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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受到人们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实现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简述了新农村建设中环境的现状,剖析了环境破坏的主要成因,并提出了如何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4-0234-01
一、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
(一)水污染状况严重
化肥、农药是现代农业不可缺失的重要生产资料之一,然而化肥、农药的使用在促进农业生产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对农村环境造成了危害。化学农药、肥料的长期大量甚至过量使用,或施肥方法不合理会增加磷、氮等养分的流失,造成地表水水体富营养化,对水生生物造成不良影响。土壤中的化肥通过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地表水,一方面会造成化肥的损失,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地表水体富营养化和地下水体硝酸盐污染等。施入农田的农药,只有少量在作物上发生效用,大部分则残留在土壤或漂浮于大气中,少部分通过降雨经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或淋洗进入地下水而污染水体。农药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施药时散落在田间的农药随灌溉水或雨水的冲刷流入河道、湖泊、海洋而造成水环境受污染。特别是生长激素和剧毒农药不仅对农产品品质造成很大破坏,而且它们长期在土壤以及水体中残留,生态环境的自净能力有限,在短期内这些化学元素难以消减。
(二)土壤污染状况严重
近年来,随着农民对农作物产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化肥的施用量也逐年加大。施入的大量无机肥料中相当一部分肥料未被充分吸收利用残留在土壤中,容易造成土壤有效磷的累积,导致土壤酸化,使土壤的物理性状恶化,造成土壤板结,还有可能导致交换态铝和交换态锰数量的增加,对作物产生毒害作用,影响作物的产量和品质,间接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农药作为防治农作物、果树、蔬菜等病虫草害的重要手段,已成为现代农业生产和蔬菜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使用量也在不断增加。农药在土壤中的长期残留积累会对土壤生物产生影响,导致土壤环境发生改变和农作物产品中出现农药残留。残存于土壤中的农药将对土壤中的微生物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新农村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面。
(三)农村生活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情况比较严重。近几年,随着我国城镇化以及工业化发展迅速,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更多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的化工厂,化工厂的污染排放缺乏有效的管理制约,农村生活垃圾的污染情况越来越严重。另外,垃圾的处理不到位,产生大量生活垃圾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甚至用直接掩埋或焚烧的方式处理,产生二次污染。
二、新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淡薄
一方面,由于受到经济增长方式以及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并且评价考核的管理制度的机制不健全,当前依然有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地方领导,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关注谋求短期的经济增长,以牺牲生态环境保护为代价,没有真正以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另一方面,还存在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环保法制观念不强,科学发展观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在污染治理和防范方面采取消极对待的态度。另外,虽然从总体上看,广大农民环保意识日益增强,但仍有不少人尚未养成文明生活、生态生产的习惯,传统的方式和习惯对环境造成影响。
(二)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
由于历史等方面原因,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随着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正在由粗放型发展方式向集约型经济转变。然而,目前来看,仍然有很多农村地区依赖传统经营发展模式,通过有效资源的大量消耗获得经济效益,造成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现代化先进科技技术在农业生产中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因此,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环境问题的影响。比如,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中,林木资源的滥采滥伐、土地草场等滥垦滥牧、水资源的滥用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严重的生态影响。另外,有些农村建设过程中,引入越来越多乡镇企业,虽然带动了当地经济效益的发展,但是由于设备简陋、工艺陈旧、技术起点较低,以及能源消耗高,或者有的企业本身属于污染较重行业,有效防治工作不到位,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
(三)環保机制建设滞后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方面的职能分工不明确,其中涉及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包括了建设、农业、卫生、环保、畜牧、林业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之间职能比较分散,且某些职能主体不明确,缺乏统一协调的统筹机制和管理格局。从而,这种现象造成在新农村建設过程中,环境保护问题责任主体不明,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健全。在新农村基层岗位,环境保护没有固定的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弱化,职能缺位。另外,新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对于破坏环境的行为和个人,缺乏适当的处罚和必要的监管措施。新农村环境保护中的管理惩治和环境监控体系基本没有形成。
(四)环保技术研发较为缺乏
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垃圾处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等方面。加强新农村环境保护这些需要对相应的环保技术进行大力研究和开发利用,并进行全民性推广。目前,我国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环保科技投入、适用的科技手段和技术研究比较少,在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土壤和水体污染等重点环保防治领域,缺乏成熟的处理技术手段,和规范化的治理模式。新农村环境保护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环保技术的实效性和实用性缺乏的影响。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途径 (一)完善环保机构职能,形成合理职能分工
