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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国农村问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村的发展有了新的方向和要求,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因此,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导,全面深入地了解农村,因地制宜,创新治理模式和方法,积极寻找相应的出路对策,从而推动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手段的现代化,促进我国农村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基层;乡村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01-0017-03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的要求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党和国家工作关注的重心,农业的发展关乎全国的温饱,更影响着我国的长治久安。乡村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国家的基因自然天成于乡村[1]。农村是一片广阔且大有可为的天地,农村治理是否有效是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而农民是最为活跃、勤劳的一个群体,他们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城市化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在新时代农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报告中针对乡村治理问题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新时代对于我国基层治理也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以及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笔者认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基层党组织可谓是深入群众的“第一线”,努力发挥党组织的优越性,确保党管一切,充分发扬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保证了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从而引领农村走向光明的未来。第二,引导多元主体的参与。村民自治依然是我国基层治理的主要方式,但是农民主体意识的缺失以及村庄“空心化”的加剧,使得农村自治难以有效地运转。我国农村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要求多元主体能够协同治理,除了发挥农民自身的作用之外,也可以吸纳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乡村的繁荣治理。不同主体的参与弥补了单一化主体治理的不足,也为农村的发展增添了活力。第三,坚持科学系统的治理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传统的治理手段趋于落后已经不能满足于现代农村进步发展的需要。于是“三治”合一的治理模式应运而生,即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底线,以“德治”为支撑,三者相互结合使乡村形成和谐、有序的治理新模式。自治、法治、德治的融合与贯通将会为乡村带来一个全新面貌,小到家庭邻里关系,大到村风乡风建设都会有一个整体大幅度的提升。
本文以S村为例展开研究。S村位于山西省的北部,各方面发展较为落后,劳动力短缺,存在着大量留守妇女和儿童。但是村两委也在积极地响应国家的号召,对治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笔者通过实地的调查研究,发现S村在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创新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探究既有利于S村的发展,更是为我国农村的进步提供一些宝贵的意见及经验。
二、S村治理面临的困境
(一)党组织的作用难以发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打工潮导致大量乡村青壮劳动力涌入城市,数千年来形成的乡村传统文化的根基被慢慢地改变[3]。城市化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的贡献,但是农民的背井离乡不仅导致土地无人耕种,更是造成了农村的空心化。大量的老人和孩子滞留农村,村两委的干部也面临着老龄化、党员总数少、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并不明显等一系列问题凸显。根据实际调研情况,笔者发现S村全村留在村内的党员不足10人,整体的年龄化水平较高,年轻一点的都进城务工了。村两委的工作量大,内容琐碎,村干部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对。而这些党员由于年龄和身体的问题,在村庄的治理过程中表现为心有余而力不足。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基层党委班子人力不足,党的组织领导作用的发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一方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无法多方面体现,基层党组织在村民的心理存在感较低,村民在参与村庄事务中就会缺乏主心骨。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老龄化,相对就会缺乏创造性,在一些村庄重大事务的决策过程中偏于保守,某种程度上也会桎梏村庄的进步。
(二)治理主体无法积极参与
