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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通过对英语教学法的回顾分析,说明了不同的教学法实际上是人们从不同层次上对语言的认识,而语言的学习是非常复杂的,因此必须综合各种教学法的优点形成自己的教学方法。
[关 键 词] 语言观;教学法;英语学习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22-0150-02
语言学研究的对象是语言本身,教学法研究的对象是语言的教学。两者都涉及对语言的看法。那么什么是语言呢?有各种各样的定义,但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把语言看作是一门知识,二是把语言看作是一种工具,三是把语言看做是一种心理过程,四是把语言看作是一种社会现象。下面,从对英语教学法的回顾来说明语言观和教学法的关系。
一、语法—翻译法
翻译法的理论源于这样一种观点,世界上的一切语言都起源于一种语言,各种语言的语法是共同的,词汇所表达的概念也一样,差别只在于发音和书写形式不同。因此,教外语就是教如何实现两种语言的互译,它认为学习外语的最主要任务是学习语法,语法既有助于理解、翻译外语,又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但它不太注意句子的意义。例句往往脱离语境。因此常常枯燥无味,不易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后期的语法翻译法,开始注意阅读能力的培养,把阅读教学放在首位。但语法教学仍占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语法是阅读和理解的首要前提。因此,近代的翻译法被人们称为语法—翻译法。
它的主要成就是:(1)创建了外语教学中利用母语的理论,创建了翻译的教学形式。(2)在教学中利用语法,利用学生的理解力。(3)重视阅读、翻译能力的培养,语法知识的传授。(4)使用方便,不需要什么教具和设备。
缺点是:(1)过分强调语言知识的传授,忽视语言技能的培养。(2)过分强调用翻译法进行教学,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外语交际能力。(3)强调死记硬背,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气氛沉闷,不易引起学生的兴趣。
二、直接法
直接法以“幼儿学语”理论为基础,认为学外语应以模仿为主,以口语为基础,以句子为单位,像幼儿学说话一样,先学口语,再学文字语。它过于偏重经验,对人的主动意识认识不足,没有看到成人学外语和幼儿学母语的不同特点。直接法的优点是:(1)采用各种直观教具,广泛运用接近实际生活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的兴趣。(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音语调。(3)强调直接学习和应用外语,促进学生开展交际。它为外语学习提供了一种生动活泼的学习方法。
三、听说法
听说法的理论基础是美国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它是基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1)语言是说出的话,不是写出来的文字。(2)语言是一套习惯。习惯的形成需要多次的刺激和反应。(3)语言教学中,应教语言本身,而不是教有关语言的知识。因此,听说法教学的基本原则是:(1)以听说为主,读写为辅。学生有了听说基础后,再进行读写教学,使读写促进听说。(2)反复实践,形成习惯。(3)以句型为中心。(4)排斥或限制母语。听说法的后期,产生了视听法,在听觉感受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突出了视觉感受方面,强调图象和声音刺激的互相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一种立体的整体感觉效果。它的优点是:(1)强调外语教学的实践性,重视听说训练。(2)建立了一套培养语言习惯的练习体系。(3)把句型作为外语教学的中心。(4)广泛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
听说法的不足有:(1)否认了人的认识的能动作用和智力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过分重视机械性训练,忽视掌握语言基础知识和活用语言能力的培养。(2)过分重视语言的结构形式,忽视语言的内容与意义。(3)读写能力较弱。它适用培训一些旅游者、饭店招待员、司机等。
四、认知法
布鲁纳则提出了“基本结构”的理论和“发现法”,结构理论认为:只有掌握了知识的结构、概念、基本原理、规则等,才有利于理解与记忆,有利于迁移并促进学习。发现学习就是让学生通过观察、分析、归纳等积极主动的逻辑思维活动,发现规则、原理。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则认为,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系统,人们正是借助于这种规则理解从未接触过的句子,说出从未说过的话。因此,掌握语言就在于掌握有限的规则,以产生和理解无限的句子,而掌握规则的途径,一是发现规则,二是创造性地活用规则。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具有创造性应用规则的能力。在以上理论的影响下,认知法强调:(1)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发挥学生智力的作用。(2)强调有意义的学习。学生要主动地观察、归纳语法规则,并在实际的交流中活用这些规则,听说读写并进,但不排斥使用母语。认知法被认为是经过改革的现代语法翻译法。
五、交际法
