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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始终将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来抓,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目前,全省37个县(市、区)被认定为全国“三资”管理示范县,20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三资”管理示范县。一是“制”字。2014年以来,湖北省制发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十严禁”“十不准”》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证发放管理办法》等15项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