促进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都要求治理主体能够积极广泛的参与。农民作为农村的“主人公”,他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到村庄的治理中,为家乡的建设积极建言献策。然而农村人才的缺乏,农民主体意识的缺失,都使乡村的治理面临极大的困境。年轻的具有劳动力的村民大部分都会选择外出打工,而留在村子里的村民普遍存在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他们平时只对个人生活甚至是利益得失较为感兴趣,至于村庄的未来他们似乎缺乏关注和热情。因此,如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建设家园的行动中就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只有農民参与到乡村的建设发展中,才能激发他们的主体意识,培养他们对于村庄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如果每一个农民都能以乡村建设为己任,那么就会形成强大的合力,将治理能力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推动整个农村治理体系的建立。农民作为农村的主体,他们的价值自然不言而喻。除此之外,也应重视“社会”力量这一主体的重要性。S村也在积极向社会寻求帮助,试图引入其他主体协同治理农村,但是由于S村较为偏远落后,志愿者协会定点服务的难度较大,企业也无法获取可观的收益,导致其他主体的引入并不理想。所以,S村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并不明显且缺乏其他的治理主体,使得村庄的治理和发展面临困境。
(三)“三治”模式推行阻力较大
由于S村地理位置的限制,以及村民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该村村民依然残存着一些封建迷信的思想。村长说虽然该村的村民收入不高,但是每年村民依然会自发捐款重修一些供奉“神灵”的寺庙,而且每到初一、十五寺庙里村民就会大量聚集。村民可以有信仰,但是信仰和迷信却有着严格的界限。在调研的过程中,笔者了解到该村部分村民无论是孩子的升学、家人的健康,或是种地收成状况都会请教村中的“神婆”,也会在它的误导下开展一些迷信活动。由于村民的受教育水平较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该活动中,甚至其他村庄都有人“慕名而来”,有很多人深受其害,难以自拔。在这样的村风影响下,村民的思想落后于社会的发展,缺乏法治观念和意识,因此村中推行“法治”的困难较大。同时,封建守旧的村风严重限制了村民的思想,使他们接受科技化事物的能力偏低,对中央推行的新的治理模式容易产生抵触心理。由此可见,S村“三治”合一的治理模式推行阻力较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时代明确乡村治理方向、破解乡村治理难题的首要前提[4]。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与支持,只有党组织的力量得以有效发挥,村两委才能拥有“主心骨”,从而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中发光发热。首先,村党委应该多吸收一些青年中的精英,敢于为村庄做贡献的、敢于为村庄的发展建言献策的,都应该被吸纳到中国共产党这个光荣的组织中。其次,在发展党员同志的过程中应该打破常规,能力是一种考核标准但不能成为最重要或者唯一的标准,农民的热情以及无私的奉献精神才是农村建设中必不可少的。最后,应充分发挥民主,不仅是党内民主更应该多听取村民的意见,也要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充分了解农民所求所需,并从他们当中选取代言人,按照党章党规将他们发展到组织当中。只有这样的村干部才能代表农民的利益,也愿意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服务。更加重要的是,这些干部在受到农民的充分信任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威望,基层党组织需要这样的新鲜血液对农村工作进行创新,更需要他们增强党组织在农民心中的亲切感和崇敬感,从而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党的一切优势。
(二)促进多元主体积极参与
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以实现社会秩序,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保持社会和谐[5]。农民是农村的主体,是促进乡村振兴的主要力量。一定要激发其热情,发扬其创造力和主观能动性。在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培养农民对于村庄的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村两委可以定期开展一些集体文化活动,如广场舞大赛、书画展览、拔河比赛等。村民在参与活动的同时增强了邻里关系,推动了和谐村风的建设,更提高了他们的集体意识,增添了一份对村庄的认可和热爱。之后就需要农民有序的组织起来形成合力,农村合作社就是一个充满光明与希望的出路。合作社不仅限于经济性的,更可以是社会性的、公益性的,甚至是综合性质的,只要是能够有利于村庄的发展与治理的都应该被鼓励。村两委应该大力宣传,给予最大的引导、帮助和支持,单个农民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把大家都动员起来,拧成一股绳,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主体的作用。除此之外,也应该重视企业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的力量,引入新的主体共同参与到村庄的治理中。农村应该发挥自身的优势,无论是种植业、畜牧业或是文旅业,寻找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大力招商引资。在引入企业的过程中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助力现代化农业发展,当危机来临时也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至于公益组织,农村应该做好宣传工作,借助网络及自媒体平台,展现村庄特色。将村庄推向社会,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和走进村庄,了解本村的困难和需求,借此吸引一些公益组织参与到乡村的振兴和治理过程中。
(三)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引导