话语分析(Discourse Analysis)、社会语言学(Social Linguistics)和语用学(Pragmatics)对外语教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人类语言不仅在构词造句方面有规则可循,在语言交际中,也有不少规则需要遵守。这些规则都是人类在一个特定的文化、社会环境中习得的。跨越一个文化,规则就会有所变化。海姆斯(D.H.Hymes)认为,一个人的语言能力,不仅指他能否造成合乎语法规则的句子,而且包括恰当地、得体地使用语言的能力。于是提出了“交际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的概念。与此同时,社会语言学的研究表明,语言的运用与许多社会因素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每个言语社区都有自己的一套使用语言的规则,语言学研究的这些成果,为外语教学昭示了一个新的道理:我们不仅要教会学生构词造句的能力,还应把交际能力、跨越文化交际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因此,交际法要求教学过程交际化,使语言学习者用正在学习的语言来进行语言活动,教学要为用语言进行有效实践创造条件,将语言的结构与功能结合起来进行交际教学。因此,它强调学生的主动性和相互作用,而不只是以教师为中心,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的练习时间和练习量。课堂教学应体现以任务为中心而不是以练习为中心。
交际法的优点是:(1)注意语言的运用能力,培養学以致用的意识。(2)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钻研精神和自学能力。(3)强调学生的主动性和相互作用。交际法存在的问题是:(1)以功能为主编写教材,打乱语法本身的系统,增加了学习语法的困难。(2)在起始阶段,交际法使习惯于其他方法的学生感到困惑。(3)同一功能可用多种形式表达,如何选择和取舍,没有客观标准。(4)交际法比提到的其他方法更难评估和测试。
综上所述,语法翻译法认为语言是知识,因此把语言当知识来教,但它过分强调语言知识的传授,忽视语言技能的培养,并不能形成学生使用语言的能力。而直接法、听说法认为语言是工具,把语言当工具来教,否认了人的认识的能动作用和智力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教学效果也不佳。认知法则认为语言是一种心理过程,从认知的角度分析语言学习的过程。交际法把语言看成是一种社会现象,研究语言的学习和使用过程,以及这个过程所涉及的社会和心理现象。因此,它们实际上是分别强调了语言的某一个方面,分别从知识、工具、心理过程和社会现象四个层面来理解英语教学。
而语言的学习过程是一个异常复杂的过程,学习者必须首先习惯它的各种制约,包括语言制约、言语制约、社会文化制约等方面,然后逐步从认知上和感情上去建立一个新的指称和意义系统,并发展起使用语言的语感,知道怎么用是错的,怎么用是对的,最后才能具有“创造性地”使用语言的能力。这个过程是一个内在化的过程,即把语言的语法和语用规则内在化,成为大脑机制的一部分。它是一个整体系统,不同侧面之间有着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法的优点,克服其不足,发挥其整体的优势,结合语言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研究的新成果,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英语教学法。
参考文献:
[1]桂诗春.应用语言学[M].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2]束定芳,庄智象.现代外语教学——理论实践和方法[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3]朱纯.外语教学心理学[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
[4]章兼中.国外外语教学法主要流派[M].华东师大出版社,1983.
[关 键 词] 语言观;教学法;英语学习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22-0150-02
语言学研究的对象是语言本身,教学法研究的对象是语言的教学。两者都涉及对语言的看法。那么什么是语言呢?有各种各样的定义,但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把语言看作是一门知识,二是把语言看作是一种工具,三是把语言看做是一种心理过程,四是把语言看作是一种社会现象。下面,从对英语教学法的回顾来说明语言观和教学法的关系。
一、语法—翻译法
翻译法的理论源于这样一种观点,世界上的一切语言都起源于一种语言,各种语言的语法是共同的,词汇所表达的概念也一样,差别只在于发音和书写形式不同。因此,教外语就是教如何实现两种语言的互译,它认为学习外语的最主要任务是学习语法,语法既有助于理解、翻译外语,又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但它不太注意句子的意义。例句往往脱离语境。因此常常枯燥无味,不易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后期的语法翻译法,开始注意阅读能力的培养,把阅读教学放在首位。但语法教学仍占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语法是阅读和理解的首要前提。因此,近代的翻译法被人们称为语法—翻译法。
它的主要成就是:(1)创建了外语教学中利用母语的理论,创建了翻译的教学形式。(2)在教学中利用语法,利用学生的理解力。(3)重视阅读、翻译能力的培养,语法知识的传授。(4)使用方便,不需要什么教具和设备。
缺点是:(1)过分强调语言知识的传授,忽视语言技能的培养。(2)过分强调用翻译法进行教学,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外语交际能力。(3)强调死记硬背,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气氛沉闷,不易引起学生的兴趣。
二、直接法
直接法以“幼儿学语”理论为基础,认为学外语应以模仿为主,以口语为基础,以句子为单位,像幼儿学说话一样,先学口语,再学文字语。它过于偏重经验,对人的主动意识认识不足,没有看到成人学外语和幼儿学母语的不同特点。直接法的优点是:(1)采用各种直观教具,广泛运用接近实际生活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的兴趣。(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音语调。(3)强调直接学习和应用外语,促进学生开展交际。它为外语学习提供了一种生动活泼的学习方法。
三、听说法
