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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信公司诉广州海关"案中,史丹利公司在阿联酋拥有"HENKEL"的商标权,他委托中国的泓信公司加工贴有"HENKEL"商标的产品,产品生产后在阿联酋出售,而恩同公司已在中国把"HENKEL"注册为商标。泓信公司的贴牌加工行为是否侵犯恩同公司的商标权呢?由于商标的地域性,史丹利公司在阿联酋的商标权不受中国法律保护,但是由于定作物直接售往阿联酋,不会在中国和恩同公司的产品混淆,并且泓信公司交付定作物的行为不以销售为目的,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