以“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推动乡村振兴,是促进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三治”合一模式的推广需要农村拥有一个良好的风气和环境,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引导,提高村民的自身素质,建设优良的村风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法治意识的培育。“三治体系”需要通过法治化途径,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形成法治规则,在此基础上有效整合参与主体的力量,确保在乡村逐渐形成分配公平、治理有序的新局面,为“三治”治理体系的有效实现提供保障[6]。当代中国是一个法制化国家,村民要深切地理解和感受到当自身利益受损时,法律武器是最有效的保护手段,这就离开不对村民的教育和引导。村两委要定期宣传,开展法律小课堂,以及组织村民观看與法律相关的电影和纪录片等活动,在必要时邀请熟知法律的专业人才为村民答疑解惑。在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的同时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让每一个村民都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在德治和自治方面,村中要制定拥有地方特色的村规民约并严格遵循,特别要树立好宣传好新乡贤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发人们在道德规范的轨道上身体力行、奋力前进,用美德的感召力和向心力带动人们和睦相处、与人为善,在乡村社会形成崇德向善、德行天下的浓厚美德氛围[2]。定期开展一些“道德之星”“和谐家庭”“友好邻里”等评选活动,褒扬村中的好人好事,鼓励村民积极参加村中竞选以及在村民大会中积极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纠正村中的不正之风并形成和谐向善的优良村风,为“三治”合一治理模式的推广与践行奠定基础,提供优良的文化土壤。
四、结语
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新时代农村的发展有了新的方向,也有了新的要求。党和国家为了振兴乡村,对其给予了极大的政策支持。这对于迫切需要进步的农村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想要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广“三治”合一的治理新思路、新模式,这些都是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提出的解决路径。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但我们必须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摸索、逐一攻破,坚定不移地发展好、建设好新农村,协调城乡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1] 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19.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2.
[3] 李元勋,邱蕊.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困境与路径探析——基于德治的视角[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9,(1):93-96.
[4] 朱丽荣.新时代乡村治理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分析[J].农业经济,2019,(2):42-43.
[5] 丁元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6:1.
[6] 郑家昊,杨秀措姆.论新时代乡村治理新格局的构建——兼论“三治体系”与“四化理念”的关系[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55-60.
关键词:新时代;基层;乡村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01-0017-03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的要求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党和国家工作关注的重心,农业的发展关乎全国的温饱,更影响着我国的长治久安。乡村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国家的基因自然天成于乡村[1]。农村是一片广阔且大有可为的天地,农村治理是否有效是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而农民是最为活跃、勤劳的一个群体,他们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城市化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在新时代农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报告中针对乡村治理问题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新时代对于我国基层治理也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以及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笔者认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基层党组织可谓是深入群众的“第一线”,努力发挥党组织的优越性,确保党管一切,充分发扬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保证了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从而引领农村走向光明的未来。第二,引导多元主体的参与。村民自治依然是我国基层治理的主要方式,但是农民主体意识的缺失以及村庄“空心化”的加剧,使得农村自治难以有效地运转。我国农村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要求多元主体能够协同治理,除了发挥农民自身的作用之外,也可以吸纳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乡村的繁荣治理。不同主体的参与弥补了单一化主体治理的不足,也为农村的发展增添了活力。第三,坚持科学系统的治理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传统的治理手段趋于落后已经不能满足于现代农村进步发展的需要。于是“三治”合一的治理模式应运而生,即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底线,以“德治”为支撑,三者相互结合使乡村形成和谐、有序的治理新模式。自治、法治、德治的融合与贯通将会为乡村带来一个全新面貌,小到家庭邻里关系,大到村风乡风建设都会有一个整体大幅度的提升。