听说法的理论基础是美国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它是基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1)语言是说出的话,不是写出来的文字。(2)语言是一套习惯。习惯的形成需要多次的刺激和反应。(3)语言教学中,应教语言本身,而不是教有关语言的知识。因此,听说法教学的基本原则是:(1)以听说为主,读写为辅。学生有了听说基础后,再进行读写教学,使读写促进听说。(2)反复实践,形成习惯。(3)以句型为中心。(4)排斥或限制母语。听说法的后期,产生了视听法,在听觉感受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突出了视觉感受方面,强调图象和声音刺激的互相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一种立体的整体感觉效果。它的优点是:(1)强调外语教学的实践性,重视听说训练。(2)建立了一套培养语言习惯的练习体系。(3)把句型作为外语教学的中心。(4)广泛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
听说法的不足有:(1)否认了人的认识的能动作用和智力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过分重视机械性训练,忽视掌握语言基础知识和活用语言能力的培养。(2)过分重视语言的结构形式,忽视语言的内容与意义。(3)读写能力较弱。它适用培训一些旅游者、饭店招待员、司机等。
四、认知法
布鲁纳则提出了“基本结构”的理论和“发现法”,结构理论认为:只有掌握了知识的结构、概念、基本原理、规则等,才有利于理解与记忆,有利于迁移并促进学习。发现学习就是让学生通过观察、分析、归纳等积极主动的逻辑思维活动,发现规则、原理。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则认为,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系统,人们正是借助于这种规则理解从未接触过的句子,说出从未说过的话。因此,掌握语言就在于掌握有限的规则,以产生和理解无限的句子,而掌握规则的途径,一是发现规则,二是创造性地活用规则。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具有创造性应用规则的能力。在以上理论的影响下,认知法强调:(1)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发挥学生智力的作用。(2)强调有意义的学习。学生要主动地观察、归纳语法规则,并在实际的交流中活用这些规则,听说读写并进,但不排斥使用母语。认知法被认为是经过改革的现代语法翻译法。
五、交际法
话语分析(Discourse Analysis)、社会语言学(Social Linguistics)和语用学(Pragmatics)对外语教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人类语言不仅在构词造句方面有规则可循,在语言交际中,也有不少规则需要遵守。这些规则都是人类在一个特定的文化、社会环境中习得的。跨越一个文化,规则就会有所变化。海姆斯(D.H.Hymes)认为,一个人的语言能力,不仅指他能否造成合乎语法规则的句子,而且包括恰当地、得体地使用语言的能力。于是提出了“交际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的概念。与此同时,社会语言学的研究表明,语言的运用与许多社会因素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每个言语社区都有自己的一套使用语言的规则,语言学研究的这些成果,为外语教学昭示了一个新的道理:我们不仅要教会学生构词造句的能力,还应把交际能力、跨越文化交际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因此,交际法要求教学过程交际化,使语言学习者用正在学习的语言来进行语言活动,教学要为用语言进行有效实践创造条件,将语言的结构与功能结合起来进行交际教学。因此,它强调学生的主动性和相互作用,而不只是以教师为中心,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的练习时间和练习量。课堂教学应体现以任务为中心而不是以练习为中心。
交际法的优点是:(1)注意语言的运用能力,培養学以致用的意识。(2)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钻研精神和自学能力。(3)强调学生的主动性和相互作用。交际法存在的问题是:(1)以功能为主编写教材,打乱语法本身的系统,增加了学习语法的困难。(2)在起始阶段,交际法使习惯于其他方法的学生感到困惑。(3)同一功能可用多种形式表达,如何选择和取舍,没有客观标准。(4)交际法比提到的其他方法更难评估和测试。
综上所述,语法翻译法认为语言是知识,因此把语言当知识来教,但它过分强调语言知识的传授,忽视语言技能的培养,并不能形成学生使用语言的能力。而直接法、听说法认为语言是工具,把语言当工具来教,否认了人的认识的能动作用和智力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教学效果也不佳。认知法则认为语言是一种心理过程,从认知的角度分析语言学习的过程。交际法把语言看成是一种社会现象,研究语言的学习和使用过程,以及这个过程所涉及的社会和心理现象。因此,它们实际上是分别强调了语言的某一个方面,分别从知识、工具、心理过程和社会现象四个层面来理解英语教学。
而语言的学习过程是一个异常复杂的过程,学习者必须首先习惯它的各种制约,包括语言制约、言语制约、社会文化制约等方面,然后逐步从认知上和感情上去建立一个新的指称和意义系统,并发展起使用语言的语感,知道怎么用是错的,怎么用是对的,最后才能具有“创造性地”使用语言的能力。这个过程是一个内在化的过程,即把语言的语法和语用规则内在化,成为大脑机制的一部分。它是一个整体系统,不同侧面之间有着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法的优点,克服其不足,发挥其整体的优势,结合语言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研究的新成果,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英语教学法。
参考文献:
[1]桂诗春.应用语言学[M].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2]束定芳,庄智象.现代外语教学——理论实践和方法[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3]朱纯.外语教学心理学[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
[4]章兼中.国外外语教学法主要流派[M].华东师大出版社,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