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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It’sjusttime”这句淡然若定的玄言从NBA球员口中说出时,就意味着又有一名熟悉的球员要离开NBA这片舞台了。这一次,是38岁的昌西·比卢普斯,在新赛季的赛场上,我们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
征战联盟17年,比卢普斯早已落下一身伤病。事实上,过去三个赛季他因为各种陈年老伤只打了可怜的61场比赛,篮球生涯从三年前起就已名存实亡。若不是继续征战的渴望支撑着他的意志,或许昌西早就选择放弃了。毕竟篮球之外还有生活,或者说,篮球只是全部生活的一小部分。好在昌西自觉身体又恢复到了最佳状态,只是是时候离开了:“我不希望退役时一瘸一拐,也不满足于只能和孩子们出去走走。”生活高于一切,姚明2011年退役时也说过类似的话。于是,没有华丽气派的场面,没有举世瞩目的决定,有的只是一句淡淡的“是时候了”,38岁的比卢普斯就这样朴实无华地宣告解甲归田了——
一如他一以贯之的球风。尽管他很可能在不经意间轻描淡写地拿下20分、7次助攻,甚至长剑一挥附赠一次绝杀,但除了大心脏、沉稳老练,你在他身上实在找不出太多适合大书特书的特质,尤其是符合偶像风范的要素。他不是个类型化的控卫,你甚至很难定义他的风格。他没有纳什匪夷所思的传球魔力、也没有基德信手拈来的三双能力,但个人攻击、组织串联、单兵和协作防守,他却又样样不差,对手很难找到将其打爆或将其彻底防死的致命弱点。
而如果你极少完整看过比卢普斯的比赛,同时又是个唯数据论者,你兴许还会觉得他充其量只是个中规中矩的首发控卫,何以博得满堂尊崇?毕竟职业生涯15.2分、5.4助攻,命中率仅为41.5%的数据委实难称出类拔萃。因此,这名众人眼中的草根FMVP、5届全明星替补,在普罗大众心中似乎仍只是个模糊化的概念。如果非要大而化之地描述昌西生涯的大致特点,团队、自信、磨难、邓肯(你没有看错)或许是四个合适的关键词。
时至今日,许多人提及2004年活塞夺冠季时,第一时间浮现在脑海中的总是比卢普斯、“大本钟”、“怒吼天尊”、“中投王”、“小王子”这幅五虎群像,而不只是其中的某个人,记忆定位远不如乔丹之于公牛,科比之于湖人,邓肯之于马刺,德克之于小牛那般精准。你可以据此判定当年活塞五虎个人星光的黯淡,但事实上,他们从不以个体存在,而是个密不可分、同生共息的整体。虽然离开了彼此散落各地,他们都还是实力超群的功能型球员,但那支铁血如斯、完美运行的活塞,却很难重现。
作为当年活塞的场上大脑,比卢普斯的团队属性自不待言。他习惯在上半场串联全队,帮助队友迅速融入节奏,只在下半场关键时刻接管比赛。活塞从来不是一支以进攻见长的球队,碾压式的窒息防守掩盖了他们略显丑陋的进攻,也对进攻效率提出了更高的标准,1号先生的存在因此显得尤为重要。
曾几何时,比卢普斯一度被视为自私自利(这是个如今看来和他毫不相干的形容词)的球员。在批评者看来,他是控卫身分卫心,组织烂渣、满脑子篮筐和投篮。这显然是对高中、大学时期被迫大包大揽,进入NBA后又缺乏针对性指点的昌西的误解。除了打法无私,比卢普斯的团队特质还在纪律性和领袖气质两方面体现得淋漓尽致。作为一名高中时期就厌恶杂乱无章、无组织无纪律的球队领袖,昌西从不允许队友放任自流,我行我素。
昌西的领袖气质自不必说,他让活塞从鱼腩摇身一变成为东部霸主,又让掘金从季后赛酱油党一跃成为西部豪强。在他宣布退役后,各路曾蒙他提携、指点的后辈纷纷送上祝福,保罗就说:“我职业生涯表现最好的一场就是得知将和昌西并肩作战的那一天,谢谢你,关键先生。”
至于比卢普斯的自信,从他最广为人知的外号由“Smooth”变为“Mr.BigShot”便可知一二,更不用说他关键时刻在三分线外从容运球,不时用余光一瞥篮板上方的计时器时那股令对手胆寒的气质。2004年总决赛第二场,活塞在常规时间被科比神奇扳平,又在加时赛被湖人完爆。赛后,懊恼不已的布朗和活塞将士在大巴上因为战术安排争执不已,最后还是比卢普斯站出来平息了事端:“教练,你安心坐下,我们不会再回到洛杉矶了。”然后他真的做到了。
但是,比起团队和自信,磨难或许才是比卢普斯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在17年职业生涯中,他辗转8支球队,其中两进两出掘金和活塞。很少有像他这一级别的球星如此浪迹联盟的,昌西自己困惑不解,队友同样不知为何,没有人知道为什么。
人们向来爱用草根英雄和吊丝逆袭形容比卢普斯,但对于大学时代即名满全美,选秀时又贵为探花的他来说,从落魄凤凰不如鸡到涅槃重生,明显比丑小鸭变天鹅更符合他苦尽甘来的生涯轨迹。他的故事已足够传奇,而他的归宿也足够完美。
编辑点评
通篇行文比较流畅,内容充实,语言也还算丰富,整体来说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