本文以S村为例展开研究。S村位于山西省的北部,各方面发展较为落后,劳动力短缺,存在着大量留守妇女和儿童。但是村两委也在积极地响应国家的号召,对治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笔者通过实地的调查研究,发现S村在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创新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探究既有利于S村的发展,更是为我国农村的进步提供一些宝贵的意见及经验。
二、S村治理面临的困境
(一)党组织的作用难以发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打工潮导致大量乡村青壮劳动力涌入城市,数千年来形成的乡村传统文化的根基被慢慢地改变[3]。城市化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的贡献,但是农民的背井离乡不仅导致土地无人耕种,更是造成了农村的空心化。大量的老人和孩子滞留农村,村两委的干部也面临着老龄化、党员总数少、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并不明显等一系列问题凸显。根据实际调研情况,笔者发现S村全村留在村内的党员不足10人,整体的年龄化水平较高,年轻一点的都进城务工了。村两委的工作量大,内容琐碎,村干部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对。而这些党员由于年龄和身体的问题,在村庄的治理过程中表现为心有余而力不足。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基层党委班子人力不足,党的组织领导作用的发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一方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无法多方面体现,基层党组织在村民的心理存在感较低,村民在参与村庄事务中就会缺乏主心骨。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老龄化,相对就会缺乏创造性,在一些村庄重大事务的决策过程中偏于保守,某种程度上也会桎梏村庄的进步。
(二)治理主体无法积极参与
促进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都要求治理主体能够积极广泛的参与。农民作为农村的“主人公”,他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到村庄的治理中,为家乡的建设积极建言献策。然而农村人才的缺乏,农民主体意识的缺失,都使乡村的治理面临极大的困境。年轻的具有劳动力的村民大部分都会选择外出打工,而留在村子里的村民普遍存在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他们平时只对个人生活甚至是利益得失较为感兴趣,至于村庄的未来他们似乎缺乏关注和热情。因此,如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建设家园的行动中就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只有農民参与到乡村的建设发展中,才能激发他们的主体意识,培养他们对于村庄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如果每一个农民都能以乡村建设为己任,那么就会形成强大的合力,将治理能力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推动整个农村治理体系的建立。农民作为农村的主体,他们的价值自然不言而喻。除此之外,也应重视“社会”力量这一主体的重要性。S村也在积极向社会寻求帮助,试图引入其他主体协同治理农村,但是由于S村较为偏远落后,志愿者协会定点服务的难度较大,企业也无法获取可观的收益,导致其他主体的引入并不理想。所以,S村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并不明显且缺乏其他的治理主体,使得村庄的治理和发展面临困境。
(三)“三治”模式推行阻力较大
由于S村地理位置的限制,以及村民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该村村民依然残存着一些封建迷信的思想。村长说虽然该村的村民收入不高,但是每年村民依然会自发捐款重修一些供奉“神灵”的寺庙,而且每到初一、十五寺庙里村民就会大量聚集。村民可以有信仰,但是信仰和迷信却有着严格的界限。在调研的过程中,笔者了解到该村部分村民无论是孩子的升学、家人的健康,或是种地收成状况都会请教村中的“神婆”,也会在它的误导下开展一些迷信活动。由于村民的受教育水平较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该活动中,甚至其他村庄都有人“慕名而来”,有很多人深受其害,难以自拔。在这样的村风影响下,村民的思想落后于社会的发展,缺乏法治观念和意识,因此村中推行“法治”的困难较大。同时,封建守旧的村风严重限制了村民的思想,使他们接受科技化事物的能力偏低,对中央推行的新的治理模式容易产生抵触心理。由此可见,S村“三治”合一的治理模式推行阻力较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时代明确乡村治理方向、破解乡村治理难题的首要前提[4]。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与支持,只有党组织的力量得以有效发挥,村两委才能拥有“主心骨”,从而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中发光发热。首先,村党委应该多吸收一些青年中的精英,敢于为村庄做贡献的、敢于为村庄的发展建言献策的,都应该被吸纳到中国共产党这个光荣的组织中。其次,在发展党员同志的过程中应该打破常规,能力是一种考核标准但不能成为最重要或者唯一的标准,农民的热情以及无私的奉献精神才是农村建设中必不可少的。最后,应充分发挥民主,不仅是党内民主更应该多听取村民的意见,也要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充分了解农民所求所需,并从他们当中选取代言人,按照党章党规将他们发展到组织当中。只有这样的村干部才能代表农民的利益,也愿意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服务。更加重要的是,这些干部在受到农民的充分信任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威望,基层党组织需要这样的新鲜血液对农村工作进行创新,更需要他们增强党组织在农民心中的亲切感和崇敬感,从而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党的一切优势。
