其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享受就业扶持和免费就业服务;与此同时,围绕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并轨,着力将农村企业职工全面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逐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全面推动劳动适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二要继续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改革,提升工业化、城市化对农民增收的带动效应。重点加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和指导比较成熟的合作社提高分红比例;探索土地流转的新形式、新办法,加快组建不同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农民在更高水平上共享土地收益和增值效益创造条件;进一步创新土地、资产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方式,切实将优质资源优先配置给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加快发展农村投资性股份合作社,促进农民联合投资开拓新的空间。三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以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责体系整合的核心内容,创新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着力在政府组织架构上为惠民、富民、安民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政策,切实增加对改善民生的投入,推动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城乡居民受益的方面倾斜、向困难和弱势人群覆盖,努力实现公共服务的最大化、均等化;将改善民生、富民惠民的各项目标纳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实事工程,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使率先实现“两多一消除”落到实处。□责任编辑:刘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