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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治理已经从无关宏旨转变为现代公共管理中的一种整合要素.本文基于欧洲、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等国家的一些实例,深入讨论了管理者职责这个概念,认为它需要系统、长期的执行,并且是未来电子政务发展的先决条件.管理者职责包括以用户为中心并关注服务结果、能够供给公共服务的有效方案、数据管理的长效方法和“大数据”、IT项目中开放并明晰的决策支持以及尊重IT采购与政策顾问的长期视角和管理者职责视角下的领导者选拔标准.因此,不应该在信息技术的使用中割裂政府治理与一般公共管理的关联.