(二)促进多元主体积极参与
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以实现社会秩序,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保持社会和谐[5]。农民是农村的主体,是促进乡村振兴的主要力量。一定要激发其热情,发扬其创造力和主观能动性。在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培养农民对于村庄的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村两委可以定期开展一些集体文化活动,如广场舞大赛、书画展览、拔河比赛等。村民在参与活动的同时增强了邻里关系,推动了和谐村风的建设,更提高了他们的集体意识,增添了一份对村庄的认可和热爱。之后就需要农民有序的组织起来形成合力,农村合作社就是一个充满光明与希望的出路。合作社不仅限于经济性的,更可以是社会性的、公益性的,甚至是综合性质的,只要是能够有利于村庄的发展与治理的都应该被鼓励。村两委应该大力宣传,给予最大的引导、帮助和支持,单个农民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把大家都动员起来,拧成一股绳,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主体的作用。除此之外,也应该重视企业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的力量,引入新的主体共同参与到村庄的治理中。农村应该发挥自身的优势,无论是种植业、畜牧业或是文旅业,寻找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大力招商引资。在引入企业的过程中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助力现代化农业发展,当危机来临时也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至于公益组织,农村应该做好宣传工作,借助网络及自媒体平台,展现村庄特色。将村庄推向社会,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和走进村庄,了解本村的困难和需求,借此吸引一些公益组织参与到乡村的振兴和治理过程中。
(三)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引导
以“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推动乡村振兴,是促进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三治”合一模式的推广需要农村拥有一个良好的风气和环境,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引导,提高村民的自身素质,建设优良的村风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法治意识的培育。“三治体系”需要通过法治化途径,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形成法治规则,在此基础上有效整合参与主体的力量,确保在乡村逐渐形成分配公平、治理有序的新局面,为“三治”治理体系的有效实现提供保障[6]。当代中国是一个法制化国家,村民要深切地理解和感受到当自身利益受损时,法律武器是最有效的保护手段,这就离开不对村民的教育和引导。村两委要定期宣传,开展法律小课堂,以及组织村民观看與法律相关的电影和纪录片等活动,在必要时邀请熟知法律的专业人才为村民答疑解惑。在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的同时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让每一个村民都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在德治和自治方面,村中要制定拥有地方特色的村规民约并严格遵循,特别要树立好宣传好新乡贤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发人们在道德规范的轨道上身体力行、奋力前进,用美德的感召力和向心力带动人们和睦相处、与人为善,在乡村社会形成崇德向善、德行天下的浓厚美德氛围[2]。定期开展一些“道德之星”“和谐家庭”“友好邻里”等评选活动,褒扬村中的好人好事,鼓励村民积极参加村中竞选以及在村民大会中积极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纠正村中的不正之风并形成和谐向善的优良村风,为“三治”合一治理模式的推广与践行奠定基础,提供优良的文化土壤。
四、结语
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新时代农村的发展有了新的方向,也有了新的要求。党和国家为了振兴乡村,对其给予了极大的政策支持。这对于迫切需要进步的农村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想要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广“三治”合一的治理新思路、新模式,这些都是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提出的解决路径。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但我们必须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摸索、逐一攻破,坚定不移地发展好、建设好新农村,协调城乡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1] 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19.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2.
[3] 李元勋,邱蕊.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困境与路径探析——基于德治的视角[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9,(1):93-96.
[4] 朱丽荣.新时代乡村治理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分析[J].农业经济,2019,(2):42-43.
[5] 丁元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6:1.
[6] 郑家昊,杨秀措姆.论新时代乡村治理新格局的构建——兼论“三治体系”与“四化理念”的关系[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