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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核心问题是以马克思关于股份制的思想,尤其是股份制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及其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扬弃的理论,与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人试图以股份制去实现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变的论点进行对照,指出后者与前者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扬弃”。文章围绕两种对立的“扬弃”从三部分展开论述:一、股份制是在资本主义体系内对资本主义私人产业的扬弃;二、在社会主义体系中,股份制不能成为对公有制的扬弃;三、股份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应有一个适度发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