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问题相关职能涉及了环保、农林水牧等部门,各个部门具有相应的审批职能和资源管理及调配职能。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各个部门统筹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形成有效的协调分工机制。同时,科学统筹,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能分工与协调,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機制。另外,在财政政策方面给以大力支持,投入环保科技研发成本,调动新农村地区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更加有利于落实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效性。
(二)加強环保规划及法规建立
环境保护问题需要长期的投入才能见效。一方面,根据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环保规划,作为新农村环保的总指导,有目标、分阶段有序地推动环保工作。要加快中心村镇的环保措施的落实,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周边推进。形成点面辐射效应,带动周围更广大范围的农村投入环保建设中,惠及更大范围的新农村建设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新农村建设环保要依法治理。因此,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成立专家组专题研究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导则。科学合理的规范指导保障环保工作稳定有序的进行,有利于各项新农村环境保护的落实和成效。
(三)加强农村环保基层队伍建设
新农村建设中环保基层队伍不足,影响环境保护最后一道工作的落实。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基层队伍的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基层的环保机构的设置,建立相应的农村环保工作站,便于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形成更加健全的新农村建设环保监督管理体系,推进环保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地区环保岗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人才引入机制,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鼓励更多环保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加入到新农村建设环保基层队伍中。
(四)加强村民自治参与环保
新农村建设环保工作离不开村民自治的参与。在管理农村环境治理中,村民自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仅是在相关法律制度中提到,村民委员会具有指导教育村民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权力。而且,村民自治参与新农村建设环保工作也是现实需要。村民自治能够协调调动村里的各种资源,综合投入到环境保护和治理中。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政府方面应全力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条件,引导调动农村自身发展的积极性,鼓励以及扶持村民自治,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欧阳文杰.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问题探析[J].才智,2013(22):244.
[2] 王伟玲.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问题探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7).
[3] 董志海.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研究[J].北京农业,2011(33):77-80.
[4] 王淑梅.化肥农药对农田的负面影响及预防措施[J].吉林农业c版,2012(9):126-126.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4-0234-01
一、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
(一)水污染状况严重
化肥、农药是现代农业不可缺失的重要生产资料之一,然而化肥、农药的使用在促进农业生产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对农村环境造成了危害。化学农药、肥料的长期大量甚至过量使用,或施肥方法不合理会增加磷、氮等养分的流失,造成地表水水体富营养化,对水生生物造成不良影响。土壤中的化肥通过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地表水,一方面会造成化肥的损失,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地表水体富营养化和地下水体硝酸盐污染等。施入农田的农药,只有少量在作物上发生效用,大部分则残留在土壤或漂浮于大气中,少部分通过降雨经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或淋洗进入地下水而污染水体。农药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施药时散落在田间的农药随灌溉水或雨水的冲刷流入河道、湖泊、海洋而造成水环境受污染。特别是生长激素和剧毒农药不仅对农产品品质造成很大破坏,而且它们长期在土壤以及水体中残留,生态环境的自净能力有限,在短期内这些化学元素难以消减。
(二)土壤污染状况严重
近年来,随着农民对农作物产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化肥的施用量也逐年加大。施入的大量无机肥料中相当一部分肥料未被充分吸收利用残留在土壤中,容易造成土壤有效磷的累积,导致土壤酸化,使土壤的物理性状恶化,造成土壤板结,还有可能导致交换态铝和交换态锰数量的增加,对作物产生毒害作用,影响作物的产量和品质,间接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农药作为防治农作物、果树、蔬菜等病虫草害的重要手段,已成为现代农业生产和蔬菜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使用量也在不断增加。农药在土壤中的长期残留积累会对土壤生物产生影响,导致土壤环境发生改变和农作物产品中出现农药残留。残存于土壤中的农药将对土壤中的微生物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新农村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面。
(三)农村生活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情况比较严重。近几年,随着我国城镇化以及工业化发展迅速,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更多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的化工厂,化工厂的污染排放缺乏有效的管理制约,农村生活垃圾的污染情况越来越严重。另外,垃圾的处理不到位,产生大量生活垃圾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甚至用直接掩埋或焚烧的方式处理,产生二次污染。
二、新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淡薄
一方面,由于受到经济增长方式以及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并且评价考核的管理制度的机制不健全,当前依然有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地方领导,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关注谋求短期的经济增长,以牺牲生态环境保护为代价,没有真正以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另一方面,还存在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环保法制观念不强,科学发展观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在污染治理和防范方面采取消极对待的态度。另外,虽然从总体上看,广大农民环保意识日益增强,但仍有不少人尚未养成文明生活、生态生产的习惯,传统的方式和习惯对环境造成影响。
(二)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
由于历史等方面原因,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随着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正在由粗放型发展方式向集约型经济转变。然而,目前来看,仍然有很多农村地区依赖传统经营发展模式,通过有效资源的大量消耗获得经济效益,造成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现代化先进科技技术在农业生产中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因此,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环境问题的影响。比如,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中,林木资源的滥采滥伐、土地草场等滥垦滥牧、水资源的滥用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严重的生态影响。另外,有些农村建设过程中,引入越来越多乡镇企业,虽然带动了当地经济效益的发展,但是由于设备简陋、工艺陈旧、技术起点较低,以及能源消耗高,或者有的企业本身属于污染较重行业,有效防治工作不到位,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
(三)環保机制建设滞后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方面的职能分工不明确,其中涉及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包括了建设、农业、卫生、环保、畜牧、林业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之间职能比较分散,且某些职能主体不明确,缺乏统一协调的统筹机制和管理格局。从而,这种现象造成在新农村建設过程中,环境保护问题责任主体不明,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健全。在新农村基层岗位,环境保护没有固定的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弱化,职能缺位。另外,新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对于破坏环境的行为和个人,缺乏适当的处罚和必要的监管措施。新农村环境保护中的管理惩治和环境监控体系基本没有形成。
(四)环保技术研发较为缺乏
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垃圾处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等方面。加强新农村环境保护这些需要对相应的环保技术进行大力研究和开发利用,并进行全民性推广。目前,我国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环保科技投入、适用的科技手段和技术研究比较少,在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土壤和水体污染等重点环保防治领域,缺乏成熟的处理技术手段,和规范化的治理模式。新农村环境保护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环保技术的实效性和实用性缺乏的影响。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途径 (一)完善环保机构职能,形成合理职能分工
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问题相关职能涉及了环保、农林水牧等部门,各个部门具有相应的审批职能和资源管理及调配职能。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各个部门统筹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形成有效的协调分工机制。同时,科学统筹,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能分工与协调,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機制。另外,在财政政策方面给以大力支持,投入环保科技研发成本,调动新农村地区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更加有利于落实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效性。
(二)加強环保规划及法规建立
环境保护问题需要长期的投入才能见效。一方面,根据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环保规划,作为新农村环保的总指导,有目标、分阶段有序地推动环保工作。要加快中心村镇的环保措施的落实,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周边推进。形成点面辐射效应,带动周围更广大范围的农村投入环保建设中,惠及更大范围的新农村建设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新农村建设环保要依法治理。因此,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成立专家组专题研究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导则。科学合理的规范指导保障环保工作稳定有序的进行,有利于各项新农村环境保护的落实和成效。
(三)加强农村环保基层队伍建设
新农村建设中环保基层队伍不足,影响环境保护最后一道工作的落实。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基层队伍的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基层的环保机构的设置,建立相应的农村环保工作站,便于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形成更加健全的新农村建设环保监督管理体系,推进环保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地区环保岗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人才引入机制,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鼓励更多环保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加入到新农村建设环保基层队伍中。
(四)加强村民自治参与环保
新农村建设环保工作离不开村民自治的参与。在管理农村环境治理中,村民自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仅是在相关法律制度中提到,村民委员会具有指导教育村民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权力。而且,村民自治参与新农村建设环保工作也是现实需要。村民自治能够协调调动村里的各种资源,综合投入到环境保护和治理中。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政府方面应全力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条件,引导调动农村自身发展的积极性,鼓励以及扶持村民自治,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欧阳文杰.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问题探析[J].才智,2013(22):244.
[2] 王伟玲.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问题探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7).
[3] 董志海.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研究[J].北京农业,2011(33):77-80.
[4] 王淑梅.化肥农药对农田的负面影响及预防措施[J].吉林农业c版,2012(9):12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